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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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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街镇关于楚雄州2018年党委和政府 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4883 公文目录:相关政策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30日 文  号: 标  题:龙街镇关于楚雄州2018年党委和政府 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大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大姚县关于楚雄州2018年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大开组办〔2019〕7号)要求,龙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举全镇之力切实抓好涉及我镇的问题整改工作,现就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 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

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事关我镇脱贫质量,我镇充分认识到抓好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整改落实。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各责任领导负主要责任,亲自研究、详细部署、亲自督办;各牵头单位负主抓责任,与责任单位共同研究,抓好相关问题整改。同时,镇纪委、镇党委政府督查室充分发挥职责职能,加大整改工作推进落实督查力度,盯紧反馈问题,盯死整改目标、推进进度、整改成效等重点环节,对一些突出问题、关键环节认真核查、实地督查,对整改不力、进度滞后、成效不明显的,及时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共性问题整改情况

(一)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

1.攻坚力度有所弱化。(1)县脱贫摘帽后,出现松劲懈怠,攻坚合力有所弱化。(2)行业部门履职不到位,巩固提升措施落实不到位,剩余贫困人口减贫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五级书记”抓扶贫、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每周召开一次召开党委会,每半月至少召开一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州县关于脱贫攻坚重要会议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精神,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镇党政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既挂帅又出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照班子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工作,强化协同配合,聚力抓好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细落实。二是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行“镇包村挂点领导对所包保村委会脱贫攻坚负总责,各行业扶贫站所对本行业脱贫指标达标包干负责,驻村扶贫工作队、村第一书记对所驻村组负责,挂包干部对所挂包贫困户负责”责任制,坚持脱贫攻坚工作挂图作战,对脱贫攻坚各项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动态公示,对工作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村委会、中心、站(所)、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主体责任提醒谈话。三是强化行业扶贫。坚持把行业扶贫作为构建“五位一体”大扶贫工作格局,进一步压实各职能站所、办公室的扶贫责任,分管行业扶贫站所的班子成员对行业扶贫工作亲自研究、详细部署、亲自督导和亲自推动,行业扶贫站所负责人认真履行责任,按照行业扶贫年度目标任务和行业脱贫指标要求,强化统筹协调,细化脱贫巩固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全面补齐短板,确保行业脱贫指标达标达效。

  1. 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1)部分贫困户致贫原因分析不准,致贫原因和帮扶措施不对应,“两不愁三保障”措施落实不精准。(2)部分贫困户享受到的帮扶方式不符合脱贫需求,帮扶成效不明显。(3)部分帮扶措施单一,帮扶办法不多,针对性不强,存在简单发钱发物现象。(4)部分贫困对象对帮扶责任人的满意度不高,贫困户反映,有的帮扶责任人未开展实质性帮扶。

整改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户户清”行动。严格执行《大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遍访农村群众和贫困户工作的通知》(大开组〔2019〕6号)《大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9年脱贫攻坚“夏季攻势”的通知》(大开组〔2019〕8号),结合项目库建设,按照“六清”“六定”要求,扎实开展“挂包帮”和群众工作。入户调查找准贫困户致贫原因,并针对致贫原因“因户施策”,落实“一户一策”的村级施工图,实现精准帮扶。二是加大挂包驻村帮扶力度。按照“队伍不撤、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士气不退”要求,持续开展“挂包帮”定点扶贫和驻村帮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挂包干部,整合党政机关、县级部门挂包等工作力量193名干部职工挂包贫困户553户2106人,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干部结对帮扶全覆盖。压实帮扶责任,做实群众工作。挂包单位、挂包干部深入挂包村、挂包贫困户,全面了解村情、民情,全面征求群众发展意愿,帮助群众拓宽增收渠道。三是持续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和“十小工程”。持续在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上下功夫,打好群众自觉参与、主动脱贫的“人民战争”。借助手机微信、QQ工作交流群、云岭先锋平台实时更新发布脱贫攻坚信息。利用“自强、诚信、感恩”教育活动和镇党委开展的“有事请找我”巡回倾听活动,零距离为群众解决困难,让群众理解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巩固提高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满意度,提高村组群众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的知晓率,提高社会对脱贫成效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持续抓实“四有五净一规范一增强”“彝乡爱心超市”“奖勤曝懒”红黄榜工作,让贫困群众在参与中树立主体意识,促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精神短板”,激发勤劳致富内生动力。

