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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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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司法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一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4198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机构:大姚县政府办 主 题 词: 发布日期:2017年12月07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司法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一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普一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关心。您对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现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您提出的建议,对于我们今后如何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化法治大姚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大姚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同时也是县委普法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县委普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参与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近年来,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健全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法治宣传教育为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您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明确相关股室责任,强化措施,限时办结,办理情况如下:

一、关于增加送法进校园,送法下乡活动次数的建议

我们高度重视,制定了以下措施:一是把大力推进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作为“七五”普法的重点任务。在今年的全县的普法工作要点中强调,全县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条件保障,切实推进学校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推动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在全县中小学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积极开展课内外法治宣传教育,在开学、期中、重大节假日和“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修养和公民意识。二是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发挥好基地的作用,进一步优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今年3月,县司法局牵头协调县人民法院、县教育局在大姚县民族中学创建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大姚县青少年模拟法庭”,并开展了模拟庭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县委普法办、县司法局编印了5万余册“七五”普法青少年法治宣传册,发放到各学校,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了必要保障。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利用青少年模拟法庭的法治教育功能,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持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模拟庭审活动,同时发挥好模拟法庭的辐射带动作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不断优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三是优化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队伍。目前,全县123所中小学全部落实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和各学校密切配合,在学期开学、期中、期末和重大节日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截至4月,全县开展“平安校园”系列法治宣传123场次,开展青少年法治专题讲座186场次,大大超过了去年同期水平,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关于加强部门联动开展法治宣传和司法部门参与工会维权的建议

《大姚县深入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要坚持条块责任与互联互动相结合。强化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坚持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普法。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各部门单位在强化内部法治宣传的同时还要承担对社会的普法责任。工会部门是普法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会活动期间对职工开展法治宣传,应由工会牵头协调司法等相关部门参与共同开展普法。2015年10月,县总工会联合县司法局、县妇联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工会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增强了职工维权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各级工会组织加强与我们的沟通和交流,我们将积极协调司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参与开展法治宣传。

三、关于加强涉及棚户区改造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的建议

棚改项目是我县重点项目,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制定出台了《大姚县深入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各级党政群机关对普法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党组织负责人是普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各司法、行政执法部门在抓好本部门、本行业内部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承担起面向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本部门、本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社会责任;二是把“加大对企业改制人员、移民搬迁户、棚改户等特殊利益群体的法律宣传”列入了今年《大姚县2017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棚改工作要求,金碧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各部门积极派出单位干部职工广泛宣传涉及棚改的政策法律,深入棚改户中开展一对一宣传。截至4月全县集中开展棚改政策法律宣传42天次,入户宣传6000余人次,为棚改项目顺利推进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我局将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对普法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

总体来看,通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县的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氛围更加浓厚。我县相继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授予“五五”普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先进集体。但由于我县90%的国土面积属于山区,受地域、群众文化基础、民族传统习俗等因素制约,普法工作难度大。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不断深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存在,人民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氛围不浓,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法治宣传教育还存在薄弱环节,法治宣传教育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职责,强化保障,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使全县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支持与参与,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进法治大姚建设。