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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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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姚县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3214 公文目录:重大建设项目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7年02月21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姚县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现将《大姚县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姚县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6日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灾情概况  ……………………………………  1
  第一节 县情概况   …………………………………… 1
  第二节 受灾情况   …………………………………… 2
  一、经济损失情况  ……………………………………  2
  二、人员受灾情况  ……………………………………  2 
  三、农村居民住宅用房受损情况 ……………………………………   3
  四、非住宅用房受损情况   …………………………………… 3
  五、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情况 ……………………………………   3
  六、农业损失情况 ……………………………………   3
  七、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受损情况   …………………………………… 4
  八、通信基础设施受损情况 ……………………………………   4
  九、能源基础设施受损情况  ……………………………………  4
  十、水利基础设施受损情况 ……………………………………   4
  十一、市政基础设施受损情况 ……………………………………   5
  十二、农村地区生活基础设施受损情况  ……………………………………  5
  十三、教育系统公共服务受损情况  ……………………………………  5
  十四、医疗系统公共服务受损情况 ……………………………………   5
  十五、文化系统公共服务受损情况 ……………………………………   5
  十六、体育系统公共服务受损情况 ……………………………………   5
  十七、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系统公共服务受损情况  ……………………………………  5
  第三节 恢复重建的意义和条件  ……………………………………  6
  第四节 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期限  ……………………………………  6
  第二章 恢复重建项目及实施步骤 ……………………………………   7
  第一节 恢复重建的总体要求及指导思想  ……………………………………  7
  第二节 恢复重建的方针原则 ……………………………………   7
  第三节 恢复重建项目    …………………………………… 9
  一、民房恢复重建项目  ……………………………………  9
  二、民生恢复改善项目   …………………………………… 9
  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0
  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 12
  五、特色产业增收项目……………………………………12

第四节 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  13
  第五节 项目实施步骤  ……………………………………  14
  第三章 组织保障及相关要求   …………………………………… 16
  第一节 组织保障  ……………………………………  16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  16
  二、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   18
  三、强化项目资金管理  ……………………………………  19
  第二节 相关要求  ……………………………………  20
  附  件 项目表  ……………………………………  23
  前  言
  2016年9月以来,我县出现多次强降雨天气过程,降雨强度大、频率高、时段集中,暴雨日数突出,特别是“9•07”、“9•17”、“9•30”三次强降雨对全县农业、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群众住房、产业和其他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为切实做好强降雨自然灾害损毁基础设施和产业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根据省、州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通知》(楚政通〔2016〕63号)、《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楚雄州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恢复重建项目工作的通知》(楚发改投资〔2017〕43号)要求,现结合我县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  灾情概况
  第一节  县情概况
  大姚位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北部,东邻永仁县、元谋县,南界牟定县、姚安县,西接大理州祥云县、宾川县,北与丽江市永胜县、华坪县隔金沙江相望,全县国土总面积4146平方公里,其中山区、半山区面积占总面积的90%以上,是一个以山区为主的农业县。全县辖12个乡镇,129个村民委员会(社区),1534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8.3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5.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0.8%,县内有彝、回、哈尼等22种少数民族,少数民族9.2万人,占总人口的32.5%。其中彝族人口8.4万人,占总人口的29%。县境最高海拔3675m,最低海拔1023m,最大相对高差2652m,地势南低北高,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山高谷深、沟壑纵横;季风气候、立体气候、高原气候特征明显,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显著;自然灾害和地质灾害发生频率高,极易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2015年全县生产总值达57.5亿元,增长11.5%;三产结构为29:33:38;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达66.4亿元,增长25.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4.22亿元,增长 7.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1.2亿元,增长1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26750元和7945元,分别增长9.2%和11%;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2.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以内,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30.45%。
