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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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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互联网+成品油管理云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4-0311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 文  号:大政办发〔2024〕1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互联网+成品油管理云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姚县“互联网+成品油管理云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姚县“互联网+成品油管理云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成品油行业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销售、运输油品、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全县成品油经营管理秩序。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建设大姚县“互联网+成品油管理云平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云平台的目标

大姚县现有加油站24个(其中民营14个、国有10个)。通过检查发现,部分民营加油站企业进、销存数据信息难以监控,综合管理信息不对称,隐匿销售收入,少缴税款问题逐渐增多。针对部分民营加油站企业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大姚县“互联网+成品油管理云平台”,用信息技术手段解决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着力解决加油站企业进、销存成品油有关数据信息不真实,随意篡改加油机主板数据等手段,逃避检查取证问题。二是防止加油站企业向自然人销售成品油使用现金结算,或直接用微信、支付宝等从私人账户收款,不在企业账簿中记载反映(不入账),不向税务机关申报真实销售收入。三是杜绝加油站企业设置销售数据上传软硬件障碍、加装作弊软件设备等手段,长期或阶段性破坏加油机数据,干扰正常加油信息数据储存,用修改后或破坏后的数据,隐匿销售收入,不缴或少缴税款问题。

以建设大姚县“互联网+成品油管理云平台”为抓手,扩容提升并形成“互联网+企业生产”监管的新形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的成品油行业监控体系,强化加油站企业税法、遵从度,提升依法纳税意识,从而实现对加油站企业经营的全过程、立体管控。防止应缴税款跑、冒、滴、漏,提升税法遵从度,逐步实现民营加油站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持续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组 长:杨 军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 杨晓丽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马学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汪 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 马永超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罗美会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李一白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亚梅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雪飞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局长

                张海燕 县司法局局长

                张映良 县财政局局长

                张琪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武瑞林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杨仓生 县应急局局长

                施汝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吴 亮 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杨光明 县信访局局长

                张应升 县税务局局长

                余 平 县法院副院长

                孙中湖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文学江 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副局长

                 12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施汝宏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互联网+成品油管理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建设的统筹、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实施,研究解决云平台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运用、运行过程中的重大工作事项。

工作职责:承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负责云平台建设的具体实施和政府采购,负责云平台建设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检查。制定本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专题会议,商议平台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听取各成员单位和加油站企业的意见建议,研究解决平台建设和综合治理过程的具体工作事项,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一)云平台建设信息化组

组 长:杨晓丽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李雪飞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局长

                  张映良 县财政局局长

                  张应升 县税务局局长

成 员: 张朝斌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副局长

                周家艳 县财政局副局长

                钱春勇 县税务局副局长

                鲁 松 县应急局副局长

                孟德辉 县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平台建设软硬件设施设备采购、云平台企业终端设备的招标采购、安装调试、设备维护、人员配备、业务培训、税收征管等工作。

(二)云平台建设综合治理组

组 长:马学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李雪飞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局长

                  施汝宏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应升 县税务局局长

成 员: 歹永文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张朝斌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副局长

               文学江 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副局长

               龚志怀 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姚大队大队长兼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曹雪涛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钱春勇 县税务局副局长

               孟德辉 县政务服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12个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云平台建设和投入正常运行后,统筹开展全县成品油市场监管,加油站企业综合治理,确保云平台建设并正式投入运用后的良好市场秩序。

(三)云平台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组

组 长:汪 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罗美会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成 员: 李继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余 平 县法院副院长

                孙中湖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姜开泽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光明 县信访局局长

                钱荣云 县司法局副局长

                陆顺珍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12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加油站企业综合治理和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矛盾调解,云平台建设和正式投入运行后的信访维稳等工作。

三、云平台建设内容及运营

(一)建设范围:大姚县境内民营加油站经营单位。

(二)建设内容:

1.依托现有数智大姚指挥中心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建设“互联网+成品油管理云平台”。

2.数据采集传输系统(拟订方案):(1)以“液位仪数据路由器”对加油站企业油罐液位仪实时监控,把住油罐进口关;(2)以“加油机数据路由器”对加油机实时监控,把住加油机的出口关,实现对成品油“进、销、存”全环节闭环式管理,将数据实时传输到县应急管理局“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监控中心。

3.安全监管系统建设内容(备选方案):在加油站企业建设4项设施设备:(1)标准配置室外像素400万以上并具备夜视功能360度旋转云台(球机)、室内半球机、摄像机(枪机);(2)数字显示器;(3)对讲话筒、音箱;(4)交换机、数据采集器。

