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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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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姚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793 公文目录:价格和收费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19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姚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姚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4日


  大姚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农业水价
  综合改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云政办发〔2016〕2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81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楚政办通〔2017〕4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促进节约用水,促进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促进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实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和农村水利体制机制创新,积极稳妥推进我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坚持供给与需求统筹考虑,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两手协同发力,以促进农业节水增效为目标、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 改革目标
  建立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水资源健康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和水价体系。合理核算供水成本,探索实行分类用水价格政策。逐步建立实施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制定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水利建设价格政策。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供水价格政策。综合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水价。核算供水成本,建立合理反映供水成本、合理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有利于节约用水的水价形成机制。探索实行分类价格政策,区分不同水源、种植养殖品种等实行不同的供水价格。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农业供水价格至少达到补偿运行费用水平,力争达到成本水平;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和小型灌区农业供水价格达到成本水平,有条件的地区达到补偿成本适当盈利水平。
  (二)规范建设农民用水户协会,强化终端用水管理。履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职责。
  (三) 结合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确定产权。完成农田水利设施产权范围界定,由县政府颁发农田水利设施产权证。
  (四)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优化现有资金渠道,建立精准补贴机制,提高补贴精准性和指向性。合理制定供水价格。
  (五)探索农田水利工程长期良性运行管理机制。结合农田水利工程改造、产权制度改革、管理体制改革、农业水价改革、政府对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补贴等,因地制宜建立农田水利工程长期良性运行管理机制。
  四、改革原则
  (一)调整水价与理顺水价结构相结合,科学合理安排各类水价比价关系,发挥价格机制对用水需求的调节作用,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二)促进水价改革与水利事业建设相结合,统筹考虑供用水各方利益关系,科学合理核定用水价格,建立和培育水资源开发利用市场,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加强供水设施建设促进节水工程建设和技术推广。
  (三)统一政策与分级管理相结合,按照改革目标、责任与权利统一,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四)水价改革与供水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强化供水成本约束,发挥价格杠杆在水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
  五、组织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大姚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文跃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汪光献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周建民  县政府办主任
  普文海  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陈 明  县委办副主任、县委政研室(农办)主任
  李仕奇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李雪平  县委编办主任
  龙治宝  县监察局局长
  彭剑波  县发改局局长
  王劲松  县民政局局长
  杞永斌  县财政局局长 
  陈飞飞  县农业局局长 
                  张天云  县扶贫办主任 
                     曹显存  县审计局局长 
  王荣书  县市监局局长 
                  华忠昌  县水务局副局长 
                 起世荣  县水务局副局长 
                  孙建昆  县灌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解决我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和其他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普文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起世荣、   周平、李俊伟、邢志荣4位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县水务局抽调5人、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抽调1人组成,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价格测算组和体制改革组等3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普文海  县水务局局长
  副组长:起世荣  县水务局副局长
  成  员:周  平  县发改局副局长
  李俊伟  县财政局副局长
  邢志荣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杨  俊  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
  季  伟  县水务局水工程监管股股长
  孙建昆  县灌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黎永刚  县水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
  赵  勇  县水务局党建办工作人员 
  职  责:1.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办公室各组日常工作。2.负责办公室各类文件的收发、印制、文书立卷、档案管理、信访、后勤保障、保密等事务性工作。3.负责召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例会,承担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有关会务工作。4.按照县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制定本组工作方案、计划、措施等,明确人员分工。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每个阶段要有工作小结。5.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6.负责制定水价综合改革宣传总体工作方案、宣传提纲、新闻宣传报道计划、方案等。7.做好水价综合改革有关影像资料的收集工作,负责多媒体汇报材料的制作。
  2.价格测算组
  组  长:周  平  县发改局副局长  
  成  员:罗慧萍  县发改局价费股股长
  黄建平  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
  边  逊  县水务局财务股股长
  刘  鹏  县水务局灌区管委会书记
  赵  青  县灌区管委会工作人员
  郭祖旺  县灌区管委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职  责:1.负责水利工程各类(生活供水价格、农业用水价格包括渠道供水、管道供水价格和工业供水)末级渠系用水和终端用水供水成本、费用等测算。2.拟定精准补贴方案。3.拟定水价改革的总体方案,协调配合成本监审报批等工作。4.按照县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制定本组工作方案、计划、措施等,明确人员分工。5.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每个阶段要有工作小结。6.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体制改革组
  组  长:起世荣  县水务局副局长
  成   员:普子成  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股长
  季  伟  县水务局水工程监管股股长
  郭锦清  县水务局防汛抗旱股股长
  孙建昆  县灌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水管站站长 
  职  责:1.负责水利工程供水类别和供水对象、供水价格执行、管理体制现状的调查工作。2.负责组织各类供水对象及不同地区的生产成本、收入调查,分析水价承受能力。3.拟定适应水价改革的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方案。4.拟定水利工程与末级渠系管网管理体制改革方案。5.按照县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制定本组工作方案、计划、措施等,明确人员分工。6.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每个阶段要有工作小结。7.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县发改局:负责水价成本核算监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超定额累进加价、分类水价等政策制定审批。
  2.县财政局:负责指导探索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落实补助资金,筹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价,并主动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3.县水务局:负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确定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用水定额,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完善灌溉工程计量设施和末级渠系,组织指导协调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组建、运行及规范管理。
  4.县农业局:负责指导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建立农作物生育阶段需水与降水季节分配相吻合的节水型农业结构,推广旱作节水技术和农机农艺节水技术,积极推广膜下滴灌、垄膜沟灌、水肥药一体化技术,提高农民科学用水的技术水平,推广深松整地、覆盖保墒、增施有机肥等技术,提高土壤吸纳和保持水分的能力。
  5.县扶贫办:配合做好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工作涉及相关乡镇、村委会的扶贫工程和扶贫工作。
  6.县民政局:配合做好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工作涉及相关乡镇、村委会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成立指导工作。
  7.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配合做好水价改革调查、测算等有关工作,负责做好水价改革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有关协调配合工作,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步骤配合组织好有关水价改革的宣传、执行工作,组织执行末级渠系量水设施建设和按计量收费的有关工作;搞好农民用水合作试点、推广、规范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末级渠系用水管理机制。
  六、经费保障
  县财政要协调落实专项用于大姚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工作经费,包括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经费、资料费、听证会费用、下村差旅费、会务费以及改革后量水设施购置费用,保障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七、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
  (一)2017年4月1日前,拟定大姚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工作方案。建立大姚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领导组织机构。
  (二)2017年7月1日前完成以下工作:水利工程供水成本、费用测算工作、供水类别和供水对象调查工作、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现状调查工作、供水对象的经济收入和生产成本调查,用水户承受能力调查工作,以及向州水务局、州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对接做好汇报等工作。
  (三)2017年8月1日前拟定大姚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和适应水价改革的水利工程与末级渠系管网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开展试点成立农业用水户协会工作。
  (四)2017年8月20日前完成水价成本监审工作。组织对大姚县水利工程供水测算成本、费用进行定价成本监审,合理核定大姚县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
  (五)2017年9月20日前完成水价改革听证会相关准备工作。
  (六)2017年10月10日前争取州发改委物价局组织召开水价改革听证会;完成试点成立农业用水户协会批复手续,试点启动大姚县县管水利工程农业供水实行水管单位、农民用水协会和用水户三级管理模式。
  (七)2017年10月20日前争取完成批复工作。
  (八)2017年10月25日前完成全面推广成立农业用水户协会各项准备工作。
  (九)2017年11月1日全面推广农业用水户协会,大姚县县管水利工程农业供水实行水管单位、农民用水协会和用水户三级管理模式。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