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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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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2022年大姚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2-0412003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3日 文  号:大政办发〔2022〕7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2022年大姚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2年03月13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做好全县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楚雄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2022年大姚县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李美琼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李淑芬    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委机要和保密局负责人

                孙晋武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薛   亚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  张映良     县财政局局长

                毛红斌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锦程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琪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华    磊     县公安局副局长

                梁    杰     楚雄大姚供电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刘建周     邮政集团大姚分公司总经理

                张正龙     电信大姚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由薛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琼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县教育体育局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二、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沟通协调、统筹安排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对测试数据的真实性、监测过程的规范性和监测工具的保密性负责;处置监测过程中的各类突发事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跟踪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及时梳理汇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委机要和保密局:负责对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纠正试卷保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派出人员协助做好试卷的领取、分发、保管和值班守护工作。

县财政局: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经费保障工作,保证正常的监测经费开支。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监测期间的卫生防疫及现场急救工作;监测期间为样本校选派医护人员,做好考生突发疾病的医疗服务及传染病疫情的救治和监测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监测期间的考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监测期间车辆的交通运输管理,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和考生人身安全。

县公安局:负责监测期间样本校周边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整治和维护;负责做好安全保卫和交通管理工作;安排人员、车辆参与试卷押运、值班守护;对网络进行严密监控,及时清除网络上危害考试的有关信息。

县教育体育局:承担义务教育教育质量监测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统筹安排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和要求,如实上报相关信息;组织开展监测培训,确保所有测试工作人员明确自身职责,掌握测试规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并督促各样本校做好配合工作;对测试数据的真实性、监测过程的规范性和监测工具的保密性负责;积极稳妥处理突发应急事件。

楚雄大姚供电局:负责做好监测期间教育部门和相关学校的电力保障,确保考试过程中供用电正常。

邮政集团大姚分公司:负责监测工具的具体运输工作,对监测工具运输安全负责。

电信大姚分公司:负责做好监测期间教育部门和相关学校的网络保障,确保网络问卷填答和信息上报正常进行。

今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工作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明确。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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