(二)基础工作有差距

3.档案资料不规范。(1)档案台账建设滞后,缺项、漏项多。(2)信息录入错乱大,信息录入失真,逻辑关系混乱。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大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贫困退出档案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便签〔2019〕90号)要求,结合省、州督查检查和县自查发现问题,整合驻村扶贫工作队、挂包干部、镇村级档案管理人员等力量,全面开展一次户档、村档、乡镇档案的清理核查,规范档案管理,补齐缺项、漏项,修改逻辑性错误。二是建立档案归档台账目录,深入核查,准确修改,完善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薄、县有档的扶贫档案体系,加强信息录入人员指导、培训。同时,安排镇级系统管理员盯紧问题数据,及时修改“清零”,确保国办子系统扶贫数据与纸质档案、农户实际“三统一”。

4.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质量不扎实。(1)项目库建、管、用有差距,县级项目库规模与部门实施的项目规模投入不匹配。(2) 部分贫困户帮扶措施与致贫原因不对应,分类施策不精准。(3)有的村对已脱贫的贫困人口持续帮扶、巩固提升关注支持不够。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项目库建设“回头看”。严把入库项目,严格审核, 实行扶贫资金定到项目、计划定到项目、审批一次定到项目、公 示公告定到项目、责任定到项目、督查考核定到项目的“六定” 原则,以项目库支撑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同时对纳入项目库的项 目根据贫困人口需求、政策调整变化、工作进度情况进行动态调 整,确保入库项目与脱贫巩固目标任务相匹配。加强项目的公示公告,镇、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到户项目公开到组,到组项目公开到村,村级项目在本村范围内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同时,组织镇项目办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项目库建设精准精细。二是扎实开展“户户清”。按照“六清”“六定”要求,对标 “两不愁三保障”及省委、省政府新修订完善的“574”贫困退出标准、20条脱贫成果巩固要求及指标说明,组织挂包干部开展进村入户调查,逐村逐户核查,找准贫困户致贫原因,制定2019年帮扶措施,并将2019年帮扶卡上墙,确保致贫原因与帮扶措施相对应。三是严格落实《大姚县2019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责任清单》要求,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与巩固提升脱贫成效“两手抓、两手硬”,对脱贫人口、出列村全面开展“回头看”,结合项目库建设,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出列村帮扶计划、帮扶措施的制定完善,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三)“三保障”工作不够扎实

5.饮水安全保障方面。(1)季节性缺水的问题依然存在,用水保障水平较低。(2)供水设施老化,水质差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

一是科学制定应急预案,统筹做好用水计划,针对山区、半 山区季节性缺水严重程度,妥善处理好生活与生产、农业与工业 用水的关系。加强各村委会(社区)的协调,采取调水、引水、提水和拉运水等有效措施提前做好饮水保障。科学调度,分时段分片区供水,重点保障全镇居民生活用水,加强用水状况的监测分析预警,实行严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措施,确保全镇群众饮水有保障。二是根据全镇饮水实际情况,积极上报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项目,更换老化设施,配套完善水质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加强水质监测,经检测,全镇水质均达标,针对分散式供水的农户,定期发放了消毒药品,确保全镇居民饮水安全。通过建立村规民约等方式,加强群众饮水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参与供水工程、水源地管护保护的意识,健全完善工程管护机制,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6.教育扶贫方面。(1)教育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未全面落实。(2)“控辍保学”工作落实不到位,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户子女有辍学。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大姚县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大姚县建 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兜底资助实施办法(试行)》《大姚县山区乡镇学前教育学生资助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要求,压实学校老师、挂包干部的帮扶责任,对贫困学生享受资助政策情况全面开展核查,准确掌握学生资助政策的对象、程序、标准和要求,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享受就学补助资金。二是严格落实“双线四级六长”目标管理体制和“四包”工作责任制,完善精准组织入学、精准劝返复学、精准控辍保学机制,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月报制度,动态监测管理制度,对建档立卡和非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分类实施精准帮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三是聚焦贫困人口、残疾儿童少年,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作为重中之重,优先精准帮扶特殊群体。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按照“一人一案”要求,根据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实际,通过送教上门做好就学安置工作;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机制,让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得到关爱、健康成长。目前,全镇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已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户子女没有辍学的现象。