  第二节  受灾情况
  2016年9月份集中强降雨共造成我县50774人受灾,因灾死亡2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3351人,其中:集中安置2858人、分散安置493人(包括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转移安置人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4346.63万元。
  一、经济损失情况。此次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共造成我县直接经济损失54346.63万元。其中:农村居民住宅用房经济损失2068.1万元、非住宅用房经济损失190.3万元、居民家庭财产经济损失3566.75万元、农业经济损失10882.26万元(林业、农业、畜牧)、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经济损失15408.56万元、通信基础设施经济损失660.25万元、能源基础设施经济损失430.11万元、水利基础设施经济损失14483.53万元、市政基础设施经济损失220万元、农村地区生活基础设施经济损失1042万元、教育系统公共服务经济损失1217.41万元、卫计系统公共服务经济损失3432万元、文化系统公共服务经济损失36万元、体育系统公共服务经济损失54万元、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系统公共服务经济损失655.36万元。
  二、人员受灾情况。此次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共造成50774人受灾,因灾死亡2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3351人,其中:集中安置2858人、分散安置493人(包括地质灾害搬迁避让转移安置人员),需过渡性生活救助1025人。
  三、农村居民住宅用房受损情况。此次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共造成农村居民住宅用房倒塌72户257间(其中:砖混结构6户38间、其他结构66户219间),严重损坏78户236间(其中:砖混结构5户13间、其他结构73户223间),一般损坏306户624间(其中:砖木结构2户7间、其他结构304户617间)。经济损失合计2068.1万元。
  四、非住宅用房受损情况。此次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共造成非住宅用房倒塌2625平方米、严重损坏3982平方米、一般损坏1576平方米,经济损失合计190.3万元。
  五、居民家庭财产损失情况。此次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共造成13946户农村居民家庭受灾,经济损失合计3566.75万元。其中:受损生产性固定资产经济损失708.55万元、受损耐用性消费品经济损失1532.6万元、受损其他财产损失1325.6万元。
  六、农业损失情况。此次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共造成农作物受灾36398亩、成灾23402亩、绝收7778亩,农业生产大棚受损15亩,损毁耕地424.4公顷,种植业经济损失4394.81万元;森林受灾102.4公顷,经济损失486.9万元;苗圃良种受灾3.8公顷,经济损失501.6万元;林区基础设施经济损失1324.8万元;畜牧业死亡大牲畜451头、小牲畜121头、家禽759只,死亡畜禽经济损失290.29万元;倒塌畜禽圈舍6120平方米,经济损失175万元;受损饲草料1100吨,经济损失66万元;渔业水产养殖受灾31.9亩,水产品损失95.7吨,渔业经济损失126.5万元;农业机械受损26台,经济损失364万元。农业经济损失合计10882.26万元。
  七、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受损情况。此次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共造成3条国省干线受损,其中:受损路基22公里,经济损失165万元;受损路面71公里,经济损失4260万元;受损桥梁26米,经济损失208万元;受损护坡、驳岸、挡墙26055.03立方米,经济损失729.54万元。县乡道公路受损路基76公里、路面150公里、桥梁398米、护坡驳岸挡墙132857.957立方米,经济损失10046.02万元。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经济损失合计15408.56万元。
  八、通信基础设施受损情况。此次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共造成通信光缆受损138.5千米、基站受损2座,经济损失合计660.25万元。
  九、能源基础设施受损情况。此次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共造成变电设备受损52台4240千伏安,路线受损20.5千米,电厂受损5个,发电机组受损2组8630千瓦。能源基础设施经济损失合计430.11万元。
  十、水利基础设施受损情况。此次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共造成堤防受损64.04公里,水闸受损14个,塘坝受损50座;人饮工程设施设备受损96个,水渠(管道)218.78公里。水利基础设施经济损失合计14483.53万元。
  十一、市政基础设施受损情况。此次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共造成大姚县县城市政排水雨水管网受损2600米,污水管网受损200米。市政基础设施经济损失合计220万元。
  十二、农村地区生活基础设施受损情况。此次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共造成村内道路路面损坏2500平方米,农村供水管道损毁84.2千米。经济损失合计1042万元。
  十三、教育系统公共服务受损情况。此次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共造成中等教育学校受损6所,初等教育学校受损35所,学前教育机构受损23所,教育系统公共服务经济损失合计1217.41万元。
  十四、医疗系统公共服务受损情况。此次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共造成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受损46个,经济损失合计3432万元。
  十五、文化系统公共服务受损情况。此次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共造成村社区图书室(文化室)受损10个,经济损失合计36万元。
