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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大姚县深入推进“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 谁用工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dyx-/2023-1025084 公文目录:文字解读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2日 文  号: 标  题:解读:大姚县深入推进“谁主管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 谁用工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根据全县“七五”普法规划,2017年3月,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姚县深入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对深入推动我县各级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指明了方向,县司法局、县委普法办提醒各级国家机关应该以下以几点:
  一、“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适用范围有哪些?
  《方案》所适用的范围包括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二、“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一要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二要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国家机关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努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三要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国家机关普法实行部门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部门与地方的衔接配合,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四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立足国家机关实际,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创新普法理念、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普法工作产生怎样的影响?
  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必将对普法工作产生深刻影响,推动普法工作转型升级。
  一是普法方式将更加有效。执法的过程就是普法的过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是最好的全民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将执法与普法紧密联系在一起,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哪个机关、哪个工作人员执法,就由哪个机关、哪个工作人员普法;在哪里执法就在哪里普法;具体的执法方式就是具体的普法方式。这将使普法由静态普法变成动态普法,法律由纸上的法变成现实中的法,并逐步走进人们的心中。
  二是普法格局将进一步扩大。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更加注重发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全民普法中的作用,每一个国家机关都积极履行责任进行普法,将使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的“独唱”,变成各部门的“合唱”,从而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
  三是普法的约束力将不断强化。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使国家机关的普法任务和责任更加明确具体,与该国家机关执法责任紧紧绑定在一起,便于检查考核,推动普法由一般口号变成刚性约束。
  四、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的工作措施有哪些?
  一是建立普法责任制。国家机关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和要求,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
  二是明确普法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是切实做好系统内普法。健全完善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考核评议、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全县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等制度,完善评估机制。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建立宪法法律、新颁布的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培训质量。
  四是切实做好社会普法。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当事人及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
  五是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巩固橱窗、板报等传统宣传阵地,积极探索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新型载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创新普法平台,建好用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实践基地、法治体验场馆等,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利用“互联网+法治宣传”,发挥传统媒体优势以及新媒体新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不断创新普法节目、专栏、频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
  六是实行行政执法单位挂包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普法制度。由县委组织部、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分别牵头,组织指导非公经济组织、规模以上企业和社会组织全面履行“谁用工谁普法”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非公经济组织、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和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协调挂包单位对规模以上用工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指导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七是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要求法官、检察官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及时解疑释惑。判决书、裁定书、抗诉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当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深入解读法律。要通过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以案释法。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司法行政机关要鼓励和支持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法律权利、义务和有关法律程序等,及时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
  五、在落实“谁用工谁普法”责任制方面有什么具体要求?
  《方案》要求,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能,指导、帮助、监督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积极承担“谁用工谁普法”的主体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学习教育和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类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谁用工谁普法”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深化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围绕职工守法、维权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提升企业职工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实行行政执法单位挂包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普法制度。挂包单位要负责帮助制定完善各类企业领导干部、经营管理人员和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学法用法制度,及时掌握挂包企业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定时到挂包企业宣传财政、税收、信用担保、安全生产、金融等方面的法律和政策精神,为企业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挂包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职能职责,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相应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实行挂牌服务,挂包工作期限为2017年至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