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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2-0929002 公文目录:文字解读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要求,2022年9月,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编制形成了《大姚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为便于各乡镇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现就《通知》及清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2022年6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2022年8月24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楚政办发(2022)54号),要求县级于2022年9月底前编制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工作,由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牵头,汇 同县级有关部门、省州驻大姚有关单位,按照“下级清单只能从上级清单中确认,不能超出上级清单范围”的原则,对照《楚雄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编制了《大姚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草拟了《通知》,多次征求意见并作了修改完善,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的主要内容共有3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提出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在全县形成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提出2个方面4条措施。一是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包括依照清单实施许可、健全清单管理机制、清理整治变相许可3条措施。二是严格履行监管责任,明确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厘清监管主体责任、完善监管规则标准等。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系统衔接、加强监督检查等3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三、清单主要内容

清单层级涵盖县级(乡级不编制清单,包含在县级清单中),内容包括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在大姚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39项,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共241项。

楚雄州承接中央、省级许可事项359项,大姚县依法照单承接241项,范围涉及12个乡镇、31个县级部门,其中:县级239项、乡级5项(有3项县乡共同实施)。我县不具备承接条件的事项118项,均是审批权限在州级实施的事项。

政策咨询电话:0878-6222521(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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