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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审计局关于大姚县人民医院原院长邢海涛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1030 公文目录:审计结果公示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0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审计局关于大姚县人民医院原院长邢海涛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由县委组织部提出计划,经中共大姚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大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0年9月7日至11月20日,对大姚县人民医院原院长邢海涛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邢海涛同志和大姚县人民医院对其提供的审计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大姚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对审计结果进行公告。

一、审计结果及评价

(一)审计结果

1.履行经济政策执行情况。县医院能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医疗卫生改革决策部署,落实省政府关于县级公立医院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县医院研究制定了《大姚县人民医院“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根据各年度改革重点,制定工作计划,分解落实县卫健局下达工作目标责任,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药品采购管理,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实施医联体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2015至2018年在县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县级医疗机构卫生计生工作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目标责任考核中分别取得第3名、第1名、第1名、第3名的成绩,2019年县级医疗机构大比拼获得第3名。

2.履行经济决策权情况。县医院成立了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邢海涛同志任职期间,县医院建立了会议决策制度,院长办公会议是医院行政、业务的议事决策机构。成立了信息化建设、医疗器械采购、药事等专门委员会,明确分工和职责,各专门委员会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工作。院长全面负责医院行政管理工作,党政领导班子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分工。工会主席作为职工代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聘请专业人员对法律、工程建设等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参与咨询和管理。2016年、2018年分别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建立健全中层管理结构。但还存在党总支会议和院长办公会会议记录一样,同一事项反复上会,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研究接待管理、工会工作、举借债务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

3.履行经济管理权情况。截至2019年末,县医院病床编制498张,共有职工575人,人员空编23人。县医院成立了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全院分为16个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对财政财务收支进行预算编制和执行。成立了内部控制领导小组,邢海涛任领导小组组长,财务科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牵头部门。成立了医院价格管理委员会,2015年11月1日零时起,实行零差率销售,2019年3月10日零时起,开始执行医疗服务价格“一州一策”。2017年至2019年未支出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总体呈下降趋势。2017年启动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工作,于2019年3月19日经县卫健局批复后执行。

4.履行经济监督权情况。邢海涛同志任职期间在县医院财务管理中履行“一支笔”审批责任。对违反党纪法规和医院制度的职工,经会议研究,进行了职责范围内的处理处罚。县医院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科室,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宣传和排查工作。县医院党委下设6个党支部,共有党员135名,党费归集员按时将归集党费全额上缴县卫健局党委。

5.个人廉洁从政(业)情况。根据院领导分工,邢海涛同志任职期间主管行业作风建设。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与县卫健局(原县卫生局、原县卫计局)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县委第八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县医院开展了巡察,针对巡察指出问题,县医院制定了整改方案,开展了整改。2019年5月24日至7月5日,在全院开展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县医院提供的会计资料,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邢海涛同志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但本次审计也发现,邢海涛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监督权等方面的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加以改进。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邢海涛同志任职期间,重大事项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县医院完善治理结构,落实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加强临床专科、学科建设,实施提质达标工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加强后勤管理,健全绩效考核,强化信息化建设,逐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努力实现公立医院的社会效益。但审计也发现,县医院在落实整改责任、执行税收政策、管理使用财政补助资金、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往来款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审计结果表明,邢海涛同志在担任县医院院长期间较好履行了经济责任。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县医院奖励制度不符合现行规定;

(二)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在科室形成二次分配18万元;

(三)公共卫生资金使用不符合相关规定;

(四)部分收入未缴税;

(五)公务接待、差旅费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

(六)职工未足额缴纳或未缴纳会费享受了工会会员福利待遇;

(七)政府采购不符合规定;

(八)县医院无偿接受中彝医馆改造项目手续不完备;

(九)无偿取得资产未纳入账务管理539.09万元;

(十)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导致决算报表反映不实;

(十一)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9.38万元;

(十二)结转结余资金未上缴10.71万元;

(十三)财务审核不严,支付款项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

(十四)巡察整改收回资金未上缴3.26万元;

(十五)往来款规模大,清理不及时。

邢海涛同志对上述(一)至(十五)项问题应负领导责任。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大姚县审计局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作出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如下审计建议:

(一)县医院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高度重视制度的“废改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加强监督检查。

(二)县医院应加强税收政策学习,应税收入依法缴纳税款,严格履行法定代扣代缴义务。

(三)县医院应严格项目管理,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及时清理结存资金,在规定时限和支出范围内使用资金。

(四)县医院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更好的支持医保政策执行,避免不合规收费,改进门诊收费业务流程,减少排队频次。

(五)县医院应控制往来款规模,严格履行采购合同,及时拨付采购资金,避免与供应商产生法律纠纷。

(六)县医院要强化预算执行主体的责任意识,明确支出权限,避免科室存在账外账,防范廉政风险。

(七)县医院应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严格执行资产采购规定,加强无形资产采购和管理。

(八)县医院工会应加强工会经费源头管理,科学编制工会预算,严格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九)县医院财务部门应加强收支管理,依规逐条逐项审核原始报销凭证,关注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大姚县人民医院接到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后,已经按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要求进行整改落实,对审计提出的建议进行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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