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贯彻实施《大姚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大姚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简称“两规”)的第十年,也是本轮规划推进目标最后一年。根据相关部门统计数据和资料,对“两规”在健康、教育、社会保障、环境和法律保护等领域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监测分析。总体看,十年来县委、县政府和相关成员单位扎实推进“两规”贯彻实施,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妇女卫生保健状况明显改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儿童茁壮成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发展态势良好。
一、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稳中向好,为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一)经济社会发展稳中向好。2020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全县上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执行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决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稳步恢复,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经济基础日臻厚实。全县生产总值突破百亿元大关,达109.47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6.3%,比2010年增长2.77倍; 常住人口人均GDP达到38986元,比2010年增长2.92倍;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8500元、12484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1.5倍、2.6倍。
(二)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为妇女儿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0年是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一年,全县持续开展疫情防护防控促脱贫 攻坚“十大专项行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百日提 升、百日巩固”专项行动,242户691人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整合投入扶贫资金2.35亿元。 投入产业扶贫资金9520.4万元,争取3665万元, 沪滇扶贫项目全面完工,发放扶贫小额信贷4821.3 万元,58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实现收益 399.6万元。 制 定“云品入沪 ”10条措施,消费扶贫销售额达7465.3万元。 跨 省劳务输出贫困劳动力1525人。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34条后扶措施全面落实,集中安置点产业配套和搬迁贫困户资产收 益实现“两个全覆盖”。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兜底保障持续加强,贫情动态监测、“防贫保”常态化开展,脱贫量 全面提升 。
(三)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妇女儿童发展创造美好环境。2020年全县投入水污染治理资金3144 万元,县城 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县域内主要地表水河流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获评全国第三 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清废行动 ”扎实推进,长江防护林人工造林、新一轮退耕还林等 项目深入实施。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自然湿地保护率等指标位居全州前列。蓝天、碧水、 净土三大保卫战和污染防治七个标志性战役深入推进,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全县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9.4%。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7.2%。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为92.19%,安全饮水普及率100%,成功创建为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县,“核桃之乡、文化之邦、秀美蜻蛉、幸福大姚”四张名片更为靓丽,妇女儿童健康发展环境更优更美。
(四)社会事业投入经费持续增加,为妇女儿童事业健康稳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20年全县在教育方面投入42287万元,比2010年增长1.08倍;在卫生方面的投入36157万元,比2010年增长2.25倍,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的实施,提供了必要的财力保障。
二、我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成效显著
截至2020年底,在大姚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98项监测指标中,成人识字率、青壮年文盲率、平均受教育年限三个指标需七人普反馈数据才能明确,但预判能达标;卫生领域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未达到遏制的标准,其余指标完成终期目标或趋势向好,综合达标率98.98%。
《大姚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66项监测指标中,只在健康领域有1个指标即低出生体重发生率4.77%已达到省级规划标准(<5%),但未达到州级、县级标准(<4%);社会环境领域有1个指标即基层组织中持有证书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数虽然达到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至少配备1名的要求,但未达到全县每万人中1.5名的规划目标,综合达标率96.97%,实施总体进展顺利。
(一)妇女儿童与健康
1.孕产妇保健水平明显提高。自2010年以来,产前检查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2020年达98.72%;孕产妇死亡率由2010年的39.26/10万下降到2020年的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和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都达100%,均保持在高水平,已基本实现全覆盖。2020年婚前医学检查率已达到98.08%,比2012年的71.06%上升27.02个百分点,提高较快。妇女常见病筛查率80.43%,远高于2013年的2.4%。
2.儿童健康和免疫条件不断改善。婴儿死亡率由2010年的9.82‰下降至2020年的3.94‰,均控制在省规划目标11‰以内,且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已达州县规划目标8‰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10年的11.78‰下降至2020年的4.9‰,控制在13‰的目标值内。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和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分别为91.26%、1.2%、0.23%、0.6%,均达到2020年的规划目标值。
