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姚县中药材产业发展三年(2023-2025年)提升行动计划》已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姚县中药材产业发展三年(2023-2025年)提升行动计划
根据省、州、县乡村振兴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楚雄州“十四五”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意见》(楚政发〔2018〕18号)、《楚雄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楚政办函〔2022〕29号)、《楚雄州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楚政办函〔2023〕46号)、《大姚县“十四五”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大姚中药材产业发展,把中药材产业建设成为推动大姚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农民增收致富的特色优势产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大姚县中药材产业发展三年(2023-2025年)提升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州政府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中国彝药之乡”及打造生物医药聚集区的决策部署,巩固我县“云药之乡”建设成果,围绕县委、县政府将大姚县打造成为全州生物医药产业高地的目标,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牢牢把握国家、省、州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进“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和“科研+种植+加工+流通”全产业链发展,着力做大做强我县中药材产业,把我县建设成为重要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和贸易聚散地。到2025年,全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0万亩以上,农业产值达8亿元以上,带动农民人均增收1500元以上,着力培育中药材生产、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重点培育8至10个中药材生产优势品种,100亩以上连片面积20片;基地化率达40%以上。
(二)阶段性目标
2023年实现种植面积8.5万亩,100亩以上连片面积13片,培育生物医药星创天地1户,启动中药材种植标准化实验示范基地建设2个,引导成立生物医药省级专家工作站1个、州级专家工作站1个,完成生物医药产业科普场馆建设前期工作,实现产值6.4亿元。
2024年实现种植面积9.3万亩,100亩以上连片面积15片,完成中药材种植标准化实验示范基地建设2个,启动大姚中药材市场交易中心建设,引导成立生物医药省级专家工作站1个、州级专家工作站1个,完成大姚县药用植物资源普查工作,实现产值7.2亿元。
2025年实现种植面积10万亩,100亩以上连片面积20片,完成中药材种植标准化实验示范基地建设1个,引导成立生物医药省级专家工作站1个、州级专家工作站1个,实现产值8亿元。
二、工作推进措施
(一)巩固提升,扩大规模。按照全县中药材种植品种规划布局,遵循“因地制宜、压缩种植品种、扩大单品面积、形成单品种植规模、统一集中指导、提升品质”和“长短结合、以短养长”的原则,结合各乡镇自然条件及种植经验,推广优势中药材种植,其中:石羊镇、三岔河镇、湾碧乡等低热河谷地区,重点发展喜热耐旱中药材;金碧镇、龙街镇、新街镇、赵家店镇、六苴镇等中海拔温暖地区,重点发展水肥条件需求高的高产高效中药材;昙华乡、桂花镇、铁锁乡、三台乡等高寒冷凉地区,重点种植喜阴凉、湿润、生长周期长、经济价值高的中药材。在巩固现有中药材种植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我县山区面积大、适宜种植面积广的优势。在山区、半山区结合我县低效林改造,依托现有165.9万亩核桃面积的巨大空间,在适宜地区开展林下种植中药材,形成林产业与中药材产业共同发展。在坝区大力发展农作物间作套种中药材,降低中药材种植成本,提高土地利用率。力争到2025年末,全县中药材种植规模突破10万亩,打造100亩以上连片种植基地2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突出重点,打造品牌。加快中药材种苗选育繁育基地建设,推广种植以黄精、白芨、重楼、红花、金银花、续断、午香草、茯苓、仙鹤草、虎掌草、云木香、灯盏花等重点主打品种及百合、山药、白扁豆等食药同源辅助品种;扶持一批中药材种子种苗生产企业及经营企业,扩大本地中药材育苗规模;围绕道地中药材、药食同源等抓好重点品种和优势品种培育,扩大单品规模,形成区域品牌优势和品牌效应;充分发挥我县“云药之乡”和丰富的生物资源优势,以道地中药材、特色优势品种为重点,在条件好的地方打造“一村一品、一乡一特”的中(彝)药材种植示范村或示范乡(镇);到2024年末,打造完成三台乡西洋参种植实验示范基地(50亩)、桂花镇金银花种植实验示范基地(1000亩);力争到2025年末,打造完成湾碧乡竹叶防风驯化繁育及标准化实验示范基地(200亩),巩固提升三台乡西洋参、桂花镇金银花、昙华乡重楼及葛仙珠、六苴镇百合、三岔河镇红花、金碧镇山药、新街镇续断、石羊镇红花、铁锁乡续断、湾碧乡竹叶防风规范化种植水平,初步完成各乡镇“一村一品、一乡一特”特色中药材种植品牌打造,积极开展申请中药材、中药饮片批准文号,申报中成药保护品种、中药材种养殖专利以及地理标志认证等工作,提高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质量控制,提升品质。围绕2020版《中国药典》对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的质量要求,强化中药材产地产区环境保护,推进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严格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化学药剂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道地中药材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中药材产品质量可追溯信息系统。2023年底编制2个道地中药材生产技术标准,出台中药材质量控制和可追溯措施;到2025年中药材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生栽培占总种植面积的50%以上,大幅提高产品质量。(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搭建平台,健全体系。建立中药材种植企业与我县云南金碧制药有限公司和省内外其他制药企业的对接机制、中药材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在同质同价的情况下,鼓励支持我县制药企业采购本地药材,实现降本增效,互利共赢。规范市场秩序,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适时调整种植结构和产品结构,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塑造精品名牌,提高产业效益。盘活云南金碧制药有限公司新厂区土地,建设1个集种植、加工、包装、仓储、物流、销售为一体的中药材流通体系,通过线上线下交易,将大姚县打造为楚北中药材集散地,形成规模效益,稳定供需关系促成更多交易活动,带动关联服务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