  十六、体育系统公共服务受损情况。此次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共造成基层配套健身设施受损8套,经济损失合计54万元。
  十七、社会保障与社会服务系统公共服务受损情况。此次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共造成乡镇社会劳动保障事务所受损9所,敬老院受损1所,村委会(社区)受损3所。经济损失合计655.36万元。
  第三节  恢复重建的意义和条件
  大姚县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关系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高度重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将其作为一项政治性工作,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政治任务,各部门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以增强防灾抗灾能力为目的,依托灾区资源优势,大力调整灾区农业产业结构,将恢复重建与脱贫攻坚工作相结合,实施扶贫整乡推进、整村推进,积极发展特色产业、拓宽灾区贫困群众就业渠道,有效帮助受灾贫困户如期脱贫,此项举措对确保我县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家和省、州的关心支持下,县委、县政府也在积极有效的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通过灾区干部群众的自力更生和一系列政策、项目资金的争取,将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根本保障。
  第四节  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期限
  恢复重建项目实施期限2年,自2016年10月至2018年9月。
  第二章  恢复重建项目及实施步骤
  第一节  恢复重建的总体要求及指导思想
  总体要求:大姚县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恢复重建工作以省减灾委灾损评估情况为依据,明确到具体项目、明确恢复重建政策、明确标准、明确资金来源、明确投资规模、明确恢复重建工作实施的步骤。
  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强降雨灾害恢复重建的指示精神为指导,针对全县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的灾情和特点,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确保重点、兼顾一般,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任在乡镇,县级协调指导,先抓恢复建设,后抓量力发展的思路,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全县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恢复建设两个重点,坚持重灾乡镇重灾区重点扶持,一般受灾地区给予适当扶持,轻灾区靠自己和发动群众恢复建设。
  第二节  恢复重建的方针原则
  大姚县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恢复重建,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分步实施、自力更生、国家支持、社会帮扶”的方针,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恢复建设家园。
  ——坚持自力更生、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一是多渠道向上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争取支持;二是县、乡财政在保工资的前提下,挤出一定的资金支持恢复建设;三是依靠群众投入,在恢复建设中,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凡是能发动群众解决的问题,要尽量发动群众自己解决;四是坚持“条块结合,多方筹集,统一使用”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力求使各项资金都围绕恢复建设发挥最好的效益。
  ——坚持就近就地恢复重建为主,适当统规自建为辅的原则。全县民房恢复重建以就近就地恢复重建为主,在重灾区桂花镇马茨村规划统规自建点一个。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恢复建设工程内容、资金补助标准均要认真核实并做好公示等工作。
  ——生命线工程和民政民房恢复工程优先的原则。交通、民房、教育、供水、供电、通信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启动、优先安排资金。在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七个结合”:恢复重建与扶贫攻坚、新农村建设、小城镇规划建设、重点工程移民搬迁、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相结合,与产业发展相结合,与金沙江干热河谷的开发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质量、注重效率。
  第三节  恢复重建项目
  根据受灾情况,计划实施全县恢复重建项目207项,投资99781.47万元。其中: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66558.63万元。
  一、民房恢复重建项目。按照县城或乡镇集镇安置一批、集镇易地搬迁安置一批和就近插花安置一批“三个一批”方式,对倒塌及严重损毁不能入住的225户农户住房拆除重建,对 861户受损房屋实施维修,对受灾严重的马茨村委会马茨小组44户158人实施易地搬迁。对易地搬迁点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对转移安置的3262人实施3个月生活救助。实施民房恢复建设项目1项,投资6791万元。其中: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2369万元。
  二、民生恢复改善项目。计划实施民生恢复改善建设项目90项,投资9059.99万元。其中: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8969.99万元。
  (一)教育设施恢复项目64项,投资1860.99万元。整体搬迁重建桂花镇岔河小学、马茨小学校舍,重点恢复桂花镇大村小学等62所中小学校园基础设施及运动场7182㎡。
  (二)卫生设施恢复项目5项,投资3930万元。重建赵家店镇、三岔河镇、龙街镇、金碧镇、石羊镇、昙华乡、桂花镇、湾碧乡、新街镇9个乡镇34个村卫生室;实施石羊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六苴、新街、仓街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昙华、六苴卫生院职工周转房和赵家店卫生院、小红山分院职工周转房恢复建设,完善乡村卫生基础设施。
  (三)文化设施恢复项目4项,投资740万元。重点恢复县乡文化、体育设施,做好桂花镇、三岔河镇和三台乡等7个乡镇的村级文化活动室和篮球场等文体设施恢复重建,争取新建大姚县地质灾害陈列馆。
