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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2016年度实施情况监测报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127 公文目录:统计分析及解读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5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2016年度实施情况监测报告

2016年是我县实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大姚县妇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十年规划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县人民政府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与实施“十三五”有机结合,共同推进,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着力加快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步伐,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人民生活持续改善,妇女儿童事业稳步推进,现就大姚县2016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妇女儿童发展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一)县域综合实力显著提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16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GDP)64.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7%,2011年至2016年年均增长11.8 %;全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8836元,较上年增长11.0%;比2010年增长1.5倍,2011年至2016年年均增长16.7%,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9309元,比上年增长9.3%,比2010年增长90%,2011年至2016年年均增长11.3%,全县县域经济始终保持持续稳步增长的良好态势,城乡居民的收入快速增长,县域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发展妇女事业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社会事业投入经费持续增加,妇女事业稳步发展。2016年全县累计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61313万元,较上年增长12.7%,比2010年增长1.58倍,2011年至2016年年均增长11.7%,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5602万元,增长8.1%,比2010年增长2.14倍,2011年至2016年年均增长21.0%,随着地方可用财力的增加,县人民政府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每年办好十件民生实事,全力支持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2016年全县教育支出42187万元,比上年增长24.7%,比2010年增长1.1倍,2011年至2016年年均增长12.9%,2016年教育支出占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19.6%,较上年17.6%增加2个百分点;医疗卫生支出29875万元,较上年增长24.8%,比2010年增长1.52倍,2011年至2016年年均增长16.7%,2016年医疗卫生支出占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达13.9%,较上年12.5%增加1.4个百分点;大力推进脱贫攻坚,投入财政扶贫资金25266万元,全县1.39万建档立卡妇女和4700名儿童贫困人口得到了帮扶,由于经费投入的不断增加,广大妇女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得到快速、健康发展,为妇女发展十年规划顺利实施,促进妇女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妇女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一)妇女和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高。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县、乡、村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完工,乡镇实现了中(彝)医馆全覆盖,县乡村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城乡医疗保障水平逐年提升,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效缓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均等化推进,妇女享有的公共医疗资源得到提高和保障。建立居民健康档案25.55万份,建档率达91.8%;2016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为99.1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8.27%,比2010年提高7.2个百分点;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9.85%,其中农村为99.74%,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死亡率为0,已婚育龄妇女人工流产率2.94%。婴儿死亡率6.55‰,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8.09‰,适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100%;加强传染病疫情和重大地方病监测、报告和处置,全县无重大传染病发病。人口继续保持低生育水平,2016年,全年出生人口2845人,人口出生率9.94‰,死亡人口2180人,死亡率7.61‰,人口自然增长率2.32‰。

(二)妇女和儿童教育整体水平稳步提高。大力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城乡均衡发展,中小学“全面改薄”项目、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学前教育取得新突破。全县共有幼儿园59所,全县幼儿园乡镇覆盖率达100%,全县学前一年、三年儿童毛入园率分别达97.2%、71.4%;健全义务教育发展责任机制,狠抓义务教育学生入学巩固,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实施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多措并举,稳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落实教育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各类学生资助金、学习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足额按时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考录大学救助政策及时落实,2015至2016学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4025人(其中学前教育288人,义务教育3068人,普通高中262人,中职教育168人,高职专科人数90人,普通本科146人),均享受到教育精准扶贫政策,所有建档立卡在校贫困学生没有出现因贫困而缀学情况,2016年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96%,其中女生99.96%,小学六年巩固率为99.86%,其中女生99.84%;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9.95%,其中女生99.95%,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9.65%,其中女生99.69%,初中学生辍学率0.26%,通过了国家义务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普通高中教育加快发展。2016年, 全县共有高中阶段在校生5332人,其中女生在校学生2996人,占在校学生的56.2%;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82.3%, 其中女生毛入学率82.3%。

(三)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能力不断提高。努力开发就业岗位,保障妇女参与经济建设主动性,妇女就业进一步稳定。2016年,全县全社会就业人员19.85万人,其中女性就业人员8.53万人,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43%,城镇单位就业人员1.84万人,其中女性0.61万人,占城镇单位就业职工的32.2%,国有企业从业人员1842人,其中女性410人,占国有企业从业人员的22.3%;全社会非农就业人数7.63万人,其中女性2.4万人,占非农就业人数的31.5%;2016全县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100人,其中女性600人,占登记失业人员的54.5%。

(四)妇女参政议政程度得到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程度增强,各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稳步提高。2016年我县县级人大代表179人,其中女性63人,占35.2%,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9人,其中女性6人;县级政协委员184人,其中女性60人,占32.1%;县政协常委32人,其中女性6人;县级政府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14.3%;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51.43%,乡镇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28.3%;科级正职女干部占同级干部的16.2%;村民委员会成员女性比重23.3%;居民委员会成员女性比重达52%,越来越多的女干部走上了领导和管理岗位,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显著增强。

(五)妇女儿童的社会保障和福利得到有效保障。社会救助服务逐步健全。全县坚持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体,采取资金救助、政策扶持、社会帮扶等主要措施,努力提高社会救助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残疾人保障等底线民生保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2016年,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6万人,其中女性4500人,占领取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的28.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85万人,其中女性1.42万人,占领取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的49.8%,最低生活保障儿童人数3451人,占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的7.8%;城乡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达到490元和260元。

