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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云南金碧制药有限公司中药饮片车间及配套的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2737 公文目录:项目环评审批结果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1日 文  号: 标  题:关于对云南金碧制药有限公司中药饮片车间及配套的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成文日期:2022年01月13日

项目名称:云南金碧制药有限公司中药饮片车间及配套的仓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大姚县金碧镇高家坡9号

建设单位:云南金碧制药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属于原地改扩建,老厂老旧设备改造升级(更换老旧生产设备30余台);对收购的闲置厂房进行改造(中药饮片车间676m2,中药饮片仓库432m2),日处理中药材1500kg,年产中药饮片400吨。项目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分析结论:

施工期建设单位针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均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经过分析,在采取这些有效治理措施后,项目的施工建设对当地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的影响均比较小,不会改变当地区域这些自然环境的质量功能。

二、运营期环境分析结论

项目建设单位对运营期产生的各种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均做了针对性的治理措施预案,经过本环评分析评价,认为这些治理措施不仅从经济上还是从技术上都是可行的。经过影响预测分析,在采取这些有效治理措施后,项目的运营期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对当地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的影响均比较小。

综上所述,在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控措施和对策条件下,项目建设符合我国社会、经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方针,符合评价原则,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公示时间:2019年9月11日——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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