7.健康扶贫方面。(1)农村贫困地区医疗保障水平不高,部分村级卫生室服务保障能力不足,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仅停留在政策宣传层面,“重签约、轻服务”现象突出。(2)部分地区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保障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健康扶贫政策培训学习。严格按照省、州、县健康扶贫政策调整要求,由龙街中心卫生院牵头,相关职能站所配合,按规定及时对我镇健康扶贫政策进行调整完善。通过组织召开政策培训会,制作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强对新政策的培训、学习、宣传和指导,着力提高群众政策的知晓率,确保健康扶贫政策迅速落实。二是加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把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质量作为2019年医疗机构基层工作的重点,不再片面追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签约或全覆盖”,规范充实和优化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服务一人、做实一人。针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上门或巡诊服务等,不断增强签约服务的内涵和吸引力,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质量和广大群众的认可度。

实行乡村医生绩效与签约服务质量挂钩,严格考核后兑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和绩效奖惩,确保签约服务质量。三是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医保保障待遇衔接,简化28种慢性病、特殊病的认定程序,让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能够享受“28种慢性病门诊报销 80%”的健康扶贫政策。

8.农村危房改造方面。(1)农村危房认定程序和标准不规范,部分危房鉴定结果与实际不相符。(2)部分农户的危房改造进度慢,工作不彻底,未达到安全稳固和遮风避雨要求。(3)部分地方拆除重建面积超标导致农户负债较高,补助资金使用监管不严。(4)仍有部分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违规纳入享受农危改。

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大姚县开展脱贫退出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专 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县住建局和我镇危改办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开展危房排查,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村危房认定指南(试行)2017》精神,严格危房认定程序和标准,加强政策业务培训学习,提升危房鉴定能力和水平。目前已完成对全镇住房安全的再一次排查和鉴定,确保全镇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二是严格对标住房保障达到“住房遮风避雨、保障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功能”要求,对已脱贫户、非贫困户住房情况再次组织危房排查。经排查,我镇已无存量危房,已完成了“4类重点对象”和“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并组织竣工验收。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组织挂包帮扶力量开展工程质量的检查回访工作。积极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对危改工程质量存在缺陷的,及时组织施工队伍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改造后房屋达到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全面消除农村贫困人口C、D级危房。三是严格执行《大姚县脱贫攻坚4类重点对象、非4非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控制危房改造拆除重建住房的建筑面积,推广低造价农户建房技术,减轻农户建房负担。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对竣工项目及时组织验收报账,严格按标准程序,及时兑付农危改补助资金,确保农危改政策落实到位。四是全面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违规纳入享受农危改情况清理排查。经排查,我镇严格执行危改政策,不存在财政供养人员家庭违规享受危改政策的情况。

