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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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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2-0523009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3日 文  号:大政通〔2022〕23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姚县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办字〔2021〕31号)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充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 任:李美琼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孙晋武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薛 亚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陈 勇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白 焘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殷艳琳 县委编办主任

彭剑波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雪飞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局长

华成敬 县民宗局局长

张如喜 县民政局局长

张映良 县财政局局长

李志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信宏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席燕宾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朝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亚梅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仓生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 勇   县审计局局长

马锦程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施晓鹏 团县委书记

李梅梅 县妇联常务副主席

季媛玲 县残联理事长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省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教育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督导的指导意见;聘任督学;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薛亚同志担任,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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