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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3 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dyx002-/2022-1213001 公文目录:批准结果 发文机构:大姚县发展改革局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3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3 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

六苴镇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 2023 年以工代赈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投资计划的通知》(楚发改易地〔2022〕502号),现将州下达我县的 2023 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下达给你镇,并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以工 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全国十四 ”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 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 号)等政策文件要求,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项目是载体、群众务工是目的”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切实发挥好以工代赈中 央资金带动农村群众就近就业增收的作用。依据“十四五”以工 代赈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进行项目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建 设规模;如确需调整的,必须逐级上报审批。严禁截留、挤占或 挪用以工代赈项目资金,项目建设所需其他配套资金要确保足额 及时到位。项目业主单位要加强项目日常监管,确保项目规范实 施,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并做好项目竣 工验收、绩效评价、使用移交及资料归档等工作。

二、投资计划下达

本批次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总投资为480万元,其中:一次 性安排下达以工代赈投资计划补助资金400万元(含支付劳务报 酬9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80万元。计划建设外期地村委会蒿枝箐一组至蒿枝箐三组村组道路硬化长5公里,宽3米、厚0.2米;簸箕村委会小河村组道路硬化长3公里,宽3米、厚0.2米。 请你镇多渠道筹措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积极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撬动地方财政投入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障项目按 计划实施。依据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文件规定,以工代赈项目主要支持由农村群众深度参与的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需要重点强调的是以工代赈中央资金不得用于项目前期勘测设计、征地拆迁补偿、项目评审、招投标、审计验收评估等环节的费用支出,必须全部用于工程建设费用 (含劳务报酬发放)。

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 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报县发展改革局备案,并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录入项目信息、按期调度。

要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下达后能够立即开工建设并形成实物工程量。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编制以工代赈方案包括群众务工组织,明确务工组织领导、务工管理、务工岗位、务工监督等工作任务。同时,充分发动项目区脱贫群众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万元以下低收入群体、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参与工程建设,足额发放劳务报酬不少于 90 万元,带动群众就近就业,突出以工代赈“赈”的作用。以工代赈方案于项目实施前报县发展改革局地区股。

三、项目日常监管

六苴镇人民政府应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并自觉接受 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县发展改革局、 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加强定期调度和实地检查指导,适时对工程实施、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务工组织情况、劳务报酬发放等进行核查。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期间经常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财政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管、现场检查和监督问效。省、州发展改革委将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督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管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对不能及时开工的项目,省州将调整收回补助资金对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管理不规范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四、绩效评价

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重点支持已脱贫的欠发达地区实施 惠及广大农户的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20%的基础上,要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六苴镇人民政府要做好当地农村劳动力动员组织工作,充分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边缘户参与工程建设。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 能动员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帮助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实现就地就业增收,防止返贫。镇人民政府要督促施工方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劳务报酬原则上 通过惠民慧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由施工单位按统一规范建好发放台账,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严格禁止施工单位将租用务工群众车辆或机械设备等费用计入劳务报酬,相关部门及镇人民政府、项目所在地村委会负责人要尽职尽责,逐级审定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并确认签字。在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将劳务报酬支付标准、金额 和发放名册作为重要验收内容。

五、其他事宜

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 法》、《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 知》、《云南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和《云南省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工作指南》等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投资计划、资金、项目管理及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抓好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工程完工后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并落实后期管护责任。同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项目进展情况调度和项目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工作。于每月3日前完成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项目调度;做好项目建设全流程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将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项目建设、群众务工协议、群众务工台账、就业培训台账、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项目实施、项目财务、项目公示、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等图片、文字和相关影像资料分类保管并报县发展改革局存档。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和村庄建设实施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及时做好项目开工建设各项工作。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投标制和项目合同制“四制”要求,确保项目严格按照投资计划下达的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发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附件:1.大姚县2023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 兴补助资金 (第一批 ) 投资计划表;

2.大姚县2023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第一批 ) 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3.云南省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工作指南(试行)

 

 

 

       

 

 

 

 

 

 

 

 

 

 

 

 

 

 

 

 

 

 


附件:附件1.大姚县2023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投资计划表.xls  26K
附件:附件2-大姚县2023年以工代赈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xls  24K
附件:附件3.云南省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工作指南(试行).docx  4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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