(四)政策措施落实有差距

9.产业扶贫方面。(1)产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少。(2)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贫机制不健全,存在 “一股了之”现象。(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较少,村级合作社带贫能力不足,运行管理不规范,存在“空转”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执行《大姚县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大姚县脱贫攻 坚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实施方案》要求,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 确保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认真落实《大姚县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大姚县进一步提高精准扶贫组织化程度建立完善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方案》《大姚县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积极扶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持续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坚决杜绝贫困户与“问题社”“低能社”“空头社”联结。我镇通过入股农业专业合作社享受利润分红、集中流转土地实现就近务工、利用现有资源发展烤烟种植、发放小额贷款壮大规模养殖的做法,提高了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了贫困户和合作社的利益双赢,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是加强对合作社的监管力度和扶贫资金规范管理,对管理不规范、带贫效果弱的合作社进行整合清理,贫困户入股合作社后,即成为合作社的社员,合作社用工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来参与生产经营和事务管理,扩大贫困群众在各环节的参与程度,带动贫困户就近务工,增加收入,解决了“坐等分红”“不劳而获”现象。同时,新型经营主体的运转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镇产业扶贫领导小组也对贫困户入股后的效益进行跟踪问效,督促新型经营主体及时兑付入股分红、劳务报酬,坚决杜绝“拖欠”“克扣”现象。

10.就业扶贫方面。(1)就业扶贫工作力度不够,技能培训 和转移就业工作力度不大。(2)就业组织化程度不高,有的地方公益性岗位存在“只取酬、不履职”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大姚县技能扶贫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两个 专项行动”,健全完善“以培训为基础,以转移就业为核心,以 增收为目标”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计划-春潮行动”“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彝州巾帼成才行动”等专项行动,确保顺利完成2019 年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任务。目前,我镇已培训贫困劳动力累计570人,培训内容包括烤烟种植与中耕管理技术、中药材种植技术、非洲猪瘟防控、禽流感预防等。下一步我镇将针对贫困户的培训需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村转移人口的就业质量、就业收入和就业稳定性,确保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1个劳动力稳定就业。二是通过组织力量加强东西部扶贫劳务协作,建设就业扶贫车间,开发公益性岗位、乡村公共服务岗位等多种就业渠道,确保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全覆盖。目前,我镇已设立了68个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实现了68人的就近务工,增加了务工收入。三是我镇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制定了工作制度,由村组干部加大对公益性岗位的督查检查,对存在“只取酬、不履职”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更换。

11.易地扶贫搬迁方面。(1)部分搬迁安置点部分农户未搬 迁入住。(2)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扶持和转移就业帮扶措施不到位。(3)旧房拆除复垦复绿推进慢。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挂包干部“五包”责任制。压紧压实干部挂包 帮扶责任,“一对一”“一包一”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搬迁农户思想动员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安置点搬迁入住情况进行督查,对组织不力、推进不力、工作严重滞后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农户真搬实住。二是全面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户后续帮扶。围绕搬迁安置贫困人口“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逐步能致富”目标,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把搬迁群众安居乐业作为工作目标,开展“保姆式”服务,全力解决好搬迁农户的教育、医疗、文化、社保等问题。结合镇级项目库建设,根据实际制定产业、就业帮扶措施,完善集中安置点公共服务短板缺项,解决安置人口就医、子女就学等问题。加大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扶持培育力度,认真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鼓励搬迁群众转移就业,确保有条件的搬迁农户每户至少有1人实现稳定就业。三是进一步建立完善易地扶贫搬迁户旧房拆除包保责任制,压实工作责任,做实做细搬迁户的思想工作,确保旧房全面彻底拆除并复垦复绿。目前,我镇易地搬迁户旧房已全部拆除,并全部搬迁入住。

12.金融扶贫方面。(1)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执行不到位,部 分乡镇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率、获贷率低。(2)小额扶贫贷款资金使用不规范,存在部分资金用于建房、看病等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小额扶贫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开展 政策业务培训等方式,统筹整合驻村扶贫工作队、挂包干部、乡 村干部力量,开展“点对点”“一对一”的政策宣传,提升群众 政策知晓率。二是全面开展扶贫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督查检查。结合2019年度扶贫小额信贷放贷工作任务,对往年小额信贷资金使用、还款等情况开展全面“回头看”,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13.低保政策方面。扶贫政策与低保政策衔接不到位,部分 低保对象识别不精准,仍然存在平均保、拆户保、轮流保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严格执行农 村低保评定标准及程序,强化低保动态管理和精准识别。扎实开展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把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严格执行审核审批公示制度,建立投诉举报和快速处理反馈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对低保工作的监督,坚决杜绝“平均保、拆户保、轮流保”现象,对违规违纪纳入低保的,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对低保政策执行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省定点扶贫有差距

