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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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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县人民政府召开第40次常务会议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4-0722001 公文目录:常务会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9日 文  号: 标  题:十八届县人民政府召开第40次常务会议

7月17日,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杨军主持召开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重要活动以及中央有关重要会议精神,省、州有关文件精神。会议听取了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政协大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大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号议案和2号议案办理落实情况汇报,2024年5月下半月至2024年7月上半月各部门资金请示情况汇报,地质灾害防治避险搬迁摸底排查工作情况汇报,大姚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情况汇报,大姚县赋权乡镇行政职权事项动态调整清单目录情况汇报。会议研究了金碧镇、桂花镇人民政府购置应急保障用车相关事宜。

会议强调,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和宁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云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结合起来,结合大姚实际全面抓好贯彻落实。思想认识上要再提高,切实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真知灼见更好体现到政府工作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决策和履职水平。办理进度上要再加快,紧紧围绕年底前必须完成的目标,倒排工期,加速推进,确保年底给人大代表一个满意答复。办理质量上要再提升,把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着力提升建议提案办理质量。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不留下任何一处死角。要精准把握政策,有关部门要加强研究,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全力做好搬迁工作。要加强宣传动员,按照“应搬尽搬、整点消除”的基本原则,对符合搬迁条件的群众逐一开展动员工作,帮助群众算好搬迁经济账、长远账,达到整点核销隐患点的最终目的。要做好材料收集,严格对照考核指标,做好所需档案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收集,并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材料规范、准确、完整。要强化工作保障,合理统筹安排工作经费,确保2024年委托监测业务正常开展,考核工作顺利进行。要尽快补齐短板,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不影响国考和省考的最终结果。县委编办、县政务服务局、县司法局及县级各赋权部门要协同推进乡镇机构改革,明确职责分工,要求在7月25日前完成行政执法队伍调整、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执法业务培训等工作,并纠正“赋权即结束”的错误观念,为乡镇提供必要资源支持。各乡镇要严格履职,加强执法与审批能力建设,确保法定职权事项有效执行,共同推动乡镇治理现代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