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学生,各位家长:
我县2021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电话预约、分类别(在校生、新生)申报办理。为方便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和办理流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请各位家长和大学生按照通告要求,带齐所需材料到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和营养餐管理中心进行办理。
一、贷款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贷款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三)贷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按剩余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在校时间加15年确定。
(四)贷款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五)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自毕业(或结业)当年起,开始偿还助学贷款,还款日为每年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毕业后5年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借款人只需要偿还贷款利息。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计划按《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六)还款。
1.贷款偿还。学生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大学毕业后五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利息。宽限期满后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大学毕业后继续攻读更高学位(包括研究生、专升本)的借款学生可以申请还款计划变更,继续享受贴息,待新学段毕业后再按约定还款。学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要及时到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和营养餐管理中心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和还款计划变更,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0月15日,10月16日—12月31日不能执行还款计划变更操作。
2.提前还款。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提前还款,可以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金额)及相应利息。借款学生每天均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新增提前还款申请,申请后可使用POS机、云闪付或支付宝还款。提前还款申请的分界点,15日(含15日)之前申请,记为当月提前还款,15日之后申请,记为下月提前还款。
3.还款方式。
(1)支付宝还款。学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当月的20日前将足额资金存入贷款合同上的支付宝账户。银行于当月20日进行扣款。
(2)POS机刷卡还款。学生或家长提交提前还款后(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持银行卡到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和营养餐管理中心通过pos机刷卡还款,还款的金额必须充足在一张银行卡上(信用卡不能还款)。
(3)云闪付还款。学生下载“云闪付APP”,在“云闪付APP”首页中输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依次点击“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线还款”功能进行还款。
学生在还款后次月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提前还款结果。如当次提前还款失败,下次提前还款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申请。
4.逾期还款。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的,即为逾期。逾期将影响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诚信记录。
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每年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2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
5.贷款条件
(1)借款学生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⑤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⑥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2)共同借款人条件
①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②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③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④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⑤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作年龄限制。
⑥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借款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脱贫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
②孤儿及残疾人(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家庭;
③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监护人)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父、母一方已故)贫困家庭;
⑦城镇下岗职工子女家庭;
⑧同一家庭有两个或以上在高等院校就读,家庭困难的;
二、申贷材料
(一)新生(2021高考被高校录取的新生)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学生资助和营养餐管理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签合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材料名称 |
要求 |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后导出1份 |
户口簿 |
原件、无需复印 |
学生身份证 |
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 |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
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 |
录取通知书 |
原件、复印件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
未通过预申请的高考新生需如实填写,通过预申请的高考新生无需填写。 |
(二)在校生首贷(在高校就读的第一次贷款学生)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学生资助和营养餐管理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签合同时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材料名称 |
要求 |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后导出1份 |
户口簿 |
原件、无需复印 |
学生身份证 |
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 |
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
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 |
学生证 |
原件,复印件。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
需要如实填写。 |
(三)在校生续贷(指往年办理过助学贷款的学生)
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之一到学生资助和营养餐管理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签合同时出示签合同人(必须是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之一)身份证原件。
材料名称 |
要求 |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后导出1份 |
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
原件,学生本人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到县资助中心签订合同(谁来办理带谁的身份证)。 |
三、申贷流程
为避免人员聚集,提高办理效率。请各位同学和家长提前预约签订贷款合同时间(预约电话:0878—6213013,新生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即可预约)。
(一)第一次贷款学生的申请流程。
1.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个人信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注册个人信息。
2.填写贷款申请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贷款模块填写申请表,填写后导出申请表,打印申请表,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3.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后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字(在高三时候做过预申请的同学不用填写此表)。
4.签订合同。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同携带所需材料,按照预约时间到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和营养餐管理中心签订合同并领取回执单。
5.提交回执单。借款学生到校报到时将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由高校老师录入系统。注:必须在10月10日前录入回执,否则贷款将被取消。
(二)续贷学生的申请流程。
1.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贷款申请。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模块填写续贷申明并导出打印续贷《申请表》,由借款学生本人或首贷时的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签字。
2.签订合同。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申请表》,前往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和营养餐管理中心签订合同。
3.提交回执单。借款学生开学时将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注:必须在10月10日前录入回执,否则贷款将被取消。
四、办理时间
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9月17日(节假日除外)。(具体见日程安排表)
类别 |
预约时间 |
签订合同时间 |
备注 |
在校生 |
7月19日—8月18日 |
7月21日—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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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 |
8月5日—9月13日 |
8月9日—9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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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高校录入回执验证码日期
2021年9月9日—2021年10月10日。
六、办理地点和预约电话
办理地点:大姚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和营养餐管理中心(新车站对面,进大门主楼右侧大厅)。
咨询和预约电话:0878—6213013;联系人:齐老师、黎老师。
现场办理时请出示“云南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登记等。请各位学生和家长在前往办理助学贷款前致电咨询和预约,凡不预约者不给予办理。望各位学子、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宣传,发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大姚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 7月12日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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