14.东西部扶贫协作方面:(1)上海对口帮扶的乡镇产业发 展项目推进缓慢,部分项目尚未启动,援滇资金使用率偏低。(2) 劳务协作推动不力。劳动力就业培训人数与实际转移就业效果不对称,培训人数多,但实现转移就业的人数少。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沪滇项目资金管理。定期开展沪滇扶贫项目资金专 项检查,完善项目资金日常监管机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回补报账进度,安排工作人员盯紧项目质量,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效益。二是精准摸清劳动力意愿和企业用工需求,针对不同培训对象、不同培训需求,分类施策,开展多形式培训,提升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切实解决培训就业“两张皮”问题。

15.定点扶贫工作方面。(1)对统筹各级定点扶贫单位力量, 完善定点帮扶机制,充分发挥定点扶贫重要作用,有效形成脱贫 攻坚合力,缺乏系统谋划和有效措施。(2)帮扶资源配置不合理,有的优势帮扶资源被安排在“显出”或易出成绩的地方,有的边远、深度贫困乡村帮扶力量薄弱。(3)对定点扶贫单位督促督导不够,检查考核不敢较真碰硬,部分单位帮扶工作不扎实。(4)向中央和省级定点扶贫单位精准对接不够主动,配合落实帮扶项目不够积极,不重视扶“智”问题,没有把帮扶单位的优势资源与自身实际相结合,存在“等靠”思想和简单要钱要物现象。(5)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选派不严不实,存在凑数选派、重派轻管等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整合县级部门安排的6支驻村扶贫工作队的力量,进一步压实帮扶责任,引导他们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聚焦贫困村、贫困户,协助所驻村委会抓好脱贫攻坚工作。提高精准帮扶工作的实效性,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任务的落实。二是高度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把未脱贫的61户195人贫困人口作为脱贫攻坚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加大资金、人员的支持力度,重点倾斜。三是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管理。严格落实《大姚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年中和年底考核,从严考核管理,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组织开展驻村工作自检自查“回头看”。以贫困村为单位全面开展驻村工作存在问题自检自查、全面整改,对不在岗、不履职、不尽责的驻村工作队员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定期分析研判,镇党建办、镇联席办采取实地督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对驻村工作队员在岗履职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对未严格遵守驻村工作管理规定的,严肃追究驻村工作队员责任。

三、个性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国家、省、州检查考核发现问题,涉及个性问题3个:

(一)大姚县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不扎实,存在致贫原因与帮扶责任措施不对应,程序不规范、精准度不高,责任不明确等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项目库建设“包村挂点领导对所包村挂点村委会脱贫攻坚负总责、各中心、站(所)、办公室对本行业脱贫指标达标包干负责、挂包干部对所挂包贫困户负责”责任制,进一步厘清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的问题。把项目库建设作为“五个主题”综合调度的重要内容,适时进行调度指挥和督查指导,确保项目库建设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深入群众,做实“户户清”。结合全镇脱贫退出“回头看”专项行动,镇、村、组三级干部深入农户,按照“六清”“六定”要求,对标“两不愁三保障”及省委、省政府新修订完善的“574”贫困退出标准、20条脱贫成果巩固要求及指标说明,认真细致开展进村入户调查,逐村逐户核查,分析致贫原因,找准在产业、就业、住房、饮水、教育、健康、低保兜底等方面的问题短板,进一步完善脱贫帮扶措施和后续巩固提升措施,做实做细“户户清”,做到致贫原因与帮扶措施相对应。三是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精准、程序规范。健全完善信息数据共享联席会议制度,镇、村组建立信息数据核查工作组,分级分别对“户户清”“施工图”“路线图”信息数据审核把关,确保信息数据统计规范准确,全面提高精准度。严格对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定、公示公告”程序和“三必须、三符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审核复查,认真落实公示公告,提高群众知晓率、认可度。

