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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县人民政府召开第31次常务会议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4-0228001 公文目录:常务会议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2日 文  号: 标  题:十八届县人民政府召开第31次常务会议

12月6日,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杨军主持召开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指示、重要讲话以及中央有关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州有关重要文件精神。

会议听取了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及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指标谋划情况的汇报,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送审稿)》,2024年沪滇协作项目,《大姚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疗保障资金打包付费实施方案(试行)(送审稿)》,《大姚年产4000万件服饰生产线建设项目合同书》,《台正智能设备(云南)集团有限公司5万吨铸造加工建设项目补充合同》,《大姚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大姚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送审稿)》。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根本行动指南。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的讲话精神,始终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城市发展的重中之重。要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持续巩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成果。要深刻认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把涉外法治工作纳入全县法治各项工作总体布局。要充分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扛起耕地保护政治责任,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稳妥有序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坚决遏制各类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会议要求,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推行典型引路法,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要求,学习先进典型、争当先进典型,深入践行“十种鲜明导向”,实实在在答好“五道思考题”,聚力发展壮大“三大经济”,倾力办好民生实事,着力维护社会稳定,把作风提效能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成效。

会议强调,要强化法律意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坚持法定程序和适度调整的原则,强化年初预算的刚性,加强对财政收支的分析研判,确保年度各项预算收支计划有序开展。要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控,做好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严格落实政府债务偿还责任,切实防范债务风险。要严格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类行政事业运行经费,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把更多的财政支出用于保障基本民生领域。

会议要求,要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水平,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巩固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成果,进一步精减办事环节和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减少群众和企业跑办次数。要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改革。优化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布局,合理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推动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确保2024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综合窗口改革。要加快推动《负面清单》外事项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出席会议。县人武部部长,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领导参加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列席会议。其他人员按照议题列席会议。



图解:十八届县人民政府召开第31次常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