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全面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第一年。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云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县之一的大姚县,把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第一要务。2016年,全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836元,比上年增长11.0%,增幅比全省平均9.4%高1.6个百分点、比楚雄州平均10.3%高0.7个百分点,在全省129个县(市、区)中排12位、在楚雄州10县(市)中排2位;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9309元,比上年增长9.3%,增幅比全省平均8.5%高0.8个百分点、比楚雄州平均9.1%高0.2个百分点,在全省129个县(市、区)中排28位、在楚雄州10县(市)中排4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