  (四)社会保障设施恢复项目10项,投资1190万元。恢复灾区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设施,建设铁锁乡敬老院,解决受灾孤残人群和社会养老人群的基本社会福利;增强社会保障和救助功能,恢复重建新街镇、三岔河镇、铁锁乡、桂花镇、三台乡、昙华乡、六苴镇、赵家店镇、金碧镇9个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增强就业能力和社会保障能力。
  (五)基层政权及政法基础设施恢复项目7项,投资1339万元。以桂花灾区为重点,按照党政机关用房和公检法司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全面恢复重建损坏的基层政权设施,保证基层政权正常运转。搬迁重建马茨、小河、达么3个村委会办公用房,重建桂花、六苴、铁锁、赵家店、龙街、三岔河6个乡镇派出所,确保基层工作正常运转。
  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8项,投资54360.37万元。其中: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37743.93万元。
  (一)水利设施恢复建设项目32项,投资17392.53万元。重点维修和加固河道堤防、沟渠灌溉工程、人畜饮水等水利设施。对桂花河、叭啦河、三台河、蜻蛉河、七街等67条主要河流河道实施河堤、河闸、清淤疏通等修复工程,修复134条主要骨干沟渠,对6个水毁坝塘进行清淤和除险加固,修复村委会、学校、村民小组人畜饮水工程96件,确保年底前完成人畜饮水工程明年主汛期前基本完成所有水毁水利工程修复。
  (二)交通恢复建设项目2项,投资33745.93万元。以省道、县乡公路为重点,实施路基、路面、涵洞、挡土墙及安全设施工程;修复县乡道路205.26公里,恢复全县境内各类公路、桥梁等交通设施,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和等级,完善路网结构。主要恢复177公里省道和桂湾线、幸铁线、三三线、赵龙线、西六线、吴簸线、黑七线、马茨道班公路及自必苴公路、冶基厂至乌龙口、三黄经至过拉地等县、乡、村道建设;新建桥梁2座60米,增设桥涵和防水、排水设施,进一步打通县内乡村间公路接线,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畅通的出行保障。
  (三)电力设施恢复建设项目2项,投资370万元。以桂花镇、湾碧乡改造电网主线配网线路为重点,兼顾石羊镇、铁锁乡、三岔河镇、三台乡电力设施恢复,保证生产生活供电;实施10kV湾陆联络线、10kV桂花线、10kV冶基厂线和10kV达么线线路改造17公里;计划实施桂花镇变台低压线路倒杆隐患处理95处;石羊镇、铁锁乡、三岔河镇、三台乡变台低压线路隐患处理28处。
  (四)通信设施恢复建设项目30项,投资607.08万元。重点对灾害损坏的电信网络设施恢复重建,主要恢复桂花至马茨村委会等29条杆线路100.5公里及马茨基站搬迁。
  (五)城镇恢复重建项目4项,投资1152万元。对所有损毁城镇基础设施进行加固维修,确保城镇基础设施正常运行。重点实施对县城百草岭大街中段、环城路修复改造和桂花集镇街道重建,修复桂花镇、昙华乡、铁锁乡、六苴镇、三台乡5个乡镇集镇供水。
  (六)移民设施恢复项目8项,投资1092.83万元。重点恢复湾碧库区移民安置点的民房、市政及供水等基础设施恢复建设,保证库区人民正常生活。将基础设施恢复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减少贫困人口,保障人民生活质量提高。
  四、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计划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建设项目5项,投资12308.79万元。其中: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8146.79万元。以桂花片区滑坡、泥石流治理,三台乡过拉地村委会及小学滑坡防治为重点,计划实施地质灾害分散搬迁避让919户3513人,集中搬迁避让281户1048人;争取将桂花镇马茨村委会滑坡点列为地质灾害遗址陈列馆。
  五、特色产业增收项目。规划特色产业增收项目33项,投资17261.32万元。其中: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9328.92万元。
  (一)农业产业恢复建设项目11项,投资3566.82万元。以恢复农业正常生产为前提,对全县16000亩成灾农作物补栽补种,重建倒塌畜厩134间、修复损毁畜厩266间;对石羊镇、六苴镇、昙华乡、湾碧乡、三台乡、铁锁乡及桂花镇4670.5亩水毁农田(旱地)进行修复整理;对六苴镇和湾碧乡烟叶生产水毁沟渠进行恢复建设。
  (二)林业产业恢复建设项目17项,投资11980.5万元。实施受损核桃花椒基地恢复,计划恢复种植核桃13600亩、花椒4575亩。实施退耕还林造林补植补造1万亩,低效林恢复改造5000亩,核桃提质增效2万亩。新建桂花镇马茨管护哨所及湾碧林场4个管护点修缮,转湾河林场国有林区防火通道修复等项目。
  (三)工业产业恢复建设项目5项,投资1714万元。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恢复大姚县工业园区3家企业基础设施,实施大姚百草岭山泉饮品有限公司、大姚桂花铜选冶有限公司和多底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恢复重建,使企业逐步恢复生产;修复县城二水厂和工业片区内道路塌方治理。
  第四节  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全县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总投资规模99781.47万元。其中:民房恢复重建投资6791万元;民生恢复改善投资9059.99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54360.37万元、地质灾害防治投资12308.79万元;特色产业增收投资17261.32万元。总投资中申请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66558.63万元。
  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繁重,恢复重建项目所需资金坚持以自力更生、群众自筹、争取国家扶持和信贷融资等多渠道筹集相结合的原则。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争取,通过积极向上争取各级各类补助资金和县级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资金实行统筹管理,科学安排、合理使用,充分发挥恢复重建资金最大效益。民房恢复重建以群众自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妥善安排国家投资和政府融资,保障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第五节  项目实施步骤
