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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1191 公文目录:审计结果公示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3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11日

(2016年11月2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审计局自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6月17日,对大姚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的大姚县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及评价

此次审计范围为2014年大姚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项目。具体是:石羊镇土枧槽村委会瓦房村三个合同段,桂花味尼乍村小组三个合同段,昙华乡松子园村六个合同段,金碧镇龙林村委会罗家队村五个合同段,金碧镇泗溪村委会香木兰村七个合同段的项目实施情况、建安工程价款结算及财务收支情况。大姚县2014年大姚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项目按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本次审计范围内工程审定完成投资9540013.22元。

大姚县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项目,在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和相关乡镇政府组织实施下,顺利完成了建设工作。项目的建成很大的改善了项目区的道路交通条件,引灌条件,为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奠定了坚实基础;基础设施的完善,提升了公共服务能力,美化提升了人居环境。审计认为,从提供的竣工决算审计资料、实地踏看,及走访群众来看,项目能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点面结合、连片推进”的要求规划、实施,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议事程序,组织村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基本能尊重村民意愿。工程结算基本能按照国家合同管理规定进行。工程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资金拨付程序和手续基本能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进行管理、使用和拨付,从账面上未发现违规使用建设资金的情况。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24857.29元

大姚县201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项目送审工程投资9664870.51元,审计核减124857.29元,审定工程投资9540013.22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于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相关规定作出了处理。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设单位以审定的工程造价为依据,拨付有关单位的工程款。在今后的工程管理中,甲乙双方应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审计条款,注明工程结算价款以审计造价为准,无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不得拨付工程尾款。

(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遵守建筑法规,不得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三)建设单位应严肃招标程序。加强对工程现场签证的管理,确保工程现场签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并按建设工程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工程竣工资料。

(四)建设单位应加强建设项目规划的合理性。按照《云南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的规定,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程序的过程管理。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已完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项目长期发挥应有效益,并在以后的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大姚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已按审计报告及决定要求进行了执行和整改,对提出的建议认真进行了采纳。并如期作出了审计执行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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