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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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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大姚县《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dyx-/2023-1025078 公文目录:文字解读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3日 文  号: 标  题:解读:大姚县《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

2018年1月24日,大姚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便签〔2018〕24号),《通知》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17〕90号)、《大姚县农村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实施方案》(大扶字〔2017〕23号)为基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县扶贫开发工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坚持就业优先、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紧密结合、劳动力转移与劳动者全面发展原则,广开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门路,推动“两个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服从服务于2018年全县脱贫摘帽大局,既是继承,更有发展。
  一、工作目标更加明确具体
  2018年培训农村劳动力2.55万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0.5万人),实现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2.295万人以上(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0.25万人),有序组织州(市)级以上劳务输出1000人以上,国际劳务输出160人。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做到100%开展培训,100%推荐就业岗位,转移就业率达50%以上。
  二、工作措施更加细化有力
  农村劳动力培训方面:(一)开展引导性培训。针对“不想出去”“不敢出去”的问题,以乡镇为主体,县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对18至50周岁的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开展1次全员培训,为农村劳动力讲授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现代农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科学常识、经营管理常识、道德素质、农业农村安全、农村党员党性培育、农村青年和妇女发展等农业农村公共知识,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经验管理水平和农业生产生活技能,进一步增强农村劳动力就业观念并适时推进就业岗位,实现农村贫困劳动力100%培训和100%推荐就业岗位。(二)强化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整合全县各部门资源,根据各乡镇、村产业发展、市场需求、地方特色,分类确定培训项目及工种,依托专业培训机构,免费对有就业意愿的法定年龄内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五类人员”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培训,确保掌握1-2门实用技术,全县培训1500人以上,每个乡镇开设2个班;针对以上“五类人员”中有创业意愿的人员,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每个乡镇开设1个班。通过三类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方面:(一)集中力量阶段突破。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春风行动”和“百日行动”为契机,紧紧抓住春节农民工返乡的黄金时期,早部署、早宣传,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发动,利用返乡人员座谈会、优秀外出务工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多样方式,营造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氛围,掀起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热潮,政府引导的同时,更加注重“一带一、一带十、亲带亲、邻带邻”效果,不断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途径。(二)压实责任重点突破。实行贫困户培训和转移就业包户责任制,强化各级挂包干部责任和主动性,积极参与协调、动员、帮扶包挂贫困户适龄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并将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情况纳入挂包干部考核内容,实现贫困户家庭至少有1人转移就业,稳定已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三)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网络,充分发挥作用。将上海工作站打造成全县省外务工的联络基地、务工者之家、省外务工信息中心和劳动者权益维权中心,打造“大姚派驻上海劳务工作站”品牌形象。加强县、乡(镇)劳务工作站建设,加大农村劳务经纪人培养,进一步健全省外、县、乡(镇)、村四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网络。(四)盘活县内资源促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要与乡镇开展结对用工,签订合作协议,保障县内企业用工同时,使贫困劳动力得到妥善安置,就近就地实现产业间转移就业。(五)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兜底。对家庭确有一定困难,不能出县、出乡以及易地扶贫搬迁县城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公益性岗位计划,结合城市保洁、河长制、森林管护等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六)落实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是认真落实贫困劳动力跨省务工交通补助政策,对跨省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1000元以内的交通补助,乘坐交通工具票据价格超过上限标准的按上限标准给予补助,低于上限标准的按票据实际价格给予补助。二是要切实抓好转移就业服务。完善务工人员初筛体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劳务输出护送等工作,集中输入企业建立QQ群、微信工作群制度,适时了解劳务输出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多形式进行回访,积极为务工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有效维护务工人员权益,确保输出人员稳定就业。三是对已入住公租房、廉租房,办理营业执照创业的农村贫困劳动力,比照进城落户农民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等扶持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员有序实现市民化。四是认真落实补贴政策,让农村劳务经纪人成为推动转移就业的主力军。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发动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的村委会和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输出地参与劳务管理的人员予以适当补助和争取提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