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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减税降费惠企政策30条丨⑤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所得税优惠政策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3-0512001 公文目录:税收管理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2日 文  号: 标  题:2023年减税降费惠企政策30条丨⑤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所得税优惠政策

前言

税费优惠政策是积极的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2023年,国家完善税费支持政策,着力纾解企业困难,增强精准性针对性。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云南省财政厅对2022年底到期后延续实施和2023年新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降社保费政策、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了《云南省2023年减税降费惠企政策清单》,共收纳30项政策。

“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推出“2023年减税降费惠企政策30条”专栏,聚焦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帮助企业和个人更好地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最大程度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市场信心。

【享受主体】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优惠内容】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执行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办理方式】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