(五)整合资源,强化支撑。认真按照国家、省、州中医药项目指南,优先策划、帮扶一批生物医药产业,特别是中药材种植方面的科技项目。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进一步整合资源,支持和培育具有一定规模的中药材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引导中药材种植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做大中药材种植规模。鼓励加工企业与种植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共建原料基地。整合“东西部扶贫协作”“科技入滇”“沪滇科技合作”“科技入楚”等平台资源优势,吸引省内外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到大姚开展科技示范、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依托省内外各院校、科研院所的学科优势和技术力量,引导建立生物医药专家工作站,加强中药材人才培养和种植技术指导。到2023年末,引导申报建立生物医药产业省级专家工作站1个;支持企业及专业合作社与院校之间建立互利共赢的产学研平台,构建生物医药产业产学研销一体化深度融合体系,开展产业链各方联合科研,加快产业发展转型升级。到2025年底,对全县范围内药用资源进行普查,形成普查成果,大力营造发展中药材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
(六)加快招商,聚集发展。县级各部门要将中药材种植、加工、开发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加大中药材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突出园区招商、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招商和彝族医药研究成果转化招商。通过招商引资,每年引进、培育2户以上中药材加工企业;三年内,扶持、培育3至6户年销售量在500吨以上的中药材种植加工营销企业,有效带动我县中药材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乡镇要高度重视中药材产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出台扶持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中药材种植发展的需要,采取有效办法,认真做好中药材生产中的指导服务等工作,提高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发展中药材的积极性,发挥中药材生产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保障中药配方颗粒生产基地原材料供给的重要作用。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责任部门要从政策、资金方面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和直接补助等方式,支持中药材种苗选育繁育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提升中药材品质、打造道地中药材品牌等重要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和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大对中药材种植、流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增强中药材中小企业发展能力。积极争取国家、省和州对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支持,整合发展资金,重点扶持经济价值高的中药材试验示范及规模化连片种植、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野生道地中药材人工驯化、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组织及中药材种植专业村、专业组。
1.林下中药材种植的扶持。对利用林地、果园规模连片种植中药材或引进新品种示范种植的,当年新植连片规模达50亩以上(含50亩),100亩以下,每亩扶持补助40元;连片规模达100至300亩(含100亩),每亩扶持补助60元;连片规模达300至500亩(含300亩),每亩扶持补助80元;连片规模达500亩以上(含500亩),每亩扶持补助100元。
2.一般中药材种植的扶持。对规范化、集约化连片种植中药材的,当年新植连片规模达50亩以上(含50亩)100亩以下,每亩扶持补助60元;连片规模达100至300亩(含100亩),每亩扶持补助80元;连片规模达300至500亩(含300亩),每亩扶持补助100元;连片规模达500亩以上(含500亩),每亩扶持补助120元。
3.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和名优道地中药材的扶持。当年新建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50亩以上(含50亩),开展种苗培育,为全县提供优质种子种苗,每亩扶持种苗培育补助200元。开展名优道地中药材连片种植,当年新建连片面积达100亩以上(含100亩),每亩扶持补助240元。
4.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由中药材种植企业或中药材加工销售企业,提供籽种、农药、化肥和技术服务,与种植户签订中药材种植订单,形成订单生产,最低保护价收购,发展多种产销紧密联合的种植经营模式,公司或合作社自有基地300亩以上(含300亩);300亩以下200亩以上(含200亩);200亩以下100亩以上(含100亩),带动农户种植中药材,与农户签订种植订单500亩以上(以领导小组实地核查为准),按订单全额收购种植户收获的中药材,分别扶持公司或专业合作社5万元、3万元和2万元。
5.中药材种植专业村(居)委会的扶持。村(居)委会实现“一村一品”,辖区村民小组60%以上农户规范化种植中药材,且农民收入的40%来自于中药材种植收入的,经专班组讨论,报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命名为中药材种植专业村的,一次性给予奖励20000元。
6.中药材销售龙头企业扶持。通过招商引资,每年引进和培育1-2户中药材加工销售企业,力争在三年内培育3户以上年销售量在500吨以上的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企业。对营业收入达1000万元以上(以销售发票为据)的中药材加工销售企业,一次型给予奖励20000元。
(三)强化考核督促。各责任部门、乡镇要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要求,把中药材种植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工作任务,认真对照中药材产业规划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工作时限,细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有序高效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大姚县中药材产业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班年终将开展实地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兑现奖励政策,具体考核细则由中药材产业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班研究制定后以专班文件下发。
附件:1.大姚县中药材产业规划表
2.大姚县中药材种植统计表
3.大姚县中药材种植企业及基地化率统计表
4.大姚县中药材连片种植统计表
5.大姚县中药材产业发展三年(2023-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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