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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4283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7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202号提案的答复

大住建复字〔2020〕53号

 

刘静委员:

您好!您在政协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金龙明德小学及大姚公馆门前路段狗交易市场进行整顿的提案》(第202号)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猫狗交易市场占道经营严重,致使道路拥堵,粪便遍地,噪音扰民,严重影响环境卫生,我局就加强金龙明德小学及大姚公馆门前路段狗交易市场进行整顿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狗交易市场涉及城管、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社区等职能部门,要形成综合整治,互相配合,共同治理;

二、我局会积极规划,采取可行性方案报各部门同意后,设立相应的狗交易市场;

三、我局在日常工作中会加大巡查力度,对猫狗交易市场进行疏导监管,禁止以街为市的现象,明显改善脏、乱、差现象。。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以后继续为大姚县城市管理工作建言献策。

 

 

                     大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