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条件为城镇低收入群体;中等偏下收入(外来务工、个体工商户及退休)群体。我单位已会同有关部门对2019年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对象的条件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6221257,反映时请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后回复。
大姚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17日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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