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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中共大姚县委 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dyx-/2023-1025076 公文目录:文字解读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24日 文  号: 标  题:解读:《中共大姚县委 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实施意见》

近日,中共大姚县委印发了《中共大姚县委  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发〔2017〕9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帮助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意见》的相关内容,现就《意见》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5〕32号)和《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楚发〔2016〕14号)文件精神,结合大姚县实际,印发了《中共大姚县委、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发〔2017〕9号)文件,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全局出发作出的战略部署。随着我县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深刻变化,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发展,迫切需要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民生活需求升级换代,迫切需要多层次、多样化、便利实惠的生活服务;新时期加强农业、服务农民、建设农业强县,迫切需要打造敢担当、有作为的为农服务综合性组织。当前我县供销合作社还存在体制机制不顺、社有企业少小弱、综合实力不强、基层基础薄弱、层级联系比较松散、与农民合作关系不够紧密等问题,必须通过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治理机制,增强发展活力,提升服务水平,在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担当起更大责任。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深化供销改革实施意见》共5部分22项内容。
  (一)在准确把握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总体要求方面,提出3项。一是重点阐述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二是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三是提出了基本原则。
  (二)在努力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方面,提出了6项。一是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二是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三是构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四是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步伐;五是大力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六是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
  (三)在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建设方面,提出了4项。一是加强基层社建设;二是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三是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四是加强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
  (四)在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方面,提出了6项。一是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二是创新联合社治理结构;三是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四是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五是加强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六是设立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
  (五)在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方面;提出了3项。一是落实领导责任;二是加大支持力度;三是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