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奖励
办事指南(简版)
一、受理范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三条的有功人员。
二、办理条件
(一)予以受理的条件
经核实,举报投诉属实。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
三、受理形式
1、窗口受理
受理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民路政务中心政协综合楼二楼大姚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受理提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网络受理
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进行在线办理。
受理时间:全天受理
四、申请材料
无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60日
承诺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六、收费
本事项不收费。
七、其他行政权力决定及送达方式
1、决定
经核实,举报、投诉属实的,按照举报奖励办法实施奖励,不属实的,根据核实情况予以回复。
2、送达方式
通过电话、邮件、信件等方式送达回复。
八、咨询
1.窗口咨询:大姚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
2 .网上咨询:在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进行在线咨询。
3.电话咨询:工作时间拨打0878—6223811(大姚县应急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4.乘车路线:可自行驾车或乘坐出租车到大姚县金民路政府机关办公区(蜻蛉湖旁)。
九、监督投诉
1.电话投诉:政府热线0878-12345;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878-6222159;大姚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0878-6227111;大姚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股0878-6221986。
2.信函投诉:大姚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股,收件地址:大姚县金碧镇北街71号(白塔文化广场2楼)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邮政编码:675400。
3.电子信箱投诉:电子邮箱dyxzgjzwfwg@126.com。
附件 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奖励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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