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大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解读:大姚县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

索 引 号:dyx-/2023-1025081 公文目录:文字解读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9日 文  号: 标  题:解读:大姚县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

2017年5月31日,大姚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大姚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文件的通知》大政通〔2017〕26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帮助有关单位和个人理解把握《通知》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现就《通知》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104号)、《楚雄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文件的通知》(楚政通〔2017〕28)精神,明确和落实防雷监管责任,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保证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通知》明确的主要任务
  (一)明确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和防雷安全监管职责
  为避免重复监管,厘清职责边界,将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筑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交由住建部门负责;易燃易爆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等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仍由气象部门负责;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和监管工作,由各专业部门负责。
  (二)规范防雷单位资质许可
  明确防雷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取消;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请防雷检测资质,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防雷技术服务,气象部门负责防雷检测资质的管理。
  (三)做好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整合的衔接工作
  气象、住建部门建设工程防雷许可自发文之日交接。明确了气象部门已受理的防雷行政许可,仍由气象部门完成;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防雷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由相应行业部门负责监管。
  三、《通知》要求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
  县防雷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防雷减灾安全管理工作,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气象部门要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防雷科普宣传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职责;落实管辖范围内的防雷工程质量安全责任。
  四、《通知》的特色和亮点
  一是《文件》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通知》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注重统筹兼顾、突出指导性,科学地划分了防雷监管职责、明确了工作交接的原则和时限、强化了保障措施,要求具体,指导明确。
  二是《通知》重点突出、操作性强。《通知》明确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提出防雷减灾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雷电监测网和雷电灾害预警预报系统的建设,推进雷电灾害易发区的村庄、风景名胜区、人员密集区和易燃易爆场所等地点的防御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对防雷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防雷安全责任制,明确政府、监管部门、企业的职责,将防雷减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