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女性参加社会保险人数稳步提高。加大养老、医疗、生育、工伤等社会保险的扩覆工作,社会保险体系框架逐步完善,妇女享有的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 2016年末全县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0.88万人,其中女性0.36人,占40.9%;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92万人,其中女性9.32万人,占参保人数的5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56万人,其中女性0.68万人,占参保人数43.6%;生育保险参保0.41万人,其中女性0.15万人,占参保人数的36.6%;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4.8万人,其中女性12.1万人,占参保人数的48.8%;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100%。

儿童福利与救助机制进一步完善,更加注重残疾儿童救助和成长。建立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1个,救助流浪儿童368人;全县持证残疾儿童122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15人,6岁以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达78%,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在校学生38人,其中女童14人,特殊教育在校学生32人,其中女生7人。

(六)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推进“平安大姚”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面推进,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缉枪治爆”、“扫黄禁赌”等专项行动,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有效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普法教育,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较好地保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不断完善。2016年,全县有法律援助机构13家,各乡镇分别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越来越多的妇女儿童权益得到保护。2016年有150人妇女获得法律援助,全年有60名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加大,侵害妇女儿童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受到严厉打击。全年共破获强奸案件4件,全年全县未发生拐卖妇女案件;2016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7人。

(七)妇女儿童的社会生活环境持续改善。持续加强资源环境保护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五创”工作,扎,全面启动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五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社区、广场、机关和小区庭院绿化延伸,让市民有更多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

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加大县城区的绿化、亮化、美化改造,城区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全县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7.2%,比2010年的30.5%增加7.2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85.4%;完成了白塔湖、蜻蛉湖等城中水体景观建设,加大城区健身、休闲娱乐场所建设,满足了广大城区妇女日益增长的健身、休闲娱乐需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扎推进,农村水、电、路、文化场地等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为93.98%,农村安全饮水普及率8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86.39%,农村厕所普及率88%,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

社会环境逐渐优化。稳步推进形成了覆盖全县的文化信息网络;强化文化体育场、馆、站基础设施建设,丰富了妇女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2016年,全县建有社区服务中心(站)17个,建立儿童福利机构1个,收养家庭儿童人数1人,完成公共图书馆虚拟网络集群及馆藏书目数据库建设工作,为少儿成长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强化家庭教育,促进少儿健康成长,家长家庭教育知晓率为99.9%。

三、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滞后,妇女儿童享有的公共服务资源不均等。我县财政收入来源单一,县乡财政依然困难,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可用财力不足,财政投入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不足,城乡之间,特别是山区半山区人均享有公共服务资源不均等,乡村妇女群众享受卫生、教育资源也远远差于城镇。

(二)妇女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保健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从统计监测的结果来看,全县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还较低,仅达到6.08%,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达35.1‰,高于终期规划目标(0.9‰)34.2个千分点;儿童出生缺陷发生率仍较高,达到171.15/万;特别是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业,二孩比例和高危孕产比例会明显提高,医疗救治的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增强。

(三)妇女就业渠道不宽。女性就业层次不高、自身就业竞争力不强、城镇和农村就业不均衡,女性从事第一产业的比重较大,从事第二、三产业特别是第三产业的比重较少,劳动年龄外从业人口增多,妇女就业不充分、不稳定,存在隐性失业现象。

(四)妇女参政议政比例偏低。使用女干部还存在副职多正职少,群团部门多,经济部门少的状况;女后备干部的数量还不能完全满足领导班子建设的需求;妇女参政意识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与妇女占总人口的比例以及参与经济发展的程度不相适应。如女政协常委和女性公务员比例偏低等。

(五)儿童成长的合法权益受侵犯现象时有发生。随着我县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家庭留守儿童不断增加,一些儿童跟父母长期分离,儿童成长的身心健康应引起高度重视;全县教育教学点整合,儿童就学离家较远,一些儿童的安全、教育缺乏有效监管,未成年人进网吧、打架斗殴等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落实两个规划建议

(一)加大经费投入,提升公共服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继续加大对公共卫生、义务教育、科技发展、环境设施、扶贫开发和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持续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让广大的妇女儿童群众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大妇女的劳动技能培训,有序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政策,实现更多的妇女充分就业,增加妇女的工资性收入。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大对妇幼保健工作的投入。妇女卫生保健的重点、难点仍然在农村,农村妇女卫生保健状况的能否改善将成为影响《规划》全面达标的关键。要增加对基层妇幼卫生事业的投入,注重加强农村妇幼保健基础网络建设。加大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和改善必备的卫生保健和应救设备,增强医疗服务能力;加大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力度,注重基层全科医生的培养,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激励机制,鼓励妇科、儿科等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就业;二是创新医疗保险救助支付方式。巩固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扩大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探索将妇女常见病筛查等病种纳入医疗保险报销,注重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不断提高全县妇女的卫生保建意识和能力。

(三)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程度。培养选拔女干部,是一项战略性、长期性的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根据《规划》的目标要求,注重优秀女干部选拔的培养、选拔、配备,确保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比例;拓宽选拔女干部的渠道和加强后备女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组织部门和妇联定期沟通联席会议制度,重视妇联在推荐新女性人才和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把素质好、有潜质的女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

(四)关心和关注留守儿童。关注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着力建立以政府为纽带的管护网络、以学校为载体的帮护网络、以亲属为基础的监护网络、以社会为帮护的关爱网络。建立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关爱服务组织机构,整合部门力量,加大对贫困留守儿童的救助,建立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的志愿者服务体系,加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解决心理上的困惑和成长中的烦恼,组织对留守儿童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亲情抚慰等。广泛动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参与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积极联络爱心人士结对留守儿童,为留守流动儿童快乐成长营造更好的环境。

 

 

 

 

撰稿:李国新                  审稿:张海燕               

大姚县统计局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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