  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按照职能职责和分工落实好恢复重建项目资金来源,能向上争取中央和省州扶持的项目,要按照项目申报程序加快项目申报争取工作;对于属于整合范围内的资金项目,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好项目资金整合。确保恢复重建期间资金落实到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县级将多渠道筹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为资金争取奠定好基础、创造好条件。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指导工作,尤其是涉及项目审批事项的,要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对条件成熟的项目要做到及时审批、及时安排投资计划。用两年时间(2016-2018)完成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使受灾居民基本生活、生产条件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努力建设安居乐业、生态文明、安全和谐的新家园,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第一阶段(应急、民生等生命线工程恢复建设阶段):2016年10月20日前全面启动民房恢复建设,2017年4月底前完成倒损民房的恢复重建,确保受灾群众全部搬入新居;2016年12月前,恢复抢修好道路交通、水利设施,完成乡镇、村人畜饮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系统的校舍于2017年2月底以前完成加固修复,重建项目2017年8月底前完成。
  第二阶段(损毁基础设施和产业恢复建设阶段):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安排好受损严重的重大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产业恢复、防灾减灾、社会管理等恢复重建项目,实现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恢复,交通、水利、生活设施等进一步完善,民生保障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有所好转,防灾减灾能力大幅提升,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面超过灾前水平,实现灾区贫困人口的全面脱贫和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
  第三章  组织保障及相关要求
  第一节  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全面落实恢复重建项目工程建设任务,有效领导和组织指挥全县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恢复重建工作,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成立大姚县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恢复重建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陆积峰  县委书记
  刘文跃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陈如军  县委副书记
  纳灿辉  县委副书记
  汪光献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张利伟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沈克敏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伍  勇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
  李宗林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何兴平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
  罗世全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何媛媛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领导组的职责:一是按照科学合理的原则,组织拟定恢复重建方案报领导组审定后报请省、州人民政府批准执行。二是按照批准执行的恢复重建方案,组织实施建设工作。三是统一筹措、管理、协调安排建设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四是对有关恢复重建工程的设计、预算进行审定。五是组织对恢复重建工程的执法监察和审计。
  县恢复重建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抽调。
  按照“县级统一领导、项目统一规划、乡镇分级管理、部门系统条块结合,以系统为主、责任在乡镇”的原则,领导组下设2个恢复重建项目指挥部。
  1.地质灾害恢复治理项目指挥部
  指 挥 长:刘文跃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指挥长:汪光献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李宗明担任,成员从相关部门和乡镇抽调。
  职责:负责地质灾害滑坡、泥石流治理恢复重建和县地质灾害遗址陈列馆建设工作。
  2.桂花镇马茨统建点项目建设指挥部
  指 挥 长:汪光献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王  波  桂花镇人民政府镇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桂花镇,办公室主任由桂花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孙国梁担任,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县级相关部门和桂花镇抽调。
  职责:负责马茨统建点恢复重建工作。
  二、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一)灾区的恢复重建,除自建民房外,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要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切实加强灾区建筑市场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双合同制。同时,要把工程质量和施工图审查制度结合起来,每个环节都认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严格把关。
  (二)恢复重建规划项目的相关工程,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进行勘察、设计。工程设计必须经施工图审查,未经审查的设计文件不得作为施工的依据。
  (三)加强恢复重建工程招投标管理,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必须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
  (四)建筑场地选址时,要避开不良地质地段,地基承载条件要好。异地新建的民房及学校等项目,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建设范围,避开滑坡、泥石流、活动断层等不良地质地段。
  (五)加强恢复重建工程建筑材料的统筹和质量管理。恢复重建工程规模大,实施时间相对集中,对建筑材料特别是地方建筑材料(砖、瓦、沙、石)需求量较大,各乡镇要对建筑材料的供应采购工作及早准备,同时要加强对恢复重建工程施工所使用的建筑材料质量把关,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不得进入恢复重建项目的施工现场。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建筑施工材料的价格监管工作,防止哄抬价格的不良现象发生。参与恢复重建项目工程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与承建工程建设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自建民房除外),严禁层层转包和违法分包。
