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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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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十三五”大姚县结核病防治规划》

索 引 号:dyx-/2023-1025068 公文目录:文字解读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8日 文  号: 标  题:解读:《“十三五”大姚县结核病防治规划》

近期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十三五”大姚县结核病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对《规划》做如下解读:
  一、《防治规划》起草的背景   
  结核病以肺结核为主,通过呼吸道传播,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传染病和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多年来,全县肺结核病报告发病率和死亡率都高居甲乙类传染病的前列,防治工作还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一是社会公众对结核病的防治意识不强。二是结核病防治工作缺乏新手段。
  三是防治难点有待突破。四是学校结核病散发疫情仍有发生。五是社会普遍对结核病关注度低,公众防治知识普及不够,防范意识差。六是防治基础条件薄弱,防治难度大。“十三五”期间是我县结核病防治的关键时期,需要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控制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防治规划》起草的依据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国办发〔2017〕16号)、云南省办公厅下发的《“十三五”云南省结核病防治规划》(云政办发〔2017〕77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十三五”楚雄州结核病防治规划》(楚政办通〔2017〕99号)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县规划目标和防治措施,强化结核病患者发现报告、诊断治疗和随访服务等全环节管理,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减少结核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际,起草本规划。
  三、防治规划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提升全民健康素质,更好地服务“健康大姚”建设。
  (二)工作原则。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坚持综合防治、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示范引领的工作原则。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强化结核病患者发现报告、诊断治疗和随访服务等全环节管理,坚持提升结核病防治能力,全面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为推进健康建设奠定基础。到2020年,进一步降低肺结核发病率和死亡率,全县肺结核报告发病率控制在50/10万以下。
  2.具体目标。
  (1)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5%以上,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以上。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到50%以上;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达到95%以上。
  (2)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
  (3)学生体检结核病筛查比例明显提高,将结核菌素试验(PPD)纳入中小学新生入学体检必查项目;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结核病检查率达到90%以上,新登记肺结核患者接受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达到90%以上,可随访的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者抗结核治疗管理率达到90%以上;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4)定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防合作防治服务模式全面形成。结核病定点治疗医院具备痰涂片和痰培养检测能力,按要求开展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的能力。
  (5)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与公共卫生项目有效衔接;增加抗结核药品供给,提高患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减少因经济原因终止治疗的患者数,减轻患者负担,避免因病致贫、返贫。
  四、《防治规划》的八个措施
  (一)完善服务体系。
  1.提高防治能力,加强县、乡两级结核病防治网络建设。提高监测能力等工作加强结核病诊断、治疗工作。改善诊疗条件,方便患者就医;结核病定点治疗医院要达到呼吸道传染病诊疗和防护条件。
  2.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承担结核病诊疗和防治管理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结核病防治工作考核激励机制,调动防治人员的积极性,稳定防治队伍。
  3.推进防治结合,要完善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定点治疗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服务体系。
  4.健全完善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结核病实验室开展质量控制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考核。
  (二)多途径发现患者。
  1.加大就诊人群中患者发现力度,加强对有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带血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排查,发现肺结核疑似患者应转诊到结核病定点医院进行规范诊治,并及时报告。
  2.开展重点人群主动筛查,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相互配合,做好对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65岁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结核病重点人群的主动筛查工作。将结核病筛查纳入学校入学、监管场所(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隔离监督所、强制医疗所等场所)和流动人口等人群的健康体检项目,及早发现传染源
  3.及时发现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县结核病定点治疗医院负责对所有肺结核患者进行痰涂片检查,对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和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进行耐药筛查,并将耐多药肺结核疑似患者转至州级或省级结核病定点医院进行耐药检测和诊断。积极推广耐多药快速检测技术,缩短诊断时间。
  (三)规范诊疗行为。
  1.实施结核病诊疗规范,结核病定点医院要根据肺结核门诊诊疗规范、临床路径和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等有关技术指南要求,对肺结核患者进行规范诊疗,推广使用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规范诊疗行为,落实结核病定点医院处方点评、抗结核药品使用、辅助用药等跟踪监控制度。
  2.逐步实现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住院治疗,努力开展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住院治疗试点,逐步实现传染期间患者住院治疗。落实结核病感染控制措施,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
  3.规范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诊疗和管理,加强对耐多药患者登记管理、诊疗随访和全疗程督导服药等工作的监管和指导。
  4.完善儿童结核病防治措施,提高卡介苗接种覆盖率和接种质量。对传染性肺结核患者的儿童密切接触者中发现的潜伏期感染者进行重点观察。
  5.加强结核病医疗质量控制,要强化结核病医疗质量管理,完善医疗质量跟踪监控工作机制,制定结核病医疗质量跟踪监控有关制度、规范和具体实施方案,将结核病诊疗纳入医疗质量控制工作体系。
  (四)做好患者健康管理服务。
  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做好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并将服务质量纳入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内容。做好患者转诊追踪、治疗管理等工作全程无缝衔接。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将结核病患者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创新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为患者开展随访服务,多维度开展以患者为中心的结核病关怀,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
  (五)做好医疗保险和关怀救助工作。
  要将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抗结核药品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切实降低患者自付比例,避免患者家庭因病致贫、返贫。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特别是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开展对贫困结核病患者的关怀和生活救助。
  (六)加强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
  1.加强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控。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进行结核病检查,为结核病患者提供艾滋病病毒检测服务。负责结核病和艾滋病诊疗的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共同做好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者的筛查、诊治和管理工作。
  2.强化学校结核病防控。加强部门合作。全面落实新生入学体检、因病缺课登记、病因追踪、健康教育等综合防控措施,开展学校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早发现肺结核患者,加强治疗管理,防止学校出现聚集性疫情。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和处置,为学校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提供专业培训、技术指导等服务。
  3.加强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流动人口结核病患者诊断、报告、转诊追踪、信息登记和治疗、随访服务等工作。对跨区域治疗的患者,做好信息衔接。做好基本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加强流动人口聚集场所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控意识和能力。
  4.加强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结核病防控。开展入监(所)体检结核病筛查和日常监测,落实肺结核患者治疗管理,对即将出监(所)的尚未治愈的肺结核患者,监管场所应当及时做好转介工作,将有关信息报送监管场所所在地和被监管人员户籍地(或居住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所在地结核病定点医院继续完成治疗。
  (七)保障抗结核药品供应。
  加强抗结核药品质量抽检,重点加强抗结核固定剂量复合制剂和二线抗结核药品注射制剂质量控制,确保药品质量。规范抗结核药品临床使用,加强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和管理。
  (八)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依托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提高结核病管理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用远程医疗和远程教育网络,开展结核病防治技术指导和培训。
  五、《防治规划》的四个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将结核病防治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按照全县结核病防治规划要求,进一步明确防治目标,落实各项防治责任,完成规划任务。
  (二)落实部门职责。县卫计局、委宣传部、文体广电旅游局、发改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扶贫办、红十字会等部门要坚持政府领导、各司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将我县结核病防治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全方位、多维度的宣传工作,推动形成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关注和参与结核病防治的良好社会氛围。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为契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把结核病防治知识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将结核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持续化。对结核病患者及其家属、密切接触者和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者、学生、流动人口、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实效。
  (四)加强科研与国内合作。开展多层次、多项式的学术交流和医学教育,培养结核病防治人才,提升防治人员工作能力和研究水平。通过科技专项、合作项目与研究课题等结核病防治研究。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国内交流与合作,及时总结推广科研成果和国内外合作经验,为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大姚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