至2020年底,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10种疫苗接种率均达100%,完成了高于95%的目标值。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稳步提高,分别为93.18%、93.18%和 96.23%,均远超过2020年规划目标要求;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52%,已达到50%的目标要求。
(二)妇女儿童与教育
1.学前教育稳步发展,女性平等接受基础教育。2020年全县共有幼儿园114所,其中,城市共办幼儿园4所,农村公办幼儿园101所,幼儿园数量逐年增加;在园幼儿人数0.6632万人,比2010年的0.4万人增加0.2632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8.06%,比2010年的50%提高38.06个百分点。其中,男童88.06%,女童88.04%。
2.义务教育巩固率不断提高。2020年全县小学、初中在校学生人数分别为1.455万人、0.7703万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比2010年的93.2%提高了6.8个百分点。
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逐年增长。2020年全县高中阶段在校学生0.4573万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2.15%,比2010年的75.3%提高16.85个百分点。其中,男生为92.17%,女生为92.14%。
4.保障特殊人群、残疾儿童、流动随迁儿童的受教育权。十年来全县中小学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一直保持100%。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在校生数114人,比2010年的41人增加了73人;流动儿童随迁在公办学校就读人数为769人,逐年增加,比2010年的280人翻了2.75倍。
(三)妇女与就业
1.妇女就业整体状况趋于稳定。2020年全县从业人员人数共20.6万人,其中女性9.8万人,占比47.57%。城镇单位就业人员1.93万人,其中女性0.86万人,占44.56%,城镇单位女性就业比例小幅提高。
2.妇女技能水平进步明显,女职工权益保护进一步加强。一是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充分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充分利用多种培训方式开展妇女技能培训,形成了妇女就业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就业领域不断扩展,工作环境不断改善,工资待遇不断提高。2020年培训农村劳动力3.16万人次(其中:女性1.5万人次);创业培训297人(女性102人)、劳务经纪人培训169人(女性57人),培训合格率均达100%。二是加大女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2020年全县人才资源总量达2.41万人(其中女性9036人,占人才总量的37%),地区人才密度7.4%,其中:党政人才0.1万人(其中女性316人)、专业技术人才0.52万人(其中女性1748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0.26万人(其中女性950人)、社会工作者人才56人(其中女性22人)、农村乡土人才1.05万人(其中女性4200人)、技能人才0.47万人(其中女性1800人)。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中妇女占61%,超过50%的规划目标,比2010年进步明显;公有经济初、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均有所提升,分别为53.15%、48.74%、35.02%。签订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比重达100%。推荐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人选1人(女性)、拔尖农村乡土人才人选13人(其中女性2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14人(其中女性36人)。大姚纳苏民族服饰有限公司樊志勇、大姚咪依噜服饰有限公司罗珺荣获“云岭首席技师”称号。
(四)妇女与参与决策
2020年全县有公务员1547人,女性公务员有505人,占32.64%;28个县级政府工作部门中,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有23个,达82.14%,配有正职女干部的有4个,达14.29%;有县(处)级及以上女干部4名,占同级干部总数的9.76%;528名实职科级领导干部中,正职干部有129名,其中:女性17名,占13.18%;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均配备有1名以上女干部,132名乡镇实职科级干部中,女性有23名,占17.42%,其中:女乡镇党委书记2名,女人大主席1名;全县有后备干部255名,女后备干部108名,占42.35%;全县有科级少数民族干部226名,女干部63名,占27.88%。
1.妇女在人大、政协中均占有一定比重。2020年县级人大代表116名,其中女性75名,占42.6%,比2010年的30.81%增加11.79个百分点;人大常委委员22名,其中女性11名,占比高达50%,比2010年的38%提高12个百分点;县级政协委员184名,其中女性86名,占46.7%,比2010年的29.9提高16.8个百分点;政协常委委员32名,其中女性12名,占37.5%,比2010年的18.5%提高19个百分点。
2.县乡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占有一定比例。2020年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中均配备至少1名女干部,配备率仍为100%;12个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均配备有1名以上女干部;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82.14%,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14.29%。
3.女性在司法系统中占比不断提高。2020年全县法官人数66人,其中女性19人,占28.8%;全县检察官人数11人,其中女性5人,占45.5%;全县律师人数21人,其中女性4人,占19.0%。
4.女性在企业中参与管理比例稳步提升。2020年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比重和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比重分别为44%和20%,近年来波动上升。
5.农村妇女在基层参与决策和管理情况有所改善。2020年村委会和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分别为31.38%和52%,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10.38%,均超过规划目标。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面扩大,女性参保人数不断增加。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316人,其中女性9584人,占47.1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9805人,其中女性94495人,占49.79%;城镇失业保险参保人数7100人,其中女性2716人,占38.2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4.91万人,其中女性12.42万人,占49.86%;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又2010年0.84万人增加到2.02万人,其中女性由0.38万人增加到0.87万人,占43.05%;城镇职工参加生育保险人数由2010年的0.28万人增加到0.43万人,其中女性由0.09万人增加到0.28万人,占65.12%。各项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女性参保人数不断增加。
