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13号)和《楚雄州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楚政办通〔2024〕38号精神,积极科学应对日趋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努力构建与大姚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兜底性、普惠性、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大姚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4〕13号)、《楚雄州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楚政办通〔2024〕38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到2026年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全县养老服务供给更加均衡合理、优质高效。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日趋合理,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全县每个乡镇建有1所兜底保障养老机构,推动敬老院转型升级和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总体达到65%;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及设施覆盖率达到90%,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广泛发展。
《实施方案》围绕全区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提出实施养老服务保基本工程、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增效工程、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培育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工程、实施要素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提升工程6项重点工作举措,从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能力、加强失能失智照护养老机构建设等方面提出21条工作措施。一是在实施养老服务保基本方面。提出了强化养老服务兜底保障能力、加强失能失智照护养老机构建设、盘活养老服务闲置资源3条措施。二是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增效方面。提出了落实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要求、丰富村(社区)养老服务功能、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夯实居家养老基础地位4条措施。三是实施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提出了推动乡镇敬老院优化整合转型升级、发挥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作用2条措施。四是在实施培育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方面。提出了优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推动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提升养老服务智慧化水平3条项措施。五是在实施要素保障能力提升方面。提出了强化制度保障、强化资金保障、强化土地保障、强化人才支持、推进医养结合5条项措施。六是在实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能力提升方面。提出了加强备案监管、加强资金监管、加强信用监管、加强协同监管4条项措施。同时,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动态评估、强化宣传引导三个方面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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