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和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精神及《楚雄州人民政府成立了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市场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决定成立大姚县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杨 军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长
副组长:何兴平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高培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樊 敏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剑波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朝华 县政务服务局局长
李雪飞 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局长
席燕宾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如喜 县民政局局长
张海燕 县司法局局长
张映良 县财政局局长
李志祥 县人社局局长
王 波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钟学能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局长
赵信宏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琪辉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红亮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谢毕昆 县水务局局长
武瑞林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毛红斌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锦程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 军 县林草局局长
薛 亚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席子龙 县统计局局长
李新平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普文平 县投资促进局局长
张应升 县税务局局长
吴 亮 县供销社主任
刘建周 邮政集团大姚分公司经理
赵 云 县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王 燕 县科协主席
杨 宁 人民银行大姚县支行行长
梁 杰 楚雄大姚供电局总经理
吴 刚 县国资公司负责人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马锦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局分管领导担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领导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研究的重大事项;及时调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梳理总结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有关要求
(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会议召开之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办公室会议,研究讨论会议议题和需提交会议议定的事项。
(二)建立工作联络员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的业务科室负责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明确1名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三)建立定期调度推进机制。《大姚县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方案》明确的各市场主体培育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结合目标任务,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和各类市场主体的督促指导,定期调度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推进情况,按月将工作推进、有关问题和工作建议等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分析,研究提出有关工作建议,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今后,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和联络员工作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责任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不再另行发文。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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