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杨军主持召开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指示、重要讲话、重要活动以及中央有关重要会议精神,中央、省、州近期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研究了大姚县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额度资金分配方案、大姚县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内容调整,研究了大姚县2024年乡镇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用地划拨等相关事宜。审议了《大姚木材收购加工一体化项目投资协议(送审稿)》《大姚御爷酒业建设项目(二期)投资合作协议(送审稿)》《云南省楚雄州大姚县新能源项目框架合作协议》《<云南省楚雄州新能源项目框架合作协议>补充协议(送审稿)》《大姚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送审稿)》《大姚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送审稿)》《楚雄州大姚县龙街镇红豆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送审稿)》。听取了大姚县2024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书面)。
会议要求,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强化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要拿出严的措施,落实严的要求,巩固严的氛围,加强节前提醒,做好事前防范,严格节后自查。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旅游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旅游发展大会部署要求,坚持守正创新、提质增效、融合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全县旅游发展规划。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交房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定期开展房地产项目调度,梳理推进迟缓项目存在问题困难,讨论、研究解决方案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如期交房。
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和系统观念,把握政策要点,查问题补短板,认真做好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的申报争取、资金支出和使用管理工作,切实把防风险、强监管摆在突出位置,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要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因地制宜合理配置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卫健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和落实好基层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各项措施。要督促施工方做好项目实施推进计划,严格按照省州关于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及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和要求,确保在年底以前推动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要全面强化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提升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保障水平,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规范项目前期管理,完善项目审批手续,强化设计、招标、施工各个环节监管,严把质量关、安全关,不定时组织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检查,确保建设项目安全有序推进。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坚决扛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把整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按照整改方案抓好举报件办理。要提高办理质量,督促企业真改实改,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群众理解不理解、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为举报件办结标准,办理情况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要健全长效机制,县级有关部门要以本次举报件办理为契机,深挖问题根源,由点到面、由表及里,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治理,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完善一项机制,提高我县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范围进行再次核实,确保因地制宜、科学划定。要加强沟通,认真分析发展需求,采取“点对点”“村对村”的方式进行环境状况调查和风险识别,慎重、稳妥提出精细化、最优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出席会议,县人武部部长,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领导参加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列席会议。其他人员按照议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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