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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30001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主体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4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

执法主体:大姚县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杨仓生

执法区域:大姚县

执法类别:行政执法

办公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民路政务中心政协综合楼二楼

监督电话:0878—6227111    邮    编:675400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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