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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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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推动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2-1226005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9日 文  号:大政办发〔2022〕73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推动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姚县推动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已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姚县推动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切实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待遇水平,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推动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办〔202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指示精神,健全完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引导被征地农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到2035年,基本实现符合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民普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效保障被征地农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不断增强失地农民参保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参保结构更加优化、参保质量稳步提升,全县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二、政策措施

(一)补助对象。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认定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对象,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完成缴费的人员。

(二)补助年限。自2023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履行缴费义务后,按年享受参保缴费补助,累计补助年限不超过15年;2023年1月1日前,已补助的年限计算为累计补助年限,参保缴费补助按原标准执行,已享受的补助不再重新计算及补发。2023年1月1日后,当年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享受参保缴费补助,又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补助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当期补助年限计算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补助年限。

(三)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为云南省当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年缴费额的40%,所需资金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补助方式。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人员,在大姚县参保的,由同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定期提供名单,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数据比对方式筛选出符合享受缴费补助的名单;不在大姚县参保的,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及数据共享等渠道核实符合享受参保缴费补助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确保参保缴费补助对象不重不漏,名单、金额核实无误后,以社银发放方式将参保缴费补助兑现至参保人社会保障卡。

(五)衔接处理。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参保缴费补助年限不满15年,且累计补助总额低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5年缴费补助总额的,差额部分应予以一次性补足。补助对象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补助总额未达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5年缴费补助总额的,继续享受达到补助总额标准,超过的,不再享受补助。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导,统筹协调推进。调整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标准是促进社保扩面提质增效,积极引导被征地农民自愿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重要举措,对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水平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村(居)委会、社区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辖区内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工作。县税务局负责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费的征收、催缴工作,做好参保人员信息核对、征收服务和政策宣传,指导乡镇和参保人员及时足额缴纳保费,按月与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进行保费征收对账确认,做好保费收入统计、分析和征收清册反馈工作。人社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参保经办管理,切实做好参保补助资金的兑付和养老金发放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资金的监管、清欠、拨付和保值增值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督促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资金的足额缴纳。审计部门对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提高经办能力,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配足配强乡镇社保工作人员,统筹落实一名专(兼)职村级协办员,加强被征地农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培训,确保调整补助标准工作顺利开展,政策按期落实落地。

(三)广泛开展宣传,实现平稳过渡。各级要认真做好被征地农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全面准确地宣传解读政策,让惠民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大姚县推动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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