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内容
大姚县范围内关于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的行政审批。
二、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三、审批条件
(一)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规定;
(二)项目符合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号)规定;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申请材料
(一)建设用地单位用地申请请示文件;
(二)项目立项、初步设计的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三)项目用地位置图和总平面布置图。①平面布置图“三有”:有设计人员的签字,设计单位的出图章,规划部门的审核通过章。②平面布置图上要有相应的规划建筑指标表,如建筑密度指标、容积率指标,建筑面积指标等;
(四)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关于该用地的规划条件文件及规划审查意见;
(五)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六)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七)其他有关材料。
五、受理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大姚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股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上午8:00—
11:30,下午2:30—5:30。
联系人:赵海 联系电话:6213172
六、承诺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七、收费
无
八、年审或年检
无
附件:大姚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的办理程序审批流程图
文章附件(点击下载):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