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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4-1029002 公文目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9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县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农业农村局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县农业农村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为推进我县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现将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扛牢党政主要负责人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调整充实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工作压力,为稳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下发《2024年大姚县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督导全县农业农村系统各级落细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完善和落实学法制度。从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突出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行业法规的整体系统学习。年内召开局党组会11次,局党组理论中心学习组会议7次,党支部主题党日学习10次,以及股室站所长会、全局干部职工会、“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等组织开展学习,切实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讲法、学法制度,强化关键岗位法治教育,常态化开展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考核与述法融合制度。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增强维护法治的自觉性、主动性,成为学法用法守法示范者。

(二)落实普法责任,推动法律法规进村入户,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大姚县“八五”普法规划》《大姚县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大姚县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 年)》,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加强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农业农村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二是营造良好的乡村法治环境,为乡村振兴培养一批农村法律人才的目标导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全县共申报审批认定学法用法示范户258户,实现全县129个行政村,100%的行政村(社区)有示范户,达到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有2个示范户覆盖。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深入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业科技“三下乡”、农资打假保春耕及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等活动,利用各类媒体、宣传专栏、村庄广播、黑板报等各种形式开展法律宣传。印发禁毒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机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宣传单10513份,接受咨询250余人次。按照《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巾帼普法、民法典宣传等普法活动的通知》《大姚县司法局中共大姚县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共大姚县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5月重点普法活动提示的通知》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精心组织“民法典进农村”主题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巾帼普法乡村行”主题活动,形成宣传合力,积极推动民法典走进机关、走进农业企业、走进农家小院、走进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推动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法宣传进乡村入农户、到农村妇女群众身边,真正把普法融入农民群众日常生活、融入基层依法治理。县乡农业农村部门共286人次,深入全县12个乡镇、129个村委会开展“民法典进农村”、“巾帼普法乡村行”主题活动,助力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四是巩固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成果,派出普法工作队员,按照《大姚县2024年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第二轮下沉普法工作计划任务清单》,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对标对表认真抓好各项普法工作任务,推动专项普法工作走深走实,夯实基础补齐短板。

(三)加强制度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完善和落实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和重大决策局党组集体讨论制度,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年内召开党组会11次,集体决策事项166项。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南坤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全局重要协议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等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参与行政应诉、合同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等,法律参谋作用积极发挥。2024年共办理审查涉法事项10件,办结率达100%。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至目前公开事项71项,设立举报箱,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推动全县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执法机构,设置四个执法分队,配强执法人员,加强执法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加大执法经费、执法车辆、装备等保障力度。二强化执法监督。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行政权力事项和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公开行政执法抽查事项名录库和执法人员随机检查名录库。严格规范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程序和要求,审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问题。三是加强农业行政执法监管,持续推进品种权保护、种畜禽经营、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动物防疫等重点领域执法,严厉打击涉农领域违法行为。2024年以来全局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316人次,巡查检查122次,检查门店和企业795家(个)次。全县查办涉农案件20件,其中:农药立案12件,办结12件;种子立案1件,办结1件;畜牧投入品立案1件,办结1件;渔政案件6件,办结6件;共收缴罚没款4.45万元。四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注册纳入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监管生产经营主体达373户(个),基本实现监管对象全覆盖。五是加强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常态整治,加强对乡镇执法监督和指导,突出解决好农业农村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

(五)抓实综治维稳,构建和谐平安大姚。一是突出抓好单位办公楼与职工住宿小区的安全,加强办公楼门卫制度;二是加强全国、省州县两会和春节、防火期、汛期、中秋国庆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三是加强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严防矛盾扩大化、复杂化,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完善了信访维稳制度,严格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建立台账,实行限期处理,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年内共接到涉农信访件21件,有效化解19件。

(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春节前后是非法集资活动高发期,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积极推进非法集资源头治理,县农业农村局利用春节各个时段,组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云南省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印发<楚雄州农业农村领域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6月6日全省农业农村领域打击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范围内农业农村领域打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切实降低农业农村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今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有差距和不足:一是依法行政意识还需不断强化。部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够强,学法用法还有差距。二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农业面源污染、宅基地违建等违法行为仍有发生,农业农村法律法规普法宣传任重道远。行政执法效能有待提升。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还需加强,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

三、下步工作重点

在下一步工作中,县农业农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学法制度,积极开展各类法治教育和培训,丰富学习形式、拓展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按要求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咨询论证作用。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监督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各级各类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全面推进职能转变。继续深入推进涉农领域“放管服”改革,巩固深化“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活力。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巩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成果,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种畜禽经营、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动物防疫等重点领域执法,严厉打击涉农领域违法行为,维护农民利益与农村稳定。

(五)开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普法宣传。围绕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重点宣传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方面法律法规。围绕实施乡村建设,重点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村庄规划建设、传统村落保护、乡村人才振兴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推进乡村治理,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仲裁、信访、扫黑除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

(六)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上访。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