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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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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2021年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2-0120002 公文目录:文字解读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7日 文  号:大政办发71 标  题:解读《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2021年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07日

20218月17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共中央宣传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1]47)。文件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升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英雄烈士纪念设施铭记历史、缅怀英烈、教育后人的红色阵地作用,经报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组织实施全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制定工作方案,下发了此通知。方案明确了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整修范围、整修标准、资金安排、阶段任务、保障措施。

为了贯彻落实退役军人部发[2021]47号文件精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实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的通知(云退役发[2021]64号)。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共楚雄州委宣传部、楚雄州财政局下发《关于转发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三部门实施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文件的通知》(楚退军[2021]10号),文件要求要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科学规划,全面推进、规范评审,提高效能、落实责任,强监督、控制增量,强化管理开展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的工作要求。随后楚雄州委宣传部、州委党史研究室、州文化和旅游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文物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州革命历史纪念设施普查工作的通知,楚宣发[2021]8号,明确了开展全州革命历史纪念设施普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普查对象、普查内容和方式、相关事项要求,为全州各县市开展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锁定了目标对象。

大姚县积极响应中央、省、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及其相关部门的指示安排,开展了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普查,确定了赵祚传烈士陵园管理用房、赵祚传烈士陵园卫生间建设、席以祥烈士墓修缮、栾毓秀烈士墓修缮、李贵烈士墓修缮、薛常灵烈士墓修缮、石羊烈士纪念碑修缮、李玉书烈士墓修缮、刘超烈士墓修缮、陈宏寿烈士墓修缮、李世刚烈士墓修缮、李明清烈士墓修缮、张光耀烈士墓修缮、胡从云烈士墓修缮、文元烈士墓修缮、炸礁烈士纪念碑修缮作为大姚县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的主要内容,总投资110.8万元。为了精准落实政策,确保项目实施了顺利推进,大姚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下发了《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姚县2021年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1]71号,文件明确了大姚县2021年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阶段任务、工作要求。大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职能部门,深入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地开展项目建设规划,组织开展预算、招标等一系列工作,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现已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的70%工作量。

                                     大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127

 

原文: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2021年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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