(二)大姚县沪滇对口帮扶项目实施进度慢。经与上海市嘉 定区等有关对口帮扶单位沟通协商确定,大姚县沪滇对口帮扶援 建项目17个,其中实施养殖基地建设项目4个、种植基地建设项目5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个、劳务协作项目2个、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1个。经实地核查,铁锁乡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乡镇中心幼儿园)、1个养殖基建建设项目仅基本完成前期工作,督查时还未正式开工建设。

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责任,加快项目进度。严格落实《上海市对口支援楚雄州大姚县项目管理办法》和省州县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沪滇扶贫协作工作的领导,镇项目办每月组织对项目开展1次督查检查,确保沪滇对口帮扶援建项目有序实施。按照“一个项目,一套方案,一班人马,一抓到底”的要求,压紧压实沪滇对口帮扶援建项目建设村委会和施工单位的责任,加强项目实施统筹协调和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施工质量和资金监管,确保项目的进度、质量和资金安全。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突出问题目标导向,举一反三,由镇项目办牵头,组织对全镇沪滇对口帮扶援建项目开展全面排查,进一步查找项目实施存在的困难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个清单”,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对发现问题实行交办督办,责任到岗到人,确保所有问题按时限要求清零销号。三是加强对接,争取更大帮扶。从严从实从快抓好沪滇对口帮扶援建项目问题整改,全力打造精品项目,在此基础上,紧紧围绕沪滇扶贫协作“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持、资金支持、携手奔小康”5项主要任务和《大姚县东西部扶贫协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主动加强与县级部门的对接沟通,力争在“沪企入楚”“云(楚)品入沪”“科技入楚”、人才培养、劳务协作、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取得更大的帮扶支持。

(三)大姚县存在合作社入股分红“一分了之”现象。126户常年在外打工的脱贫户,也参与“量化资金”入股合作社,但从未参加合作社生产,也不了解合作社经营情况,每年“分红” 增加收入,有“一股了之”“一分了之”现象。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政策。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增强贫困群 众“造血”功能,实现持续增收、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长远之 计,持续完善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1. 根据《大姚县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精神及要求,镇党委、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镇产业发展的模式和思路,成立了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同时,结合我镇产业发展现状,因地制宜地制定了《龙街镇2019年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明确了我镇产业扶贫资金的差异化补助标准、扶持重点、扶持方式等,防范产业扶贫资金入股合作社分红“一分了之”现象。
  2. 根据《2019年度扶贫小额信贷指导性计划》,安排专人负责全镇符合小额信贷条件贫困户的筛查,并制定了我镇8个村的小额信贷指导性计划,明确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的扶持对象、扶持范围、扶持方式等,防范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入股合作社分红“一分了之”现象。同时,下发宣传资料,加大了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加强入户走访,鼓励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积极贷款扩大产业规模,最终实现脱贫增收。对小额信贷的完成情况实行日通报制度,督促各村按时完成小额信贷任务,确保我镇能够如期完成2019年小额信贷指导性计划任务。截至目前,我镇扶贫小额信贷共放贷136户,完成了任务数的92.94%。

二是全面排查,从严整改。结合脱贫退出“回头看”专项行 动,对贫困户参与新型经营主体情况开展“大排查”,摸清底数, 找准问题,从严整改。

  1. 组织挂包干部进村入户宣传产业扶贫政策,对2019年产业扶贫到户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逐户排查,根据贫困户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贫困户2019年产业发展规划,健全完善产业扶贫到户台账,点对点、面对面地做实到户产业规划。
  2. 对2018、2019年度扶贫小额信贷情况进行了逐户排查,重点核查“公司+贫困户”模式运作情况,健全完善扶贫小额信贷到户台账、问题清单。

三是强化宣教,激发内力。由镇党建办牵头,强化对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加大“挂包帮”“转走访”和驻村扶贫工作力度,持续开展“四有五净一规范一增强”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好“奖勤曝懒红黄榜”“彝乡爱心超市”等活动,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主动脱贫意识,坚决扭转“等靠要”“守贫争贫”等不良现象,将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