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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农业农村局狠抓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9117 公文目录:产品质量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农业农村局狠抓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为全面推进全县水产健康养殖,切实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加强保护水生生物物种、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渔业资源,确保人民群众能吃上优质、安全、放心的水产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农业农村局切实采取四条措施狠抓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负责,有关责任单位参与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8月下旬,渔业渔政管理股人员深入全县水产养殖大户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水产苗种管理办法》、《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用药知识,传授健康养殖技术和药物规范使用以及违禁药物危害性知识,利用星期天赶集日,在县城设点,发放明白纸(违禁药物清单,法律法规知识)和水产品标准化养殖技术材料等,大力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共出动宣传人员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250份;三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规范养殖生产。多次组织渔业渔政管理股人员,针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进行深入细致检查,全面排查隐患,并安排专人追踪整改落实;四是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力度。加大水产苗种、养殖生产者的监管力度,采取生产督导与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落实“三项记录”制度,严格检查水产养殖户生产档案、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以及药品库、饲料库出入库情况,杜绝了非法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药物等违禁药物的行为发生,为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提供了保障。督促生产主体依法履行水产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控制制度,从源头上消除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通过以上四项有效措施,确保了全县水产品质量销售市场,遏制了养殖环节问题引发的水产品安全突发事件,为实现现代渔业建设和渔民稳步增收提供了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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