(三)预期成效:“互联网+成品油管理云平台”发挥促进安全生产监管、保障成品油销售、减少环境污染、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堵塞税收征管漏洞,防止税款跑冒滴漏等方面产生积极的监管效益;提升成品油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促进公平市场环境,提升全县营商环境建设质量。

四、资金预算和组织实施

(一)资金预算:建设费用控制在150万元以内。

(二)组织实施:由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负责大姚县“互联网+成品油管理云平台”的招投标工作,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负责做好企业终端系统建设、安装、运行、维护和调试工作;县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职责做好打非治违、行政执法和协调配合工作,齐抓共建,共同维护平台正常运行。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做好政府采购、资金保障。

(三)运行维护保障:

1.大姚县“互联网+成品油管理云平台”建设所需设备设施、管理运行维护费用,企业端系统监控设备等建设资金,投入运营后运维服务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

2.大姚县“互联网+成品油管理云平台”建成后设备设施的管理、运行、维护,做到权属清晰、管理有序。企业终端设备建成后管理由企业负责管理、使用,县税务局定期做好使用情况督促;云平台指挥中心软硬件及配套设施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管理使用。

五、工作步骤

(一)摸底调查、制定方案、招投标工作(2023年12月31日前)

1.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对加油站企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宣传动员,确定需要建设“互联网+成品油管理云平台”的企业名单,并制定具体的建设方案。

2.由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召开全县加油站企业综合治理工作动员会议,宣传相关政策,对综合治理暨信息化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结合全县加油站企业现状,对纳入平台监管的企业建设所需设备进行和实施企业的询价招标采购。由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牵头,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配合。

(二)建设实施阶段(2024年1月31日前)

根据县委、县政府云平台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按照印发的云平台建设方案,组织开展市场调查、设备采购、外出学习、软硬件设施建设、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工作,确保平台建设达验收标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完成远程监控系统、通信传输系统、计量监控系统、对话交流系统等有关系统建设调试工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税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配合。

2.督促企业完成“液位仪数据路由器”“加油机数据路由器”、监控设备的安装,落实企业终端系统建设所需的设施设备,每户企业配备一名操作人员,并完成对企业端业务人员、县级监控中心工作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税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配合。

3.依据有关税费征管法规和政策,依法科学测定各类产品税费征收标准,确定征收方式,建立完善税收征管系统并融入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建立健全云平台运行管理制度。由县税务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配合。

(三)试运行验收使用阶段(2024年2月28日以前)

2024年2月1日至10日,由大姚县加油站企业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组对各企业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2月11日至28日,大姚县“互联网+成品油管理云平台”投入试运行,对平台试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排查解决,确保正常运行。

(四)正式运行及长效管理阶段(2024年3月1日起)

1.建立统一管理制度。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税费征收、统一协调执法、统一建设标准的要求,今后新审批建设的加油站企业,必须同步建设“互联网+成品油管理云平台”,通过验收并网后方可运营。

2.建立巡查制度。由县云平台建设综合治理组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执法组,定期不定期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始终保持严格监管格局。

3.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由县云平台建设综合治理组办公室统筹,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切实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严厉打击非法活动。

4.建立严打整治长效机制。由公安、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配合,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共同参与,对故意破坏系统设施设备、故意逃避监控计量、故意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威吓人员、打击报复、涉黑涉恶等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5.建立群众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对群众如实提供的非法违法线索,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形成综合整治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互联网+成品油管理云平台”建设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好云平台建设工作,逐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打赢综合整治攻坚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责任制,并抽调懂政策法规、业务精能力强的人员参与云平台工作。

(二)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在推进云平台建设中,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依据职能职责加强对加油站企业的监管。加油站企业所在乡镇要积极给予支持配合,协调联动开展相关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宣传推进云平台建设,强化成品油行业综合治理的目的和意义,形成打击违法行为的强大震慑,营造全民支持成品油行业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违法生产经营、逃避云平台监管的,要坚决给予曝光。

严明纪律,强化督查。在实施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履行职责,遵守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调度,听从指挥,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领导小组实行月通报和专题会议制度,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行专项研究,及时解决处理。对落实不力、敷衍推诿等造成工作延误和不良后果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责任追究;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密通风、打击报复、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等执法腐败行为,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解读《大姚县“互联网+成品油管理云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图解《大姚县“互联网+成品油管理云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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