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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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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政务公开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2-1227002 公文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7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政务公开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现将《大姚县“政务公开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大姚县“政务公开日”活动实施方案

为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服务、强监管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公开的质量、效率、覆盖面和参与度,服务大姚县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根据《大姚县贯彻落实2022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社会关切或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大建设项目、重要政策信息和办事服务等,在做好疫情防控等风险防范基础上,以公开透明为原则,以政民互动为基本形式,以服务群众为目标,有序推进“政务公开日”活动。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走进政府及相关公共服务场所,进一步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听取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深化政务公开,提高政务公开质效,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2月期间开展,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政务公开日”的主题和形式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每次活动时间一般为半天。

三、责任单位

(一)12个乡镇人民政府;

(二)县级有关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统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信访局、县医保局、县政务服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搬迁安置办、县地震局;

(三)邀请县税务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姚县管理部参加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日”活动,具体参与政策宣传环节。

四、活动形式

各责任单位2022年“政务公开日”活动可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形式开展:

(一)现场观摩。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或普通市民列席重要会议、现场观摩办事服务,“场景式”展示相关单位的决策过程、办事流程和服务举措。

(二)座谈交流。采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或普通市民介绍本单位重点、亮点工作的推进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建议。

(三)政策宣传结合本单位、本系统重大政策制定出台,采取举办新闻发布会、开展政策宣传活动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面对面”政策解读。

(四)问卷调查。紧扣本单位职责职能,面向社会组织开展线上或线下问卷调查。通过问卷调查,掌握政策实施情况、存在实际问题和群众反映诉求。

五、活动内容

“政务公开日”要紧扣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各自机构职能、重点任务、重大活动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关切、公众关注、市民关心的热点、堵点和焦点,由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确定主题和具体事项并制定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日”实施方案,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日”活动,全方位介绍和展现政府工作职能、制度规范、重点建设项目、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等,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政府工作,提高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日”活动是落实大姚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必选动作,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22年政务公开考核。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推介。各单位可邀请主流媒体全方位、多角度跟踪报道“政务公开日”活动,积极运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专题发布活动消息,主动探索多种宣传方式,扩大“政务公开日”活动影响力,营造全社会知晓、全社会评价、全社会参与的活动氛围。

(三)形成长效机制。通过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进一步构建好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有益“桥梁”,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赢得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支持。

各责任单位组织2022年“政务公开日”活动的情况(电子版,包括方案、现场照片、活动总结)于2022年12月28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