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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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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3931 公文目录:乡村振兴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1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大姚县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


  大姚县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家脱贫攻坚、精准扶贫基本方略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教育造血式扶贫功能,提高教育精准扶贫实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根据省、州教育精准扶贫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全局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扎实推进教育精准扶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现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帮助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奔小康。
  (二)工作目标
  按照“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原则,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教育精准扶贫机制,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对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确保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对建档立卡高中阶段适龄人口,确保都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对建档立卡高等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对建档立卡学龄后人口,提供适应就业创业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到2020年底,全州学前一年毛入园(班)率达97 %以上,学前三年入园率达87%以上,特殊教育阶段的入学率不低于国家标准,基本普及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 %以上,推进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0%以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实现高中教育优质发展。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保持全州领先水平,内涵发展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提高。
  以学生资助兜底线,全面落实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安心就学,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
  以职业教育为突破,着力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技术技能教育和培训,落实教育部《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2017-2020年)》,带动贫困家庭脱贫致富,实现“职教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家”。
  以改善条件为基础,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办学条件,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保障贫困地区适龄少年儿童接受良好基础教育。
  以教育公平为根本,深入关爱帮扶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有公平的上升通道和进步空间。
  二、工作措施
  (一)精准建好“四类信息”,准确掌握教育扶贫对象,切实解决“扶持谁”,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权利
  1.建立基础信息档案。由县教育局和县扶贫办对接,从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后录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数据平台中珠适龄少年儿童人口信息为依据,按学龄段(学前、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分乡镇分别建档。档案建在县教育局,以建立电子档案为主,并根据需要建立纸质档案。
  2.核实在校学生信息。基础信息档案完成后,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按招生片区范围由各中小学、幼儿园分别核实建档立卡适龄人口在校情况。在县内跨招生片区就读的适龄人口,由县教育局进行统筹核实。不在县内就读的适龄人口,由县教育局汇总形成分学段跨县域入学待核实建档立卡适龄人口信息表报州教育局。
  3.建立入学信息档案。县教育局根据学生信息核实结果,按照基础信息档案的分类建立全县建档立卡贫困适龄人口入学情况年度档案。档案建立完成后,分别由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和生源地所在乡镇留存。
  4.核实入学学生受资助情况。县教育局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入学信息档案,进一步精准核实其中的在校学生接受各类资助的情况,形成建档立卡适龄人口享受学生资助、社会资助情况明细表,汇总形成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适龄人口受助情况。
  (二)精准实施“三个覆盖”,切实解决“怎么扶”,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1.实施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全覆盖。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完善全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把各项资助政策精准到人,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就学,从根本上消除因贫失、辍学现象。
  (1)对学前教育阶段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行全覆盖。一是精准落实上级资助政策:即对学前教育阶段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在每人每年享受300元省政府助学金的基础上,新增700元,即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助学金。新增资金由州、县两级财政承担,其中,州级承担315元,县级承担385元。二是精准实施县级资助政策:①对户口在桂花、昙华、湾碧、三台、铁锁五个山区乡镇,且在当地幼儿园(班)就读的农业户籍学前教育学生按每生每天9元的标准进行餐费资助,具体资助政策发放形式、相关要求按照《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山区乡镇学前教育学生资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②对在学前教育阶段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每生每年3600元(含县级每生每天9元的山区农业户籍学前教育学生餐费资助及县级承担的政府助学金385元)的标准,给予贫困资助,具体资助政策按照《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兜底资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2)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做到“两免一补”及“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全部实现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按照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的国家和省定标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提供寄宿生生活补助;按照每生每年800元标准给予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3)对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做到“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和生活费补助全覆盖。一是精准落实国家和省州助学政策:①落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每生每年分别给予2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和2500元的生活费补助;②免除在公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学杂费(每生每年大姚一中1000元,实验中学800元),对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照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二是精准实施县级兜底资助:①对在大姚一中就读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含免收住宿费)的标准给予县级贫困补助;②对在大姚县实验中学就读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每生每年800元(含免收住宿费)的标准给予县级贫困补助。具体资助政策按照《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兜底资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4)对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做到“国家助学金”、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全覆盖。精准落实国家和省州资助政策:①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每生每年分别给予2000元的国家助学,免除在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学费;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②对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的生活费补助。
  (5)对在高等教育阶段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做到“国家助学金”、学费奖励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覆盖。精准落实国家和省州资助政策:①对在高校本专科、民族预科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每生每年给予35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②对考入一本院校(含预科)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对考取专科(含预科)以上的“直过民族”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和考取中央部委直属院校本科(含预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预科和本专科学习期间,每生每年给予5000元的学费补助;③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就读普通本专科(含预科)或研究生的,无需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即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本专科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政府贴息;④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就读研究生的(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给予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给予1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⑤对考入专科(含预科)以上既没有享受“国家学费奖励”、也未享受“少数民族学子奖学金”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每生一次性给予4000元的学费补助,所需资金由州、县两级财政承担。其中,州级承担1800元,县级财政2200元。
