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充分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将组织召开大姚县城市供排水价格改革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8月6日(星期二)下午15:00
二、听证地点
大姚彝盛都大酒店二楼大会议室(大姚县城金碧镇咪依噜大街54号)
三、改革调整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城市供排水价格
1.居民生活用水终端价格。从3.00元/m3调整为4.10元/m3,其中:污水处理费从0.60元/m3调整为1.00元/m3。
2.非居民用水终端价格。从4.50元/m3调整为6.10元/m3,其中:污水处理费从1.20元/m3调整为1.50元/m3。
3.特种用水终端价格。从8.50元/m3调整为10.00元/m3,其中:污水处理费从1.30元/m3调整为1.50元/m3。
(二)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
计量方式由现行每户按月计量调整为每户按年度计量,每户居民每月用水量基数由12立方米调整为20立方米。
1.阶梯水量。
第一阶梯年用水量:0-240m3(含240m3);
第二阶梯年用水量:241m3至360m3(含360m3);
第三阶梯年用水量:360m3以上。
2.阶梯价格。第一阶梯价格为4.10元/m3,第二阶梯价格为5.55元/m3,第三阶梯价格为9.90元/m3。即按用水量划分,对部分月用水量超过20m3,但年度用水总量不超过240m3(含240m3)时,按第一阶梯水价执行;年度用水总量在241m3至360m3(含360m3)区间部分,按第二阶梯水价执行;年度用水总量360m3以上的部分,按第三阶梯水价执行。
对家庭人口超过4人(不含4人)且用水没有用于商业用途的居民户,可持户口本、居住证或居住地社区证明到城市供水企业申报,经供水企业核实确认后,每增加1人增加第一阶梯年用水量40m3。
(三)建立完善城镇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根据《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的规定,建立城镇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用水定额及具体分档水量由水价改革主管部门会同供排水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大姚县用水实际据实核定,原则上水量分档不少于三档。二档水价加价标准为0.5倍,三档水价加价标准为1倍。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原则上仅为自来水价格加价,不包含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和各种附加。计量周期可按半年或年度作为一个周期进行核定。
(四)用水类别划分
城镇供水根据使用性质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三类。
1.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指城镇居民住宅家庭的日常生活用水。部队生活用水、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养老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等社会福利场所生活用水、宗教场所生活用水、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类别价格执行。
2.非居民用水。主要指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市政用水(环卫、绿化)、生态用水、消防用水、建筑施工用水等。
3.特种用水。主要包括洗车、洗浴、以自来水为原料的纯净水生产、高尔夫球场、人工滑雪场等。
(五)建立供水价格与原水费上下游联动机制
为理顺和完善城市供水价格机制,及时疏导供水上下游价格矛盾,建立我县城镇供水价格与原水价格联动机制。
因上游原水价格调整实行同向同步联动调整城镇供水价格的,可依据联动公式拟定城镇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并按程序报大姚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不再开展定价听证。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
歹永文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凤礼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级工程师
李 雁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和收费管理股股长
听证会由歹永文同志主持。
(二)听证会参加人(23名)
1.消费者(12名)
李海燕 大姚县消费者协会
张书通 大姚广益发展有限公司
李晓云 大姚县星元物业公司
毛中良 大姚县第一中学
刘亚林 大姚县金碧镇北城社区居委会
李冬梅 大姚金碧兴亚华府小区
李德春 大姚县金碧镇黄海屯社区
普文成 大姚县金碧钟秀村委会
徐 朝 水香园(餐饮服务)
罗 剑 大姚家易购生活超市
陈仕其 大姚铂莱宾馆
杨映平 大姚县人民医院
2.经营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3名)
谭晓梅 大姚县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李华成 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周华山 大姚县恒源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
樊映忠 大姚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
杨陈新 大姚县政协
4.专家学者(3名)
李娅楠 大姚县委政研室
段迎春 大姚县水务局
尹洪兵 云南三达律师事务所
5.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3名)
王永成 大姚县财政局
薛 涛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张彩珍 大姚县金碧镇水务服务中心
(三)旁听人员(4名)
韩有祥、陈志国、歹跃仁、董玉忠
欢迎广大消费者提出意见建议,咨询电话:0878-6213434,电子邮箱:邮箱592386344@qq.com,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6日18:00。
特此公告。
附件:1.大姚县城市供排水价格改革调整方案
2.大姚县城市供排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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