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关于李梅梅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大干字〔2024〕39号)文件通知,经大姚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李梅梅 任县残联理事长;
呼庆阳 任县红十字会专职监事长,免去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 平 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大队大队长,免去县红十字会专职监事长、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职务;
姜水平 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二大队大队长;
李明洪 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大队大队长;
季永兴 任县水务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
薛 成 免去县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广播电视局)局长(兼)、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季媛玲 免去县残联理事长职务;
王 敏 免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施以忠 免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兼)职务;
王晓伟 免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职务;
张家俊 免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张有文 免去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2024年7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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