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6211747(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办公室)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大姚县金碧镇百草岭大街与金龙路交叉口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 传真:0878-6211747 邮编:675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姚县人民医院新区建设项目(一期)(整体搬迁) |
大姚县金碧镇西河以北、工业大道延长线以西 |
大姚县人民医院 |
昆明飞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按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设现代化综合医院一所,实行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本工程为一期工程,一期按二甲医院 498 张床位建设,总建筑面积78085.45m²,主要建设门急诊、医技综合楼、住院综合楼、后勤综合楼、传染病楼等业务用房和门房、太平间、污物垃圾房、污水处理站、地下室配套设备用房等。项目包括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
1、废水 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预处理;传染病区废水经预消毒后、专用化粪池预处理,其他废水化粪池预处理后再一同进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姚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标排入蜻蛉河,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外排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化粪池恶臭及食堂油烟。汽车尾气、化粪池恶臭排放量较小,自然稀释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安装使用油烟去除率不低于85%的油烟净化器,经净化后的食堂烟气从专用烟道排出,高于屋顶3m排放,处理以后的食堂油烟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对“大型”标准,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设备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化学性、过期药物临近失效期之前退回供货商;损伤性、感染性医疗废物委托楚雄州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包装废弃物(旧输液瓶)委托楚雄巧媳妇家政公司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病理性医疗废物委托大姚县殡仪馆处理;污水处理站、化粪池污泥经消毒后,交由环卫部门清掏清运处置;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由药剂科交由专门机构处置,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由设备科交由专门机构处置;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做到日产日清。项目固体废弃物可做到100%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在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任何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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