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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大姚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改革 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1040 公文目录:价格和收费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2日 文  号: 标  题:关于召开大姚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改革 调整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对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调整方案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研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拟定于2020年7月上旬召开大姚县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调整方案听证会,对大姚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调整方案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享有公民政治权利,身体健康,有一定群众基础,能够代表一个方面的消费者群体意见,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有关情况熟悉;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二、听证会参加人构成: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会参加人23名,

分配名单如下:

1、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

2、经营者2名。

3、消费者13名。其中:县消协1名(县市场监管局);企业1名;物业管理1名;教师1名;居民4名;固定经营服务行业3名;退休干部1名;医疗机构1名。

4、政府部门3名。县市场监管局推荐1名、县财政局推荐1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推荐1名。

5、专家、学者3名。州生态环境局大姚分局推荐1名,县农业农村局推荐1名,县司法局推荐1名(律师)。

三、听证参加人产生方式:经营者参加人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县发改局邀请,以邀请通知书为准。

四、听证会旁听人产生方式: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5名,由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向社会公开推荐,凡有意成为旁听人员者,请于2020年6月20日前持身份证到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联系电话:6213434 6222655(传真)。

五、其他事项:欢迎广大消费者通过信件和电话等方式,对大姚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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