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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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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大姚公路管理段长冲箐机械化管理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2709 公文目录:项目环评审批结果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8日 文  号: 标  题:关于对大姚公路管理段长冲箐机械化管理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成文日期:2022年01月13日

项目名称:大姚公路管理段长冲箐机械化管理站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大姚县金碧镇长冲箐

建设单位:大姚公路分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明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原搅拌楼及其配套设施,新建一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年产2630m³沥青混凝土。项目主要建设生产区、原料仓库、石屑仓库、沥青库区及其他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2499m2。主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分析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和施工固废。通过采取设置沉淀池、洒水降尘、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等措施可以降低施工期的影响。在采取环评提出的对策措施以后,施工期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减缓,且施工期的影响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二、运营期环境分析结论

项目加热炉燃烧废气与骨料加热及筛分产生粉尘在封闭的烘干筒内混合,产生的混合气体通过引风机引入重力除尘+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高15m的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无组织沥青烟苯并[a]芘和原料场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排放量较小,项目所在地四周较开阔,无组织粉尘很快在大气环境中扩散开,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二级标准后排放;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距离项目较远,,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运营过程产生固废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率100%,废机油收集于危险废物专用容器内,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故运营固废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在按照环评要求对产生的废气、噪声采取措施治理后,能够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产生的废水采取措施后可全部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可做到100%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的环境功能。在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法规和"三同时"制度,加强企业的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8日——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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