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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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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生物能源烘烤烟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3216 公文目录: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23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生物能源烘烤烟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碧镇、龙街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大姚县2016年生物能源烘烤烟叶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719

 

 

 

 

大姚县2016年生物能源烘烤烟叶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研究烟叶烘烤方式,减少烘烤过程对环境的污染,推动烟草产业向节能减排和低碳清洁转变,构建烟叶生产与生态保护和谐发展,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生物能源烘烤烟叶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楚政办通〔2016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大姚县2016年生物能源烘烤烟叶项目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按照“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在金碧镇、龙街镇各实施一个生物质能源烘烤烟叶示范点,共需配置生物质燃烧机55台,配套改造烤房55座,其中:金碧镇25座、龙街镇30座。

二、资金来源和补贴政策

资金来源为州财政下达的2016年生物质能源烘烤烟叶项目资金61.2万元。补贴政策

(一)生物质燃烧机购置安装补贴。生物质燃烧机购置安装等预算补贴资金48万元。

(二)生物质燃料补贴。生物质燃料由设备中选厂商按每座烤房烘烤不少于6炉次,每炉次需生物质燃料控制在1000千克以内,每台套设备配套6吨生物质燃料,每吨补贴合作社400元,预算生物质燃料补贴资金13.2万元。

(三)资金拨付。两项补贴资金详见附件,资金由县财政下达到乡镇财政所,由乡镇财政按相关规定拨付供货商或合作社。

(四)为做好生物质能源烘烤烟叶项目示范推广工作,涉及生物质能源烘烤烟叶的烟农或合作社,可同时按(大政办发〔201638号)文件规定享受烤煤补贴。

三、项目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

项目责任主体为金碧镇、龙街镇人民政府。乡镇的烟农专业合作社是实施主体,合作社自愿向县烟草公司和所在乡镇提出生物质能源烘烤项目建设申请,并与乡镇签订《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协议》,服从县烟草公司和乡镇安排,组织好项目的实施、使用和维修,为广大烟农提供商品化烘烤烟叶服务。

    四、实施流程

    突出“生物质能源烘烤设施改造、生物质能源烘烤、落实烘烤工艺”三个重点,按照选点、规划、采购、实施的流程,安排专人专班,指导合作社抓好落实;必须在 7月25前完成设备(生物质燃烧机)、配套燃料(生物质燃料)采购和安装调试工作; 10月15前上报生物质能源烘烤试验示范工作评估报告。

1.项目选点。烟叶站要配合乡镇督促合作社落实好项目点。

2.项目规划。烟叶站要配合乡镇督促合作社做好项目规划。

3.设备和配套燃料的采购

1)采购种类和数量。全县计划购置生物质燃烧机55台、生物质燃料330吨。其中:大姚县金碧惠民烟农服务专业合作社购置生物质燃烧机25台、生物质燃料150吨;大姚县和瑞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购置生物质燃烧机30台、生物质燃料180吨。

2设备和配套燃料采购。由于烟叶烘烤在即,时间较为紧迫,为避免延期采烤造成烟农损失,金碧镇、龙街镇人民政府和烟叶站要抓好督促、指导工作,由合作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取邀请招标或询价采购的方式严格规范地进行采购,由合作社与中标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确保设备和配套燃料在规定的时间内采购完成,并投入今年烟叶烘烤。

4.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合作社根据合同条款,配合中标供应商做好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工作。

5.付款

1)设备款。安装调试运转正常及烘烤正常后由县烟草公司、乡镇、合作社按合同条款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乡镇财政所将设备采购款转账支付给设备供应商。

2)生物质燃料采购款和补贴款。生物质燃料补贴款由县烟草公司、乡镇、合作社对生物质燃料采购和使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乡镇财政所将生物质燃料补贴转账支付给合作社,由合作社全额支付给供应商。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开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烟草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县烟草公司分管副经理、项目实施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大姚县生物质能源烘烤试验示范项目领导小组。同时,为确保项目加快推进,决定在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工作小组(项目工作小组由县烟草公司负责组建),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项目工作小组要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烤房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密集烤房技术规范(试行)修订版的通知》(国烟办综〔2009418号)和基础设施改造相关规定,督促、指导乡镇和合作社做好生物质燃烧机采购工作(含烤房改造、生物质燃料配供、设备安装以及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负责生物质能源烘烤相关试验示范的技术指导、与原密集型烤房的烘烤对比和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金碧镇、龙街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明确范围,明确标准,明确措施,落实专人协调做好项目的各项工作。乡镇要认真核实,确定试验示范点和对象,认真规划和预算,并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和考核验收。合作社负责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好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各项支出预算、结算、账目清楚,票据齐备规范。

(二)规范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金碧镇、龙街镇要严格执行州、县有关专项补贴资金的管理规定,按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规范使用生物质能源烘烤试验示范补贴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补贴方式、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严禁超预算、超范围开支补贴,严禁套取、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确保试验示范规范运作,达到预期效果。补贴资金要进行专项审计,发现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大姚县2016年生物质能源烘烤烟叶项目补贴资金

          计划安排表

 

 

 

 

 

 

 

 

 

 

 

 

           


附件

大姚县2016年生物质能源烘烤烟叶项目补贴资金计划安排表

 

乡 镇

购置生物质燃烧机(台套)

配套生物质燃料(吨)

生物质燃烧机补贴(万元)

生物质燃料补贴(万元)

合计(万元)

示范合作社

地点

备注

 
 

合计

55

330

48

13.2

61.2

 

 

 

 

金碧镇

25

150

21.8

6

27.8

大姚县金碧惠民烟农服务专业合作社

金碧厂房、三槐烘烤点

 

 

龙街镇

30

180

26.2

7.2

33.4

大姚县和瑞现代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

龙街五福烘烤工场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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