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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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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姚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2-1226003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8日 文  号:大政办发〔2022〕71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姚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70号)文件精神及全省城乡供水一体化视频推进会议精神,确保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大姚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马学富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孙晋武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谢毕昆    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彭剑波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映良     县财政局局长

王 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信宏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长

张 军     县林草局局长

钟学能     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局长

王 鹏     金碧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志红    石羊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新祥     新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艳婷     赵家店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金洪     龙街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天顺亮     三岔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钰霖     六苴镇人民政府镇长

许晓丽     昙华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李建华    桂花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白 焘      铁锁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昌平     湾碧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谢毕昆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普如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省、州人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领导和统筹推进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工作,加强与省级投资主体等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实施。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定期收集整理工作推进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分析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筹备有关会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水务局:牵头组织全县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的编制,负责项目的招投标等相关工作,对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达标,确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发展改革会同县水务局指导协调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做好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等工作,配合县水务局及时开展水价成本核算、监审、价格听证等工作,推进水价改革。

财政局: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务局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券的申报、使用、管理等工作。

自然资源局:负责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的用地要素保障工作,配合县水务局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林草局:负责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用地的林地要素保障工作,配合县水务局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有关林地审批手续。

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负责指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管。

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以城带乡供水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城市供水管网延伸、水厂改扩建等有关工作。

卫生健康负责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重点监测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根据监测结果对提升饮用水水质提出意见建议。

乡镇:负责做好项目区群众思想工作及临时征占用土地、林地等涉及群众的信访协调等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明确。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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