  (六)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项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报建、招投标、质量监督和验收。
  (七)恢复重建房屋建设工程按照国家现行验评标准进行验收,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农村民房恢复重建工程,属农民原址自建和异地自建的,由乡、村参照农村民居安全工程管理模式,建立登记档案。
  (八)恢复重建工作全面完成后,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初验,初验通过后上报州人民政府。
  三、强化项目资金管理
  (一)恢复重建计划要在统筹考虑资金规模的基础上,认真进行项目计划编制和管理。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经费管理严格按县恢复建设指挥部的要求执行。计划一经批准下达,不得任意更改,确需更改的必须逐级上报原批准部门批准。
  (二)恢复重建工作实行乡镇长负责制,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层层落实。所有项目必须按计划批准的内容及规模实施,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接受建设、审计、财政、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恢复重建资金的管理要严格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重特大自然灾害救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财政专户和专人管理、单独建账;由县财政局负责全县恢复建设资金管理、拨付、监督工作;审计部门对用于灾后恢复重建的资金、物资的收支、发放使用情况依法进行专项审计,强化审计监督。
  (四)涉及国家和省州下达资金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省州批准的恢复重建项目投资计划的规模、内容、标准、资金和工程进度等拨付,且实行包干使用,超支部分不予追加,结余部分可根据需要安排于其他恢复重建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节  相关要求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领导,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灾区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领导的指示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定精神上来,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圆满完成恢复重建任务。
  ——按照“县级统一领导、项目统一规划、乡镇分级管理、部门及系统条块结合、以系统为主争取、建设责任在乡镇”的原则,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和部门及职工挂点包户责任制。实行灾区乡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县级领导干部挂乡镇、县乡干部挂村;二是充分发挥县、乡、村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行党员、团员、机关干部结对帮扶;三是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恢复重建工作责任。县人民政府与各灾区乡镇、县级部门签订恢复重建责任书,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基层,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确保恢复重建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严格行政问责制度,从上至下形成一个互相衔接、协调运转的工作网络,保证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
  ——依靠群众,多方投入。按照“振奋精神、团结一致、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互助互济、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的要求,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恢复建设家园。一是靠群众投入,在恢复建设中,本着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原则,凡是能发动群众解决的问题,要尽量发动群众自己解决;二是县、乡财政在保工资的前提下,挤出一定的资金支持恢复建设;三是多渠道向上级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争取支持;四是坚持“条块结合,多方筹集,统一使用”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力求使各项资金都围绕着恢复建设发挥出最好的效益。
  ——严格把关,加强恢复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整个恢复建设工作任务重,点多面广、投资大,为确保整个规划方案的实施,使用好恢复建设资金,保证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统一制定恢复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共同组织实施。同时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从规划布局、选址定点、投资计划、施工设计、招标、施工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抓好廉政建设,管好用好有限的恢复建设资金和物资。要加强款物管理,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制度,严明纪律,严格规章,努力把有限资金和物资用好用活,发挥较好的效益。
  ——宣传、广播电视等相关部门要抓好恢复重建宣传工作,注意舆论导向。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舆论媒体正面宣传众志成城、自力更生、生产自救的典型,报道恢复重建工作及先进人物和事迹,为顺利完成恢复重建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大姚县特大洪涝泥石流滑坡灾害恢复重建项目表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县纪委办。
  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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