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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健解读:社会保障工作

索 引 号:dyx-/2023-1025086 公文目录:文字解读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26日 文  号: 标  题:潘健解读:社会保障工作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对于保障公民基本生存与生活需要,特别是保障公民在疾病、伤残、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的特殊需要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社会保障特别是贫困群众的社会保障工作,深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稳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一是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根据所选择的缴费档次,给予相应的参保补贴,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参保条件人员100%参保。二是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兜底政策。按照应扶尽扶、应保尽保的要求,将符合低保政策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人口纳入农村低保予以倾斜保障,2018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重点保障户(A类)270元、基本保障户(B类)230元,一般保障户(C类)160元。同时,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复核复审力度,根据低保对象家庭经济变化情况,适时调整补助水平或按照程序予以退出,返贫且符合条件的贫困对象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全面落实重特大疾病民政医疗救助政策。全面推进民政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救助,针对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对城乡居民患22种重特大疾病在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报销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按不同困难人群分类分别再给予50%至100%的民政医疗救助,缓解因病致贫问题。四是全面落实其他救助政策。将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同时,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和老年人保健补助。五是全面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将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纳入特困人员供养,逐步提高特困人员供养补助标准,2018年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供养金每人每月不低于455元,集中供养的五保户供养金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分散供养的孤儿供养金每人每月不低于1069元,集中供养的孤儿供养金每人每月不低于17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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