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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锁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铁锁乡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精准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3043 公文目录:工作实施情况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5日 文  号: 标  题:铁锁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铁锁乡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精准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锁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铁锁乡进一步做好

义务教育精准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办、中心(所),县驻铁锁各单位:

《铁锁乡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精准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铁锁乡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铁锁乡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精准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切实巩固提高义

务教育普及水平,推进实现“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的重大战略任

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明确思路、分清职责。坚持以防为主、依法控辍、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严防死守,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确保实现控辍目标。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州县乡“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精神,全乡适龄儿童全部按规定入学,到2020年年底,我乡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建立《0-18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名册》、未入学学生名册、辍学学生名册,完善学生入学、辍学报告,监测和劝返机制,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入学、巩固工作档案。精准落实各项免补救助惠民政策,所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

三、工作任务

(一)精准组织入学

1.精准掌握学生信息。中心学校要迅速与派出所、扶贫、民政、残联等站所主动对接,全面掌握行政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的基础信息,并对各部门提供的数据与教育系统掌握的数据进行全面比对核实,做到“不错一户、不漏一生”。把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流入地务工人员子女、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直过民族”地区适龄儿童等特殊群体的信息比对核实作为重中之重,根据比对核实结果,对2020年春季学期应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但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采取“一人一案”措施,及时查缺补漏,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2.依法组织入学。对已经比对核实还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乡人民政府向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督促他们依法送子女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由乡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乡司法所依法发放司法文书,督促其尽早送子女入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出具有国家医疗卫生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结论证明,由乡人民政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精准动员返学

1.依法组织辍学学生返学。在全面比对核实适龄儿童少年基础信息的基础上,对已经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精准识别,凡属于义务教育阶段适龄的学生,应当“一人不漏”地劝其入学返学。对应当返学的学生,由乡人民政府向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发放返学通知书,督促其依法按时送子女返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返学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由乡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乡司法所依法发放司法文书,督促其送子女返学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建立分类安置机制。要根据入学返学学生群体情况,分类

安排教育教学工作,确保所有入学返学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

成义务教育。

(1)对未入学的6-9周岁适龄儿童少年,统一安排到小学

一年级入学,统一注册学籍;

(2)对未入学的10-12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到小学高

年级入学,统一注册 相应年级学籍并单独编班,按小学一年级要求组织教育教学活动;

(3)对未入学的13-15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在初中学校注

册学籍,集中开设职初班,组织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教育;

(4)对小学辍学不超过2年的学生,原则上根据辍学年级

安排入学。对辍学超过3年以上的学生,视情况安排到小学高

段或职初班入学。对初中辍学不超过3年的学生,可根据辍学

年级安排入学,或视情况进行补偿教育,保证其完成学业;

(5)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型和程度,采取随

班就读、到特校就读或送教上门等方式妥善安排入学。

(三)精准控辍保学

中心学校、各村委会要在现有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框架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完善学生辍学监测报告制度。各学校要于每学期开学后15天内,对无故未入校就学的学生或去向不明的学生建档造册,报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组织乡包村挂点组及村委会进行查找,学校配合摸清去向和就读情况。对辍学学生要建立辍学学生工作台账,明确乡、村委会和学校劝返责任人。中心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月报制度,每月将未入学和辍学学生报乡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和县教育局。非户籍学生流失辍学的,由乡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向县教育局报告后,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向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并将学生电子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做好劝返工作。

2.完善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机制。乡人民政府统筹安排控辍保学工作,督促检查各村委会和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并与乡人民政府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乡人民政府要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明确各级责任,建立完善乡人民政府发放入学通知书、组织学生入学、劝返辍学学生及向上级政府报告入学情况的工作制度。要建立教育系统控辍保学责任制,中心学校校长、中小学校校长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辍学报告、学籍管理、教育管理和协助劝返等工作责任。

3.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和预防工作机制。中心学校要认真研究和分析学生的辍学原因,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做好劝返和预防工作。对因贫辍学的,要实施精准救助帮扶,确保不因贫辍学;对厌学辍学的,要改进教育教学管理、丰富教育教学内容,优化方式方法,完善厌学学生转化办法,强化心理健康教育,让学生

留得住、学得好;对因上学远而辍学的,要优化学校布局,规

范撤并程序,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在人少路远、交通不便的

地方适当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对因“读书无用论”影响而辍学

的,要做好学生和父母(法定监护人)思想转化工作,强化“联

控联保”制度建设,确保学生不因外出务工而辍学。

4.完善控辍保学帮扶工作机制。要精准确定教育扶贫对象,

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把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群体作为

重点帮扶对象,坚持优先帮扶。要精准落实义务教育各项免补

救助惠民政策,“一户一案,一生一案”,优先落实资助政策、

优先满足寄宿需要,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

学辍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要把“不让一个孩

子失学”作为常抓不懈的工作目标。乡控辍保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开学前后及时摸清学生入学辍学情况、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排查政策措施空白点和工作盲点,把控辍保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建立乡级控辍保学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站所工作职责。社会事务办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流浪辍学返校儿童等困难群体及时提供必要的救助。司法所要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支持学校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我乡民族地区,学生年少成家、定娃娃亲等现象,依法进行干预。派出所负责依法处理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的案件;依法严肃查处侵害儿童、少年的案件。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就拒不送子女入学的监护人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乡妇联要依法保护女童权益,干预少数民族学生年少成家、定娃娃亲等现象,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识改变命运”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移风易俗,转变观念,自愿送孩子入校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财政、国土、卫计、共青团、残联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职能和法定职责,协助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乡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集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任务,统筹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采取行政措施、法律手段、经济救助、乡规民约等措施,责任到村、到户、到校、到人,逐一落实辍学学生劝返责任。

(二)强化工作考核,组织专项督导。要将控辍保学纳入

乡、村、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对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把控辍保学作为脱贫攻坚、教育精准扶贫、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乡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以及对学校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三)建立问责机制,督促整改落实。完善控辍保学通报、

限期整改、约谈和问责机制。建立控辍保学主要指标通报问责制度,对问题突出的村委会和学校的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对辍学率超过规定要求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连续2次受到通报、经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免职、责令辞职或降职,直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等处理,确保控辍保学措施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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