  (6)对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其中小学阶段每生每年500元,初中阶段每生每年1000元,高中和中职阶段每生每年1500元,高等教育阶段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资助办法按照《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7)积极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捐资助学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2.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全覆盖。以中小学校为阵地,家校联动,加大对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力度。进一步统筹社会各界资源,在农村小学或利用闲置校舍、房屋开设村级留守儿童之家,学校老师作为儿童之家的“关爱父母”,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辅导、生活帮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帮助留守儿童定期通过电话、视频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感情联系和亲情交流以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避免农村留守儿童因为学习困难而失学。
  3.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帮扶全覆盖。按照“一生一策”原则,通过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就业动态服务机制、开展个性化就业辅导和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免费为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就业岗位和创业教育、创业担保贷款等全过程跟踪服务,帮助贫困家庭实现就业脱贫。
  (三)增强政治意识,坚定不移以脱贫攻坚统揽大姚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全局
  实施脱贫攻坚、精准扶贫是弥补短板、消化矛盾、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举措,也是增强党的向心力、凝聚力、生命力的有效载体,更是如期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选择。因此,教育系统必须自觉提高政治意识,认真解决教育精准扶贫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脱贫攻坚实际成效带动教育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1.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全面实施第二、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好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学前教育改扩建工程项目、学前教育奖补资金项目,统筹安排使用好县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活用好上级普惠性民办学前教育奖补资金,完成每个乡镇有1所中心幼儿园的新建和改扩建任务,实施好32所贫困村幼儿园建设项目,扶持一批城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园水平。推进实施“一村一幼”工程,着力解决贫困地区农村幼儿“无园上”问题。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毛入园率达97%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7%以上。
  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是“一人一案”精准制定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细化落实方案,并把“控辍保学”作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县域内小学入学率达到99.5%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0.6%和1.8%以下。二是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对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对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在普通学校标准上再按照200元/生·年核定。三是加快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中小学大班额。四是建立健全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补助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大姚县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2014-2018年)》,继续推进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奖补资金支持项目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五是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水平和质量,认真规划并适时启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工作。力争到2020年通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认定。
  3.提高高中教育保障水平。围绕“力争把大姚一中建设成为全省优质完中,把实验中学建设成为全州优质完中”的目标,推进实施“名校打造”战略和“特色高中建设计划”,加强高中优质生源建设。认真落实2016年9月县委高中教育发展工作会议纪要有关事项;强化实施“走出去—请进来”发展战略。加强与山东271教育集团、河北衡水中学等国内名校的交流合作,深化与上海市杨浦区教育局开展教育结对扶贫工作,落实好省、州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校结对工作。汲取先进地区的办学经验,加快两所高(完)中教育教学改造提升,不断优化推动以“大姚教学范示”课堂教学改革为核心的教学方式、学习方式的变革,认真实施《大姚县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的引领作用,深度探索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和高考的实效性,进一步夯实我县普通高中质量在全州的领先地位。
  4.抓好抓实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围绕把大姚县职教中心打造为“全州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示范校”目标。抓实《楚雄州职业教育州县一体化办学方案(试行)》的实施,全面推进职普一体化、州县一体化、中高一体化、园校一体化、校企一体化“五个一体化”建设,扩大“三校生”高考规模,在就业和升学上逐步实现“双驱动”。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开展职业教育技能竞赛,全面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推进与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深度合作,以电子商务孵化园区建设为突破口,力争在师资培训、信息化教学、远程成人教育、020线上培训等方面取得成效,争取在我县设置教育部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师资培训分中心。推进大汽车运用与维修项目建设进度,拓展项目规划。建立专业动态管理与评估机制,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的目标,实现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落实“普职比大体相当”的有关要求,坚持把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点,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招生力度,让所有“两后生”(即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初中毕业生和未升学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优质(中等)职业教育,确保他们能够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楚雄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以及村小、教学点等小规模学校教职工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师的规定。实施中小学人才引进和培养行动计划,积极引进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和优秀师范类毕业生,扩充优质教育人才资源。建立健全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和名班主任工作室制度。以此为载体,在全县培养3名彝州名校长、10名彝州校长后备人才、30名彝州名教师、20名彝州名班主任,打造本土优秀教育人才队伍。完善城镇优质教育资源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学校制度,完善对口支援政策支持体系,明确各对口支援学校的责任,签订对口帮扶责任书,全面抓好对口支援工作的落实。县属优质公办学校,每校对口帮扶一所贫困乡镇或贫困村学校,每年选派一批中小学校长、优秀教师到贫困地区农村学校挂职、支教,全力支持受援学校加强管理、提高质量。落实乡村教师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和乡镇工作补贴。加大贫困乡村教师培养力度,优先安排贫困乡村教师参加“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培训。通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实现“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位学生”奠定基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大姚县教育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级牵头、部门落实、扶持到校、扶贫到生”的要求,建立教育精准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整合各方面工作力量,强化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教育精准扶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完善配套措施和办法,健全教育持贫工作落实机制,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目标完成。
  (二)强化经费保障
  进一步发挥政府投入在教育扶贫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调整完善财政支出结构,财政资金安排的各项教育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最大限度地向贫困乡(镇)、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倾斜。积极拓展教育扶贫资金渠道,充分发挥企业、个人、公益组织等在教育扶贫中的作用,合理引导各种教育扶贫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三)强化精准对接
  教育部门和扶贫部门要按照“准确、动态”的要求,加强数据共享和工作对接,按省、州要求建成覆盖各乡镇、村组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教育精准扶贫数据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精准建档、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四)加强舆论引导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信、手机报、板报等各种载体,宣传好教育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等,让每个贫困村、贫困户、贫困生了解帮扶政策,掌握帮扶措施。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形成推进教育扶贫工作的合力。
  (五)严格督查考核
  建立教育精准扶贫考核工作机制,把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列为对各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列为县委、县政府重点督查事项,对教育精准脱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部门、乡镇,严肃通报问责,确保教育精准脱贫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各群团组织,省州驻大姚单位。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