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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大姚县十八届三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02-/2024-0625001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发展改革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5日 文  号: 标  题:对大姚县十八届三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王进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易地搬迁安置点后扶政策给予倾斜》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出台了《大姚县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34条工作措施,内容涵盖了“双线五包”责任和无条件就近入学等义务教育保障,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和医疗保险衔接、医疗救助等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困难群众救助等社会保障,稳定在外务工、积极动员外出务工和消除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帮扶措施;2021年制定了“一平台三机制”四个专项行动,2022年印发了《关于做好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大姚县2022年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十条措施》,持续加强脱贫人口和安置点搬迁户增收工作,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脱贫成果进一步巩固。

1.上级部门对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的后扶政策上给予倾斜,比如补短板项目和产业发展项目。

目前对易地搬迁后续扶持的倾斜政策有:一是切块下达的中央资金或省级资金支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沪滇协作继续支持安置区及周边特色产业发展。2023年切块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170万元实施后续产业发展项目2个,投入沪滇协作资金395万元在三岔河官房易地搬迁安置点新建集镇综合市场3100平方米。二是涉及完善安置点配套设施、产业发展和带动搬迁人口就业的以工代赈项目优先给予支持。2023年共争取实施以工代赈项目3个(其中铁锁乡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201万元),总投资1281万元,发放劳务报酬370万元。2024年已争取以工代赈项目3个,其中铁锁乡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626万元)和铁锁乡集镇安置点2024年省奖补项目1个50万元已下达并开工。三是延续大型进城安置区脱贫群众水电物管费减免,县城小康苑兑付了各年度水、电、物业费补贴资金。

2.调整安置住房分配政策。因户制宜,根据每户搬迁户的具体情况安排住房面积及户型,以满足分居生活需求。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276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31号)精神,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面积严格执行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其中单人单户安置住房可采取集中建设公寓、与养老院共建等方式解决。按照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可以在分配的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稳定脱贫后可自行扩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房补助人均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奖励0.6万元,但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补助和奖励资金不得超过建房面积控制标准的建房成本,自筹资金户均原则上不超过1万元。我县在搬迁安置中,按照搬迁家庭人口和投资控制要求,设计提供了户型选择,严守易地扶贫搬迁“四条”红线,2480户9495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均符合“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区,人均住房面积19.6平米,户均自筹资金5325.6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增加后住房矛盾逐步突显。根据调查,搬迁户2023年底人口自然增长户178户增加人口208人。存在因人口增加导致住房面积不足问题的搬迁户50户,主要是县城和乡集镇搬迁安置户随着儿女成家结婚、生子等,住房无法满足基本居住条件的问题,特别是2-4人户当时安置住房面积就不大,人口增加后住房矛盾逐步突显。

解决思路和对策:一是对因人口增加造成住房无法满足基本居住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农户,按照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相关政策规定,积极稳妥做好政策宣传和搬迁农户住房扩建加层管理服务工作,搬迁农户申请扩建加层住房的,严格按政策审批,让搬迁农户解决住房无法满足的问题,并对该工作进行严格监管。二是针对县城安置的搬迁户,因人口增加造成安置房无法满足基本居住条件的,已建议州、县住建部门按照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支持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发改易地〔2022〕28号)文件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将人口增加确实需要住房搬迁户统筹纳入公共租赁房保障,抓好工作落实。

3.加大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后扶政策的研究,在工作上加大扶持力度。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围绕“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目标,研究出台《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办字〔2020〕14号),2021年以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充分发挥安置点党支部、便民服务站等职能作用,全方位开展“保姆式”服务,切实为搬迁群众解决好就业、就医、就学、社保、城乡低保等生产生活困难。县发改局每年推动制定出台《年度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工作要点》,牵头组织召开易地搬迁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州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分析研判形势,梳理工作思路,研究解决问题;依据年度投资导向,积极协调争取衔接资金、户滇协作资金、以工代赈和省奖补资金项目,不断补齐安置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短板,推动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落实落细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工作,进一步强化动态监测帮扶,采取有力有效措施落实安置点搬迁户的低保、医保、就学等兜底保障政策。在此,感谢您对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

以上答复意见,还需答复询问,请联系歹永文同志,联系电话:0878-6223797。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