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对我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调整方案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政府制定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研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于2017年12月上旬召开大姚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调整方案听证会,对17件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调整方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条件:享有公民政治权利,身体健康,有一定群众基础,能够代表一个方面的消费者群体意见,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有关情况熟悉;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会参加人23名,分配名单如下:
1.县人大、政协各1名,其中女性1名。
2.经营者2名。
3.消费者13名。(1)供排水管理2名(女性1名)(2)金碧镇4名(3)新街镇、龙街镇各2名(4)石羊镇、赵家店镇各1名(5)农产品种植经营单位1名。
4.政府部门3名。县委政研室(农办)推荐1名、县财政局推荐1名、县水务局推荐1名。
5.专家、学者3名。县农业局推荐1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推荐1名、县司法局推荐1名(律师)。
三、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各乡镇消费者参加人由金碧镇、石羊镇、龙街镇、赵家店镇、新街镇人民政府在本辖区内推荐;经营者参加人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大姚县发改局邀请,以邀请通知书为准。
四、听证会旁听人产生方式: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3名,由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向社会公开推荐,凡有意成为旁听人员者,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持身份证到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联系电话:6222655(传真)。
五、其他事项:报名表格可到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价费股领取。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通过信件和电话等方式,对大姚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0月24日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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