2.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贫困妇女提供更多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年提高,2020年分别提高到为每人每年8400元、4200元,分别比2010年的2148元、984员增长3.91倍、4.27倍。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0.1792万人,其中女性0.0832万人,占比46.29%。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83万人,其中女性0.88万人,占比48.09%。
(六)妇女儿童与社会环境、福利
2020年全县建设儿童之家219个、家长学校211所,分别比2010年增加94个、86所;家长学校培训1.86万人次,比2010年增加2倍多。基层组织中持有证书的专业社会工作者9人,比2010年增加8人。全县共有妇女之家141个,增加较快,基本实现每个乡镇、村(社区)都有妇女之家,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不断优化,儿童福利机构不断健全。
(七)妇女儿童与法律
近年来,大姚县不断完善受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少年法庭等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机构,2020年法制课时、教材、师资落实率达100%;妇女和未成年人获得法律援助人数分别为205人次,70人次,比2010年分别增加153人次、54人次;2020年出生人口性别比101,趋向合理。同时社会治安明显改善,强奸案件、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基本未发生,妇女儿童安全得到进一步维护。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生育健康服务面临新挑战。2020年孕产期中重度贫血患病率0.6%,与前两年相比虽然呈下降趋势,但与2013年-2017年相比呈上升趋势,未达到逐年降低的标准。婚前医学检查率98.08%,与2012年-2016年相比提高较快,但与2017年-2019年相比,略有下降。随着两孩生育政策全面实施,累积生育需求集中释放,孕产妇特别是高龄孕产妇将会增加,发生妊娠期并发症、糖尿病和心脏病等并发症以及流产、早产和难产等风险增大,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先天愚、畸形儿发生的概率可能增加,妇幼健康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服务资源都面临新挑战。
(二)妇女健康防艾情况不容乐观。主要是当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性病年报告病例数、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率、妇女梅毒年报告发病率、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性病年报告病例数、妇女梅毒年报告发病率等指标随着检测手段的更新变化,与2010年相比呈上升趋势,形势严峻。
(三)儿童健康状况仍需进一步改善。2020年出生缺陷发生率为62.08/万,与前几年相比,虽然有所下降,但从监测数据来看,几年来,该指标从2013年以来呈现波动上升趋势;低出生体重发生率4.77%,虽然达到省规划目标,但未达到州、县规划目标,且从2013年以来一直在3%-6.5%内起伏不定,在高生育形势下,这两项指标情况不容乐观。
(四)儿童法律教育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时期是孩子“三观”形成时期,他们对外界充满了好奇,社会上一些网络、手机、游戏、娱乐场所对他们都充满了诱惑,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对孩子们影响很大。且随着留守儿童的增多,校园“暴力事件”、“自残事件”时有发生,儿童法律意识教育亟待加强,要让孩子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如果做了不该做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是法律责任,而不能被忽视。
四、下一步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妇幼保健服务措施。为积极应对生育政策调整出现的新情况,一是须将发展妇幼健康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优化妇女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增扩妇女健康服务资源,并积极推进优质妇女健康服务资源下沉,促进均衡发展。二是着力提升高龄、高危等孕产妇的救治能力,完善服务设施,畅通危急重症救治绿色通道。三是加强生育前咨询与服务工作,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及科学备孕指导、妊娠风险提示等服务。
(二)建立健全与全面两孩政策相配套的政策措施,促进孕龄妇女优生优育。受年轻人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变化等影响,虽然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已经实行但并未引发婴儿潮。建议从政策层面落实育龄夫妻依法享有各项福利待遇和计划生育的免费服务,积极探索建立女性育儿期的弹性工作制度,促进女性平衡家庭和工作之间的关系,有效保障女性就业权益。
(三)创新机制提高基层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积极性。通过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高妇女参政议政积极性。不断加大对基层妇女骨干在政治上、业务上的培养和锻炼力度,有效增强她们的整体素质和竞选能力。持续做好基层妇女骨干的人才储备工作,为女性参政议政创造机会,切实推动妇女参与基层决策管理的积极性。
(四)进一步加强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把关爱儿童健康措施落到实处,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健全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出生缺陷防治的服务制度,逐步加强儿童残疾筛查和干预,促进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的有效综合防治。
(五)进一步改善儿童安全成长环境。未成年人在学校和家里的时间最长,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注重对孩子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学校应该是孩子的第二个家,校方也要特别注意对孩子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应该增强安全警示教育,设置安全警示教育标识。除此以外,学校要加强与公检法的合作,开展模拟法庭、法制进校园、巡回法庭等活动,增强师生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理念。同时加强初中、高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抗挫折能力教育,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五、关于妇女儿童发展部分监测指标的建议
从十年的监测情况看,大部分指标已达到,并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变迁,又有了新的发展,对部分监测指标规划目标建议如下:
出生人口性别比: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个样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按照人口出生的自然规律出生人口性别已趋向平衡,原目标值设定为103-107(即人为认定男婴出生一定比女婴多是不符合时代发展的),建议取消该指标,或规划目标值设定为95-105。
基层组织中持有证书的专业社会工作者人数:设置该指标考核的重点应该是基层组织中要有社会工作者服务基层,持有证书而不从事基层社会工作就失去了设置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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